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静财社指〔2024〕68号
天津市静海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核减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4]21号)文件要求及领导批示,现核减你单位资金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直达)104万元。请按附表中的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支。
上述资金请专款专用,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调减指标通知单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