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静财农指〔2023〕19号
区水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水利救灾第一批)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26号)要求,现就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水利救灾第一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第一批)资金预算纳入直达资金管理,预算额度为4568万元。
二、中央财政水利救灾(第一批)资金热点分类标识:108防汛抗洪救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按照相关要求,用好管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等规定,做好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