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财社指[2021] 013号
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区委办公室∶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0〕167号)要求,现就下达2021年度中央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直达资金)27000元,专项用于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此款请在《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中列支。请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账务处理等相关工作。
2021年2月1日
附件:追加指标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