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津静财社指〔2024〕9号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3]136号)有关要求,结合你单位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34.9万元,专项用于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