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财社指[2020] 090号
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
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特殊直达资金)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健康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社指〔2020〕79号)文件要求,下达你单位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直达资金37743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核减《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部门预算的批复》(静财预指[2020]001号)接种预防接种信息设备冰箱专项资金400000元,同时下达中央直达资金,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主要用于新冠等病毒性传染病监测与能力建设、细菌性传染病监测与能力建设、病媒生物监测与能力建设、疾控机构传染病等综合防控能力提升、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疫苗冷链能力建设,请按照附件2中的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
三、本次下达的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五、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020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