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林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扩大森林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林业发展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要切实承担起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促进绿色发展的重大职责,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按照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大力搞好生态建设,减少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实现生态建设重大突破。目前京津冀地区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主要表现为森林资源不足,分布不均、严重退化老化,土地沙化问题严重,湿地萎缩、功能退化,空气污染特别是雾霾严重,林业发展水平和投入能力差异很大。因此要把改善首都地区生态环境,作为加强京津冀林业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生态资源不足、风沙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退耕还林条例》
5、《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6、《天津市绿化条例》
7、《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机构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8、《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计财司关于启动编制〈京津冀区域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的通知》(规金函〔2015〕115号)
9、《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10、《速生丰产用材林生产培育技术规程》(LY/T1706-2007)
11、《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12、《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
13、《全国木材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4.12)
14、《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15、《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天津市静海区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
17、《静海区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项目规划期为5年,即从2016年——2020年。
天津市静海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海开放县之一,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2′-117°15′,北纬约38°35′-39°04′。东与滨海新区为邻,东北隔独流减河与西青区相望,其余各向为河北省诸市环绕:西北与霸州市相连,西与文安县接壤,西南与大城县毗邻,南与青县、黄骅县交界,土地总面积1475.68平方公里。
静海区的地形比较平缓但多洼淀。总的趋势是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平均地面坡降为1/2米。最高地点在西南端的小河附近,海拔约7.0米左右;最低点在团泊洼水库北端库区内,海拔为2.4米。静海区的主要洼淀有贾口洼、团泊洼及东淀,历史上曾是黑龙港河、子牙河、大清河等河系的滞沥和分洪区。
静海县为平原地貌类型,按其成因又可分为洼地冲积平原和滨海平原两部分。南运河以西为黑龙港洼地冲击平原,南运河以东属于滨海平原。静海区的地形平缓,适于现代化农业的机械化耕作,但地势低洼,易生涝灾。
静海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虽临渤海,但属内陆海湾,海洋气候影响不大,而大陆性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春季(3-5月)干燥、多风、光照足;夏季(6-8月)炎热、多雨、阴天多;秋季(9~11月)昼暖、夜寒、温差大;冬季(12月-次年2月)寡照、寒冷、雪稀少。
静海区阳光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99小时。年平均气温为11.8℃,最热为7月,月平均气温为26.2℃,最冷为1月,月平均气温为-4.8℃,年降水量469.1mm。
静海区的土壤类型以典型潮土为主,分布呈现出由古河两侧向大洼中心土壤变湿、质地加重的规律。静海土地在成陆过程中,经历过数次海进海退,加以晚期河流纵横,分割封闭,排水不畅的地理环境形成历史上的低洼盐碱地区,虽然采取了多种治理措施,但盐渍土仍占农耕地的27.22%。
土壤pH值在7.5~8.5之间。
静海区地处海河流域下游,河流渠道众多,素有“九河下梢”之称。
静海区有一级河道6条,二级河道2条。根治海河之前,水源丰沛,汛期常有大洪。根治海河之后,各河道均成为季节性河流,只在汛期河道中才能见水,一年之中,大部分时期处于干涸、半干涸状态。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独流减河、马厂减河流经全境。
静海区地下水资源不丰。年平均开采2800万立方米,由于开采过量,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局部已成漏斗区。其蕴藏有四种类型:浅层淡水、浅层咸水、深层淡水、地下热水。
静海区管辖18个乡镇,总人口为5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6万人。2014年,实现生产总值38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完成19亿元,第二产业完成274亿元,第三产业完成94亿元。
常住人口57万人。境内有汉、回、壮、满、瑶、朝鲜、蒙古、藏、侗、佬、鄂伦春、毛南、畲、土家、苗等15个民族。
静海县交通相对发达。京沪铁路、京福高速公路、丹东至的丹拉高速公路穿境而过。铁路方面,京沪高铁贯穿全境,主要火车站有静海火车站。静海区城距天津国际机场50公里,距天津新港60公里。可借助唐津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到达天津港和秦皇岛港。
截至2015年,辖区内共有林地面积45.8万亩(其中生态林25.6万亩,经济林15.6万亩,苗圃地4.6万亩),全区林木绿化率为20.7%。活立木蓄积131.2万立方米。发展林下经济9.6万亩。林业产值达10.3亿元,果品总产量达2.8万吨,年产值达1.12亿元,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认证7.1万亩,无公害枣树果品认证1个,注册枣树果品品牌4个。在林地分布上,区域内西北部地区林地较多,东南部林地较少。林木品种以速生杨、速生柳为主的生态林骨干优势树种占总量的35.4%,其他生态林树种如白蜡、槐树、以及园林树种等占20.5%,经济林树种枣树占总量的21.6%,苹果、梨、桃占总量的11.1%,其他经济林树种占总量的1.4%,苗圃占林地总量的10%。
生态林面积25.6万亩,其中杨树10.1万亩,柳树6.1万亩,国槐2.6万亩,白蜡3.7万亩,椿树1.1万亩,榆树0.6万亩,其他树种1.4万亩。
经济林面积15.6万亩,其中枣树9.9万亩,桃树1.2万亩,梨树2.7万亩,葡萄0.2万亩,杏、李、其他果树0.4万亩。
苗圃(取得两证)面积4.6万亩,主要分布地点有区苗圃场、林海园区、北海森林公园、子牙园、陈官屯、大邱庄镇、王口镇等乡镇。
“十二五”期间,静海林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林业建设,打造天津林业大县、构建天津西南绿色屏障。实施了绿色通道、绿色河道、绿色林网、绿色村庄、绿色城镇、绿色园区“六绿”工程,重点建设了天津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独流减河绿化带工程、京沪高铁林网工程、京沪高铁枣树带工程、龙海果树带工程以及荣乌高速公路绿化带、县级以上公路等路网绿化等工程。
五年完成造林22.5万亩(其中纯增14.5万亩),全县有林地达到45.8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0.7%。其中:经济林15.6万亩、生态林25.6万亩、苗圃地4.6万亩。发展林下经济9.6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114.4万立方米,林业产值达10.3亿元,果品总产量达2.8万吨,年产值达1.12亿元,辐射全县280个村,带动农户2.6万户。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认证7.1万亩,无公害枣树果品认证1个,注册枣树果品品牌4个。
截至2015年,我县实有花卉种植面积960亩,盆栽植树产量64万盆,观赏苗木产量5.3万株,草坪产量40万平方米,控温温室面积8.3万平方米,日光温室面积5.7万平方米。拥有花卉市场3个,花卉企业2个,花卉从业人员167人。截至2015年,固定苗圃面积4.6万亩,主要分布地点有县苗圃场(0.1万亩)、林海园区(2万亩)、北海森林公园(0.5万亩)、子牙园(0.7万亩)、陈官屯(0.3万亩)、大邱庄镇君安苗圃(0.1万亩),王口镇西岳庄、东岳庄(0.2万亩)、其他苗圃0.5万亩,其他各乡镇0.2万亩。
到2015年,全县共发展林下经济96016亩,年创产值2.38亿元,经济效益6031.1万元,其中:林下粮食面积85231亩,林菌面积1300亩,林禽面积920亩,林药面积5630亩,林菜面积2050亩,其他面积885亩,包括西瓜、花生、苜蓿主要以及林下花卉等种植。
目前,全县适宜绿化的高速路、主要干道、河、渠、大地、村庄得到绿化,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正在建立,林业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日益突出,林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我县每年林地面积以较快速度递增,适宜造林的地块越来越少,林业发展缺乏空间。由于我县是平原区县,大部分地区还是以种植粮食、蔬菜、瓜果为主,大力发展林业受到限制;二是树种较单一。虽然通过乡土树种推广,新树种、新品种引进等措施,但在短期内改变杨树的局面仍较困难;三是森林资源总量增速缓慢。虽然近几年造林面积很大,但随着一些工程占地、高压线沿路改造、招商引资征地等,使得林地受到损耗。
我县林地总量虽然较大,但林地资源分布不均,受土质影响,总体上呈西部多,东部少的分布特点,东部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全县林木绿化率为20.7%,东部地区平均林木绿化率仅为16.2%。
我县东部地区盐碱较为严重,局部全盐量达到13.65‰,适宜栽植的树种国槐、白蜡等价格相对较高,导致造林成本加大。并且造成树木成活率偏低。
2013年我县生产总值达到502.21亿元,其中农业生产总值达到45.67亿元,而林业产值仅为1.99亿元(不包括果品产值,包括造林、育苗、成林抚育等产值),林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4.36%,占生产总值的0.4%。由林业派生出来的产值(林下经济)为2.38亿元,仅占总产值的0.5%。林业的发展未能带动林业产业的大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领会新形势下林业新的地位,按照天津建设沿海都市型农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方向,依托京津冀、服务京津冀,突出生态特色、地域特色,大力发展生态型、设施型、科技型、加工型、外向型林业,把林业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县”战略,以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绿色静海”建设,坚持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突出产业建设,提升发展水平。科学营林,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建成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推进我县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今后五年的林业规划思路是:按照“扩大总量、调优结构、提升水平”的总体要求,以产业发展、资源管理为抓手,围绕市八大林业重点工程总体规划,突出“两环三沿一片”重点项目,继续推进“绿色通道、绿色河道、绿色林网、绿色村庄、绿色园区、绿色城区” “六绿”工程和经济林建设。
以“南枣北果东景西林”为框架,以“两城、三区、六带、一基地”绿化为重点,在全县实施六绿及经济林工程建设。其中 “两城”是指静海新城和团泊新城;“三区”指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静海经济开发区、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四带”指指龙海设施农业果树带(提升)、京沪高铁枣树带(精品园)、独流减河绿化带(提升)、南运河绿化带、高速公路生态公益林带以及边界生态林带。“一基地”指在西部地区和东南部地区结合国家贮备林项目,建设若干个用材林基地。
2016年-2020年,全县新植(更新)林木26万亩,其中新增林地181793亩(生态林145434亩,经济林36359亩),更新林地78207亩(生态林63907亩,经济林14300亩)。分年度任务为2016年 59000亩,2017年58350亩,2018年57001亩,2019年46300亩,2020年39349亩。到规划期末,全县林木绿化率达到28.9%左右。
1、林带宽度
高速公路两侧各200米
省级以上交通干线两侧各100米。
县级公路两侧各20米。
乡村公路两侧各10米。
2、林带构成
高速公路绿化林带构成为林带近路一侧宽度10米范围内为景观带,栽植花灌木、亚乔木等观赏树种4行以上;10米-50米间为兼具景观效果的高标准大规格乔木种植带,50米以外为高大乔木。
省级、县级公路绿化林带构成为林带近路一侧宽度10米范围内为景观带,栽植花灌木、亚乔木等观赏树种4行以上,外侧10米为兼具景观效果的高标准大规格乔木(胸径6cm以上)种植带。最外侧种植高大乔木树种。
乡村公路绿化带两侧以乔木为主,根据绿化宽度每侧栽植2-4行。
3、苗木规格
公路绿化带灌木苗木地径2cm以上,苗高1.5至2米以上;乔木种植带苗木胸径4cm以上,3米以上处截干。
4、栽植密度
乔木株行距为3×4米,亚乔木株行距为2×3米,灌木株行距为2×2米。田间路段乡村公路等林带宽度较窄(10米左右),行数较少,为兼顾突出灾后前期绿化效果,其株行距可为2×3米。
一、二级河道两侧林带宽度规划各100-200米,干、支、引排渠两侧林带规划宽度各10-20米。乔木树种胸径不低于4cm,株行距为2-3×3米。
包括园区和环城镇片林,绿化宽度不低于500米,苗木胸径不低于4cm,株行距为3×4米或2×6米。
包括支、斗渠及田间路等农田防护林以及用材林和经济林建设。支、斗渠及田间路等农田防护林栽植乔木2-3行以上,主要防护林带栽植乔木4行以上。网格控制农田面积不大于300亩,其中高速公路两侧各1000米可视范围内网格面积不大于200亩。苗木胸径不低于4cm,株行距为3×4米或2×6米。经济林苗木高度不小于1.5米,每亩根据树种栽植50-84株。
村庄环村林带规划宽度不低于100米,面积不小于100亩。环村林带乔木胸径4cm以上。以种植杨树、白蜡、国槐为主,苗木胸径不低于4cm,每亩不低于60株。
1、沿海防护林工程:规划全县5年完成造林5万亩。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以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的乔、灌、草结合的防护林,尽快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多结构、多效益的生态安全体系。
2、农田防护林及片林工程:在宜林地上增设新林网及残次林网的更新改造和成片林地建设,新植和更新改造相结合,增强防风固沙能力。
3、村庄绿化工程: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在完成清洁村庄绿化美化的基础上,采取见缝插绿的办法营造环村林,栽植行道树,绿化美化庭院和广场,实现人口、环境的协调发展。
4、城镇、园区建设工程:在县、乡(镇)城镇建设成区内可视周边范围、工业园区、主要公路两侧等部位,采用近自然地造林绿化模式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形成具有观赏性的针叶混交林。
5、干线道路绿化工程:对辖区内主要干线京沪高速、静陈路、205国道、新104国道、团泊大道及规划期内新建(含扩建)和改造的公路、以及部分乡村公路实施两侧林带新建与提升改造工程。
6、河道生态绿化工程:以独流减河提升改造和南运河绿化工程为主,全县范围的一二级河道实施河道绿化工程。
对列入生态公益林的我县境内四条高速公路绿化带实施提升改造建设,尤其是京沪高速公路打造成多种树木混交的高标准的生态林带。
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苗木产业,出台政策扶持育苗单位和育苗大户,形成靠大户育苗稳定全县苗木市场,靠零星小户个体育苗作为补充,靠周边县市苗木市场调剂苗木余缺的格局。
涉及大邱庄镇、子牙镇、团泊镇实施环城镇绿化。团泊镇、子牙镇已实施完成,以提升改造为主,重点突出对大邱庄的环镇绿化。规划面积9500亩(其中更新4500亩)
开发区、子牙园区内现有的绿化树木栽植时间较长,且部分树木生长缓慢,为更好发挥绿化隔离带的效果,规划区内针对此部分树木进行更新改造,栽植抗盐碱、抗有害气体的树种,林海园区内逐步更新现有速生杨树种。同时,在大邱庄镇、静海镇、蔡公庄镇、中旺镇、唐官屯镇、双塘镇6个乡镇园区实施环境园区绿化工程和园区内更新改造。规划总面积17424亩(其中更新15000亩,含以圃代绿)。
结合“四清一绿”行动,规划期内对全县村庄实施环村林建设,项目三年全部完成。每个村庄的环村林带宽度不低于100米,建设面积不小于100亩。规划面积7272亩。
规划造林33005亩。包括京沪、津沧、唐津高速公路的提升改造,团泊大道、静陈路、新104国道北延及规划期内新建(含扩建)和改造的公路以及部分乡村公路实施两侧林带新建与提升改造工程。
对京沪高速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树木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外侧林带扩至200米范围,植树面积14845亩(其中更新2500亩)。林带总体分2层,靠近高速路20米范围内栽植国槐、白蜡、柳树等高度较低的树种,以不影响高速公路行进车辆的视线为宜;外侧30米范围内栽植兼具观赏性的树种,最外侧栽植高大乔木树种。主要树种国槐、白蜡、法桐、毛白杨等。
对津沧高速、唐津高速两侧50米绿化带断带地块进行补植改造,同时外侧林带扩至200米范围,规划面积14100亩(其中更新1600亩)。其中,津沧高速7900亩(其中更新900亩),唐津高速6200亩(其中更新700亩),主要树种为国槐、白蜡、毛白杨等。
道路长5000米,绿化范围每侧100米,绿化面积909亩。主要树种包括国槐、白蜡等大规格树种,采取乔灌结合种植模式。
道路长9600米,绿化范围每侧100米,绿化面积1697亩。主要树种包括白蜡、国槐、火炬等,采取乔灌结合种植模式。
道路长8公里,林带每侧宽100米,绿化范围1454亩。主要树种包括白蜡、国槐、法桐等,采取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模式。
京沪高铁在原有绿化基础上,绿化范围再延伸200米。规划面积共9090亩。
规划造林34139亩(其中更新4750亩),河道规划总长度239公里,包括南运河、黑龙港河、子牙河、马厂减河、大清河以及其他河道、干渠、支渠等。
南运河静海段全长49公里,涉及独流镇(8.2公里)、良王庄乡(2.7公里)、静海镇(8.0公里)、双塘镇(5.5公里)、陈官屯镇(12.5公里)、唐官屯镇(12.1公里)六个乡镇。主要包括河滩地绿化、主河槽绿化、堤防绿化等。规划面积7772亩(其中更新1200亩)。
河道长度33.6公里,涉及独流镇(2.4公里)、梁头镇(13.4公里)、子牙镇(4.1公里)、沿庄镇(13.1公里)四个乡镇。根据黑龙港河河道通直的特点,结合现有的绿化,黑龙港河打造成为生态林带,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的生态林带,主要树种毛白杨、国槐、白蜡、法桐等,逐步取代两侧的速生杨树种。规划面积3587亩(其中更新800亩)。
子牙河长度43.1公里,涉及台头镇(17公里)、王口镇(12.7公里)、子牙镇(8.2公里)、沿庄镇(4.1公里)四个乡镇,规划按照师法自然及多样性的原则,将子牙河两岸打造成原生态自然式景观。绿化形式上,点、线、面结合,保留河道两侧原有大树,采取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合在该地生长的植物种类,人工的模拟自然群落,形成适宜植物生长的生态环境。规划面积8750亩(其中更新1200亩)。
河道长度31.2公里,涉及唐官屯镇、蔡公庄镇、中旺镇三个乡镇。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种植生态林,规划面积6500亩。
河道长度15.4公里,涉及独流镇、台头镇两个乡镇,规划范围两侧各200米范围,规划面积3000亩。
对规划期内重点治理的河道、干渠、支渠等,包括港团河、青年渠、运东排干等进行绿化,规划绿化长度为 66.7 公里,规划范围 20-50米,规划面积4530亩(其中更新1500亩)。
规划造林98814亩,包括防风阻沙林、用材林基地建设、农田林网建设。
按照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的要求,我县西北部乡镇王口镇、台头镇、子牙镇、沿庄镇、中旺镇、唐官屯与河北省交界建设防风阻沙林带及片林。规划面积34967亩(其中更新18000亩)。
结合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规划建设56999亩用材林基地(其中更新15557亩)。涉及梁头镇、良王庄乡、王口镇、台头镇、沿庄镇、子牙镇、陈官屯镇、唐官屯镇、独流镇、双塘镇、蔡公庄等乡镇。
为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的生态保护作用,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的丰产丰收,在全县十八个乡镇建设高标准的农田森林网,同时改造更新防护能力下降的林网。规划面积6848亩(其中更新2000亩)。
规划新发展经济林面积50659亩,包括经济林种植面积纯增36359亩,原有经济林更新改造14300亩。重点发展以台头镇周边的桃基地,以唐官屯、沿庄镇周边的枣基地,以良王庄乡周边的梨基地等。
由于气候连年干旱,使团泊湿地内植被大量死亡,造成鸟类迁徙、栖息困难。因此计划从2016年起,至2017年底,经过2年时间,把团泊水库内的8号岛屿内7个小岛进行湿地景观重建,种植水生植物和部分陆生植物,结合连年生态补水,进行湿地植物复壮、补植为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繁衍环境。项目建成后,将为在东亚至澳大利亚鸟类迁徙路线上的天鹅、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提供食物补给、休憩场所。该工程规划建设面积97亩。
项目建设总投资(2016-2020年)434976.3万元,其中苗木费101844.7万元,栽植管护(含人工)86269.6万元,土地流转225707万元,机井(含电力配套)12308万元,不可预见费8847万元。
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列入市级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及管理主要由市财政投入;区县级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及管理主要由区县财政投入;铁路、公路、水利等部门绿化主要由部门投入。
按照事权划分、分级施策、分类经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确定林业建设相关政策。铁路、公路、水利、农垦等部门绿化,主要由部门投入;县级及以下重点生态林工程建设主要以区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国家和市级财政给予一定扶持。
静海区把林业用地将纳入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然后逐年实施。将沙化土地、污水灌溉土地,公路、铁路两侧,一、二级河道及其它河流渠道、大型水库周边,产业园区以及有条件的建制镇周边一定范围内明确为生态林用地,在具体实施中,可通过租赁、置换、返租倒包、产业结构调整等多种形式解决林业用地问题。
列入市级造林重点工程集中连片20亩以上其他造林项目,给予苗木和栽植费补助。目前市补贴政策尚未出台,待政策出台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纳入国家防护林工程的项目,申请中央投资补助,补助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共静海县委静党发[2012]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业建设的意见》,各工程补贴标准为:
绿色通道工程:每亩植树不少于74株,苗木胸径4cm以上,每亩补贴1800元。
绿色河道、绿色林网(包括农田林网和成片林地)绿色城区、绿色园区及绿色村庄工程:每亩植树不少于55株,苗木胸径3厘米以上,每亩补贴1400元。
经济林:苗木地径1.5厘米以上,苗高1.5米以上,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每亩栽植密度桃树不少于50株,梨树、苹果树不少于60株,枣树不少于70株,每亩补贴1000元。
对重点生态林工程苗木胸径达不到各工程规定的要求,但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每亩补贴800元。经济林苗木地径和苗高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每亩补贴500元。
本着“分类经营、分级施策”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林木,分布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
1、凡列入市、县造林工程规划范围的,造林后由县财政安排每亩补助200元的养管资金,其中市重点连补三年,确保绿化成果的巩固,并发挥最大效益。
2、各级财政要把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等森林保护工作所需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3、县林业局及各乡镇林业站认真做好造林栽培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在林木生长的关键时期,定期下发病虫简报,举办技术培训班和进行现场指导。并逐步建立防治专业队、树木医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组织,形成以各乡镇防治为主导,社会化防治组织为骨干,林农互助防治为基础的社会化防治新格局。
为鼓励和支持林业发展,开拓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有效引导各类银行和各种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林业建设,对于符合国家林业贴息政策的各类林业生产活动,凡需要贷款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贷款贴息。
规划期内造林26万亩,其中生态林22.4万亩。按照静海区的林木生长量,基地建成后每年可净增活立木蓄积30.24万立方米 (按不同树种的轮伐期综合平均),按现行大径材价值 1500 元/立方米测算,当年生产木材价值可达4.54亿元。按林木生长周期 15 年算,木材价格保持不变,22.4万亩林地生产木材价值68.1亿元。
经济林(包括枣、苹果、梨树、桃等果树)。 发展种植面积3.6万亩。种植规模达到19.2万亩。其中结果面积15.2万亩,果品年产量达到13.3万吨(平均每亩产果品1350公斤左右,枣800公斤左右),经济林年产值5.32亿元。
据模型测算,26万亩林地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24.9万吨,按工业成本法 1200 元/吨(结合市场逼近系数 0.2 作为同化二氧化碳的定价),年可增加同化二氧化碳效益近3.0亿元,每年释放氧气22.1万吨,按生产氧气平均价 0.15 元/千克(医用氧气批发价的 20%)计算,每年释放氧气效益为0.33亿元。
据国内外大量研究材料分析,营造 1 公顷(15 亩)林地,标准林分一般可增加蓄水 300 立方米。我县营造林地26万亩,按标准林分 40%计算,年增加蓄水208万立方米,按每立方米 0.3 元计算,其替代值约62.4万元。
主要体现在减少水土流失、保存土壤肥力、防止泥沙滞留和淤积等方面。根据测定资料,标准林分平均每公顷每年保土 30 吨,建成后的26万亩林地按标准林分 40%计算,可减少水土流失20.8万吨,按每吨 10 元计算,每年其国土替代值约208万元。
通过规划期内造林工程的实施,可以使林农通过参与造林和管护,获得大量就业机会,可直接增加林农收入。同时,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了我县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静海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市对林业的公共投资,多角度、多方位争取造林绿化资金;二是建立多渠道融资的林业投入体系。通过贯彻“谁造谁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的社会投入;三是健全和完善从中央到地方分级管理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专款专用,把林业做大做强,获得良好的效益。
积极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天津市生态建设纲要》规定,积极有序地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买断等形式参与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理顺林业经营机制,从而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积极培育活立木交易市场,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规范流转行为。
加快林业科技体系创新,加速建立包括林业科研体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技术监督体系、科教培训体系、科技管理体系在内的新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我县林业建设的整体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造就林业建设所必需的各类人才。以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
一是重点扶持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林业企业,创建知名品牌;二是积极培育新型木材加工领域的龙头企业。在木材生产、板材制造方面形成规模效益;三是为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广筹资金。
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静海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办法》、《静海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静海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林业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三是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和完善执法责任考评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效果进行定期评议和考核;四是严格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对已经市政府确认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以多种方式进行社会公示,强化对林业依法行政的监督。
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林业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加以统筹部署和安排。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实行一把手对林业建设负总责,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包乡、包片、包重点工程,并将林业发展业绩与乡镇绩效考核和责任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造林期间,组建由局级领导干部带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下乡推动小分队,深入乡镇、重点工程工地进行造林推动,指导、协调、督促,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