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财社指[2021]145号
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央直达)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社指[2021]102号)文件要求,下达你单位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8000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核减你单位年初预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同时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此款请在《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列支。
二、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直达资金分配表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