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静财农指〔2023〕32号
区农村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65号)要求,现就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且均纳入农村社会发展大专项目录,预算额度为270万元。
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标识为 “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按照相关要求,用好管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 号)等规定,做好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