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静财综指〔2020〕112号
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额度的通知》(津财预指〔2020〕31号)要求,现就下达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具体额度明细详见附表。此款请在《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列支。请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账务处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1.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明细情况表
2、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0年12月14日
附表:
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明细情况表
序号 | 乡镇 | 项目 | 资金标识 | 本次拨付金额(元) | 备注 |
1 | 沿庄镇 | 煤改燃建设补贴 | 01004抗疫特别国债 | 455800 | 中燃 |
2 | 独流镇 | 煤改燃建设补贴 | 405000 | 中燃 | |
3 | 大丰堆 | 煤改电建设补贴 | 539325 | 亚历山大 | |
合计 | 140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