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财社指[2020] 065号
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特殊直达)的通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和归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0〕62号)文件要求,下达你单位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直达资金1390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核减《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部门预算的批复》(静财预指[2020]001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同时下达中央直达资金(详见附件1)。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请按照附件2中的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
三、本次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对相关资金加强管理。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指标通知单
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