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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21:45

静财指〔2021001

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84号)、财政部预算司《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教202075)等收悉,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等有关规定,先将下达你单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配套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核减你单位年初预算区级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22000元,同时下达你单位中央直达资金522000元,具体额度明细详见附件。请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账务处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直达资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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