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财社指〔2024〕98号
静海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4]79号)有关要求,结合你单位工作实际,现就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825.6万元,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你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