
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津静财社指〔2024〕11号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与建设委员会: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39号)有关要求,结合你单位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8万元,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