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财社指[2020] 067号
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正常直达)的通知
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和归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0〕56号)文件要求,下达你单位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370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核减《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部门预算的批复》(静财预指[2020]001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本次下达你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具体额度明细详见附件1)。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请按照附件2中的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
三、本次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指标通知单
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