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津静财社指〔2024〕1号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30号)有关要求,结合你单位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647万元,专项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管员岗位补贴、朝阳街道零工市场改造提升、就业见习补贴,请按照附表中的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
二、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