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财行指〔2021〕37号
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配套资金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84号)、财政部预算司《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教〔2020〕75号)等收悉,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56号)等有关规定,先将下达你单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配套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配套资金44632800元,具体额度明细详见附件。请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是否直达资金及地方对应安排”为“1是”,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账务处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乡镇学校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配套资金情况表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