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4-2025年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4〕418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游供气价格浮动情况,现就我区2024-2025年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价格
2024-2025年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每立方米3.95元,集中供热用气每立方米3.66元。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价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本企业购气成本、配气价格等因素,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计量、价格结算等工作。强化政策解释解读和用户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
(二)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做好舆情引导和政策宣传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燃气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