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财社指[2020] 068号
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救助直达资金(特殊直达)的通知
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和归集2020年医疗救助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0〕59号)文件要求,下达你单位2020年医疗救助直达资金847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核减下达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医疗救助直达资金(静财社指[2020] 068号),同时下达你单位中央直达资金(详见附件1)。
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并对其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请按照附件2中的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
三、本次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指标通知单
2020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