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财社指[2021] 043号
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中央直达)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1〕39号)文件要求,下达你单位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6703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在乡复退补助支出。请按照附件中的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
二、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追加指标通知单
2.绩效目标表
2021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