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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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静海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7:27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财政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74件,其中:财政局文件4件,行政许可、服务事项2件,财政预决算信息727件,行政收费信息5件,政府采购信息4件,重大民生信息64件,其他法定公开信息7件,“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信息61件,并及时更新机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直达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惠农惠民资金等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发布机制。按照行文规范发布信息,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在“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政府采购”“重大民生信息”等板块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资金分配等信息。同时及时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更新信息,保证信息的实时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层层审核把关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三是强化信息发布工作日常监督,指定专人巡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5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2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8

2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变动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二是公开内容全面性不足。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离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工作质效。多次组织学习《条例》,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会,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广度。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信息,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掌握财政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我机关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中没有发生收取申请人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3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办理结果为“其他”的3件,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