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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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

                  

                  

天津市静海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       

                  

(一)现状评估       

1、基本概况       

静海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距天津市区40公里,东临渤海,西连冀中,南临沧州,北接津京,素有“津南门户”之称,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海开放区之一。全区总面积1414.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1万人。     

围绕静海区空间战略规划布局,“十二五”期间静海区城乡建设主要任务为着力推进“两城三区六园”及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为目标,促进城乡建设全面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截至2015年,“两城三区六园”建设硕果累累。静海新城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的重点为道路新建和改造、排水管网建设、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先后完成改造、新建道路面积28.2万平方米;铺设排水管道4.6万延米,完成了区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绿化面积79.43万平方米,区城绿化覆盖面积达570公顷。铺设供水管道5万延米;区城集中供热面积达824万平方米;铺设天然气管网74.15公里。     

其次,小城镇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区小城镇完成总投资262亿元,住宅建筑面积537.4万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230.15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405.18万平方米。同时,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创新建筑投资机制等方面,均有显著提高。在绿色建筑建设方面,大邱庄示范小城镇32万平方米还迁房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要求完成建设。加快推进低碳社区建设,团泊示范小城镇以地热和太阳能为主,全部投入使用。2011年大邱庄镇被国家批准为绿色低碳示范小城镇,编制了绿色建筑设计、施工技术、选材指南、评价等技术标准,完成大邱庄镇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创建文明生态村20个,留得住乡愁的美丽村96个。 结合东亚运动会,完成“一道两环”区域64个样板村庄建设。     

再次,在节能环保方面,静海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于2011年即成为我国北方最大的再生资源专业化园区。作为中日循环型城市合作项目,“十二五”期间,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致力于发展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报废汽车、橡塑加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及废弃机电产品精深加工与再制造五大产业,致力打造循环经济发展的“子牙模式”。     

“十二五”期间,静海区委、区政府充分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区域中等卫星城市空间开发格局,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静海在节约高效利用资源、强化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保障循环型一二三产业与城镇融合发展等方面卓有成效。到2014年末,城镇常住人口为36.97万人,城镇化率48.21%。实施全国美丽乡村试点区建设,建成国家级美丽乡村9个、市级美丽村庄22个,提前一年实现了全区清洁村庄全覆盖,2个小区荣获市首批“美丽社区”称号。     

“十二五”期末,国家发改委着力推进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静海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区总体发展规划,于2015年7月底向发改委提交了《天津市静海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总体方案中指出,静海区坚持走“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发展道路,加快产业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探索路径、提供示范,努力构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良好格局,促进区域协同协调发展。2015年8月28日,静海区顺利通过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申报。     

2015年9月24日,撤县设区后,将进一步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此次实施撤县设区,有利于落实国家战略、规划、政策,进一步放大静海竞争优势、释放发展潜能,在更高起点上打造天津对外开放“窗口”,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区域人才流、资金流、物资流的汇集,进一步整合区域现有资源。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平安天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公共资源配置。有利于吸引投资项目落地,增加就业岗位,提高群众收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更好地实现惠民政策、民心工程的普惠性。有利于推动资源和环境保护,促进土地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更加有效实施联防联控。     

2015年10月16-17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住建部等9部委联合开展了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论证工作。适值国家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申报和创建工作,静海区充分抓好撤县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文明价值体系;优化区域中等卫星城市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资源利用节约高效,完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强化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施生态文明重点工程,保障区域生态安全。静海区顺利完成此次国家发改委生态文明示范区申报专家评审。     

2、绿色建筑       

发展绿色建筑是改善民生的重大需求。当今社会包括噪声污染,光污染等室内环境质量,生活垃圾处理,节约能源,公共交通等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备受百姓关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民生发展的重要任务。静海区应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的应用,才能确保部分百姓关注的生活质量问题得以改善。     

绿色建筑是静海区新发展模式的重要途径。绿色建筑是我国城镇发展模式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等会议多次倡导低碳发展绿色生活的新型城镇模式,不仅可以节约能源更能改善生活生态环境。静海区在发展建设中,有一定的生态基础,并有极大的改善及发展空间,采用绿色建筑的发展模式,其能源的节约和利用符合城区的经济发展要求,更符合我国对于新型城镇的发展规划。     

发展绿色建筑是静海实现区域循环经济的引擎。可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是静海区“十二五”计划中重点推动发展的项目之一,按照“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和社会大循环”的发展理念,降能耗和低碳化的发展思路需要依托绿色建筑和其相关产业技术作为基础,实现企业从建筑本身的低碳节能,到其生产建设的低碳节能。通过绿色建筑产业中的技术,有效回收再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等资源,加快实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保证企业完全的生产“零能耗”。     

绿色建筑是静海区城乡建设的重点工作,“十二五”期间,在积极贯彻国家绿色建筑法规政策的基础上,静海区注重地方政策法规建设。制定了区域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的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太阳能及浅层地能资源评估报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级示范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了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阶段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了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制度,凡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形成了从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等各环节的监管闭合流程。     

按照静海新城规划和城市设计方案,到2020年,静海新城规划控制区面积达到86.6平方公里,新城规划总用地40.29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30.6平方公里,按照规划定位,静海新城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天津西南部现代制造业、物流业基地和生态宜居新城。静海区的绿色建筑建设工作和本地区域特点紧密结合,重点围绕静海新城、大邱庄镇、团泊新城、绿色工业建筑以及绿色农房开展。     

在绿色建筑建设方面,大邱庄示范小城镇建设卓有成效。2011年9月26日,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一批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867号),按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的基本要求,由大邱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建设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工作。项目目标是建设100%绿色建筑,所有住宅全部按照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执行,部分建筑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二、三星级标准。截止到目前,静海区绿色建筑的建设面积达到74万平方米。除静海新城的还迁房项目外,作为发展重点的大邱镇庄还迁房为60万㎡,占全区绿色建筑总建设面积的81%。     

在再生能源利用方面,以团泊新城的再生能源项目为代表。团泊新城总体21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51平方公里。以团泊湖为中心,分东区和西区。团泊东区住宅全部采用地热采暖,生活热水为太阳能热水;公建为地源热泵作为冷热源;西区的健康产业示范园区已建成公建项目均为地源热泵作为冷热源,正在建设的项目主要由三所高校组成:体育大学、中医药大学及天津医科大学,每所大学都建立能源站,采用地热采暖。     

在绿色工业建筑方面,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在建设之初即提出了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即绿色建筑普及率达到100%。     

在绿色农房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静海区共完成八百余户农村危房改造,遵循绿色农房建设导则,不仅极大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体住房条件,提升农民居住健康安全,也促进了绿色建材及绿色建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3、节能减排       

静海区一贯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以提高舒适度为目标,加强民用建筑集中供热工作的同时,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十二五”期间,静海区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主要为65%节能标准,2013年7月逐步提高到75%的节能标准水平,但目前执行75%节能标准的项目相对较少,节能空间较大。静海区工业项目较多,有丰富的工业余热、废热未被利用到建筑中。被动式设计优化少,主动式技术相对落后,如项目中空调机组性能系数与国内目前先进水平差距大,新风热回收技术应用较少,没有实现项目的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测等,建筑节能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静海区2014-2015单位面积供暖能耗为28.66kgce/m2,约为233kWh/(m2.a),其中住宅单位面积供暖能耗平均水平为:不满足节能标准建筑161kWh/(m2.a),一步节能建筑153kWh/(m2.a),二步节能建筑128kWh/(m2.a),三步节能建筑122kWh/(m2.a),均高于设计值。既有建筑存量巨大,改造资金筹措压力大。通过增加静海区绿色建筑数量及通过采用被动技术等应用技术提升其节能等级,可以改善目前静海能源浪费流失的现状,不仅节约能源,更是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     

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十二五’期间”,静海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为100%,“十二五”期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771万平方米,全区节能建筑面积占既有建筑面积的比例为85%。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少用热少交费,让老百姓得实惠,是推进建筑节能的关键,静海区按照市建委强制性标准要求,从2002年起新建居住建筑全部实行一户一环,并按照市建委的要求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完善供热统计制度,收集静海区每个采暖季集中供热的各种能耗数据,包括煤耗、电耗、气耗、水耗等统计数据上传。     

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方面,“十二五”期间,静海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已全面铺开,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和用量逐步增加,居民生活能源结构不断优化。静海新城、团泊新城、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等重点区域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面积达1068.55万平方米。     

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本着“绿色低碳、持续发展”的发展理念,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深化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城乡发展规划相结合,实现能源多元供应大力推进太阳能、土壤源,污水源、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积极给项目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2010年静海县被国家评为可再生能源示范县, “2012年被批准静海县追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增推广面积示范县”,大邱庄镇被列入“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镇名单”。为了落实可再生能源建设目标,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的“可再生能源应用领导小组”,建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建委墙改办并组织专家编制了《静海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其中,大邱庄大力倡导可再生能源和生态技术的利用,制定“绿色环保城、水岸生态城和宜居智慧城”三大规划目标和13项绿色低碳实施策略,使用太阳能、地热两项可再生能源,安置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10%。团泊新城住宅和公建项目大部分采用水源热泵和地源热泵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较高。截至目前,静海区19个项目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普遍采用了太阳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新能源技术,其中1个示范项目采用2.05MWP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总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目前正等待建设部做能效测评。根据静海区的实际情况做了《太阳能及浅层地能资源评估报告》,同时完善配套措施,落实激励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考核评价,落实责任制,实行问责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督导,确保项目达到标准要求。     

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初步开展了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与能效公示等工作。加强了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组织23个街道的人员对建筑能耗统计进行了培训,对抽样街道开展统计,量测补图,完成3303个单体建筑的节能信息统计,其中18栋实施了能耗实时监测,目前这项统计工作已圆满完成,为静海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了依据,今后应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对辖区内存量建筑基本信息数据进行实时更新。     

在组织管理方面,静海区加强建筑节能组织领导工作,专门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建立管理机构,建委主任古建华任组长,建委副主任谢永美任副组长,村镇建材科、质量安全支队、执法中队、招标办、合同办、设计所、实验室、监理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建材科(墙改办),办公室主任由村镇建材科科长担任,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范围,为全力确保完成静海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     

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了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阶段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了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制度,凡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形成了从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等各环节的监管闭合流程。     

(二)存在的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静海区城乡建设“十二五”期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不足:     

第一,绿色建筑未全面普及。       

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不多;绿色建筑的管理机制及配套政策不健全;绿色建筑的配套产业不完善等。虽然静海区部分乡镇对于绿色建筑建设设立的目标高,落实程度好,绿色建筑已形成规模化发展趋势,然而全区范围内绿色建筑星级低,项目类型单一,无代表性示范项目。其中大邱庄制定了100%绿色建筑,所有住宅全部按照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执行,部分建筑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二、三星级标准的目标,其他乡镇在绿色建筑方面没有强制性指标,团泊新城和子牙示范区一直重视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和建设,子牙循环产业园区也建立了绿色低碳发展目标,但实际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较少。主要原因是政策和制度不够完善,产业化产品支撑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引导政策,难以驱动投资建设单位实施绿色开发,使之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市场驱动力。     

第二,建筑节能工作仍有提升空间。       

建筑节能法规与经济支持政策仍不完善。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各项法律制度所需的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仍然滞后。静海区对建筑节能的经济支持力度远远不够,尤其是中央财政投入较大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等。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水平尚有空间。“十二五”期间,静海区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主要为65%节能标准,2013年7月逐步提高到75%的节能标准水平,但目前执行75%节能标准的项目相对较少,节能空间较大。从执行标准情况看,施工阶段比设计阶段差,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外墙、门窗等保温工程施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质量与火险隐患,缺乏建筑节能材料、产品、部品的节能性能检测能力,政府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新技术应用有限。静海区工业项目较多,有丰富的工业余热、废热未被利用到建筑中。被动式设计优化少,主动式技术相对落后,如项目中空调机组性能系数与国内目前先进水平差距大,新风热回收技术应用较少,没有实现项目的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测等,照明、电梯、空调系统等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任重而道远。供热计量改革之后。静海区的实际供暖能耗较高,供热计量收费比例低。静海区2014-2015单位面积供暖能耗为28.66kgce/m2,约为233kWh/(m2.a),其中住宅单位面积供暖能耗平均水平为:不满足节能标准建筑161kWh/(m2.a),一步节能建筑153kWh/(m2.a),二步节能建筑128kWh/(m2.a),三步节能建筑122kWh/(m2.a),均高于设计值。既有建筑存量巨大,改造资金筹措压力大。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任务依然繁重。静海区在建筑领域推广可再生能源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子牙产业园区、大邱庄示范镇以及静海新城的民用建筑除了太阳能应用较为广泛外,其他可再生能源使用较少,并未发挥可再生能源应有的空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长效推广机制尚未建立,核心技术仍未掌握,系统集成,运营管理等能力不强。     

第三,工业建筑领域节能潜力巨大。在绿色工业建筑方面,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也建立了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即绿色建筑普及率达到100%,但已建成的13平方公里的工业建筑并未按照《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执行。     

第四,农村建筑节能工作有待于规模化推进。静海区农村的建筑节能工作有待推进。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用能源总量将不断提高,有必要采取措施,提高农村建筑用能水平和室内舒适度,改善室内环境,引导农村用能结构科学合理。     

                  

第二部分:面临的形势及外部机遇       

                      

(一)外部形势和政策要求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绿色施工,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提出了系列专项要求。推动绿色建筑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行动,是“十二五”时期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国家多个部委联合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推广专项工作,2010年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专项实施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成立了包括技术、规划、标准、国际对比等7个小组,推行“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对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出系列目标与保障措施,并于2012年4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全国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财政措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出台将全面掀起发展热潮,目前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加大推行绿色建筑力度,提出了众多重大的发展目标,绿色建筑推广呈现蓬勃势头。     

1、国家相关要求       

温家宝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表示,国家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五要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要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拓宽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消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要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另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及制度研究,环境治理重点及模式创新研究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及绿色低碳发展研究等都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制定的重点课题。     

国家《“十二五”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中指出:发展绿色建筑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发展绿色建筑是改善民生的重大需求;绿色建筑是转变我国城镇发展模式的战略选择;发展绿色建筑是传统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引擎。因此,绿色建筑已成为我国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的重大课题,也是加强民生科技的重要任务。     

在《“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出台之后,为了进一步落实规划,国务院以国办发[2013]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对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都提出了相关目标:     

首先,提出了绿色建筑的规模要求。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其次,加强建筑节能改造。预计到2015年,累计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     

第三,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预计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示范地区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耗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     

2、天津市相关要求       

“十二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着力”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的重要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打造“双核联动―多极贯通―绿网相间”的生态人居格局,精确实施绿地系统建设,建设海河生态走廊,打造津城绿色交通体系,推广绿色社区,创建生态宜居的城市。到2015年,西青区、市内六区和滨海新区全部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已获得命名的1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成国家级生态镇,市示范小城镇都要建成生态镇。60%规划保留村建成生态村,1/3规划保留乡镇建成生态乡镇。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津南新城、西青新城和武清新城为绿色社区建设示范区,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绿色社区示范推广。协调建设用地空间增长边界和自然生态空间的关系,依托基本生态控制线勾画天津城市发展方向和扩展边界,抑制城市发展对生态空间的挤压,构建天津市“双核联动―多极贯通―绿网相间”的生态人居格局。       

《天津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指出:发展绿色建筑是转变区城市建设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工作,是促进城乡建设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重规模向重效率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建筑品质和使用寿命、节约能源资源、改善环境、加快区生态城市建设的必由之路。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发展规模化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建设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对于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第一,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自2011年至2015年,天津市建设绿色建筑360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10个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的规模化绿色建筑项目。2014年开始,天津市新建示范小城镇、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执行我市绿色建筑标准。到“十二五”末,绿色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比重将达30%以上。     第二,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市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率达到100%。     

第三,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供热热源及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到2017年底完成我市4400万平方米具有改造价值的非节能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其中到2015年底完成200万平方米大板楼改造,到2017年底完成420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到2015年底,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     

第四,增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浅层地热能、太阳能、污水能、深层地热梯级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500万平方米,占同期建设的30%以上。     

第五,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收费。2015年底,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超过全市集中供热总面积的30%。     

第六,加强绿色农房建设。2015年底,新建、改建绿色农房30万平方米。     

(二)发展机遇       

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审议通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将天津定位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生态城市”,并提出“一轴两带三区”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两带”便涉及静海:西部城镇发展带则沿蓟区新城—宝坻新城—中心城区—静海新城方向的西部城镇发展带,以津蓟、津沪等高速公路为轴,串联天津西部新城和中心镇,成为区区经济腾飞的发动机,支撑起城镇经济发展的空间构架。     

“十二五”期末,天津正面临着国家战略叠加的历史性机遇。这些机遇为静海区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一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国家战略。二是天津是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关键节点。三是天津自由贸易园区建设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加快推进。四是天津正在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要求静海区要建设成为京津冀都市圈中的现代化中等卫星城市,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和健康产业园已列入承接首都产业转移的载体。随着这一战略的实施,必将促进交通、产业、生态的有效对接,聚集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提供更多的投资项目和发展机会。随着相关产业发展,每年新增新建筑,2020年前,静海区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将有非常大的市场空间。     

天津是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关键节点。静海区出口企业多、出口规模大,借助“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将提供便捷通道和广阔市场,促进我区优势产品走出去,构建静海对外开放新格局。作为国民经济第二大产业,建筑业本身也具有巨大的产业带动作用。如建筑用钢占全社会钢材消费的50%,建筑用水泥占全社会水泥消费的60%等。由于国家政策现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未来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并明确表述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推进相关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此举将催生众多新兴产业,并有效促进建筑业的产业升级换代,如发展绿色建筑将有效带动新型建材、新能源、节能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望撬动规模超过万亿元的“绿色市场”。静海作为以为工业发展为主的区域,在绿色建筑建材领域有极广的发展前景,技能带动周边产业发展,也可以积极响应京津冀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天津自由贸易园区建设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加快推进。静海区可以依托国家级五金制品出口示范基地和子牙、翰吉斯两个“无水港”、“保税仓”,实现与滨海新区的项目承接、产业对接、政策衔接,打造新区产业辐射延伸的桥头堡,在带动自身绿色建筑建材产业结构链条发展的同时,增强对周边地区的服务和带动作用,为绿色建材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     

天津正在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和健康产业园被列为自主创新示范区静海分园,借助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人才、科研、金融、财税等方面的政策优势,可以形成制度高地,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     

“十三五”期间,静海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以项目建设为龙头,加快实施“一二三四五”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努力建设循环静海、绿色静海、健康静海、法制静海、活力静海、和谐静海,真正走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静海鲜明特色的富民强区之路。     

                  

第三部分:指导思想及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十二五”绿色建筑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及《天津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作为静海区城镇化与城乡发展领域优先主题和发展重点,面向国家、天津市节能减排目标和民生需求,围绕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新型城镇化发展,解决行业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支撑绿色建筑持续发展的技术体系研究,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本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       

2.机制创新,部门协同       

完善区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创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各部门协同管理。创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管机制,探索城镇绿色发展的建设模式。       

3.科技引领,产业转型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研发节能、循环、低碳环保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应用,引导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加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发挥在京津冀的引领作用。       

4.宣传推广,公众参与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参与建筑节能工作和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引导居民树立建筑节能意识和绿色生活方式。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围绕“绿色、循环、低碳、健康”四大理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静海的建筑节能目标       

1)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建节能建筑350万平方米,并进行建筑能效测评与绿色建筑标识。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革。加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供热热源及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增加大型公共机构节能监管面积保证运行能耗每年至少降低2%,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5%。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供暖能耗每年至少降低2%,至2020年居住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实际供热能耗达到13.5公斤标煤;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到2020年新建建筑供热计量面积占全区集中供热总面积的100%“十三五”期间,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30万平方米,实现冬季采暖节能量1.25万吨标准煤。     

3)制定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目标。“十三五”期间,落实项目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和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指标,实行超定额或供热指标的审计和惩罚制度,建立低于用能定额或供热指标的碳排放量交易制度,确保全区能耗目标及碳排放目标的实现。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实施能耗分项计量和监测,完善能耗监管平台,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统筹协调。     

4)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达到建筑总耗能的5%,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1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太阳能光热技术应用总面积5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应用面积60万平方米。     

5)启动被动房试点建设。选取不少于2栋楼作为推广研究试点,严格按照德国被动房标准进行试点建设。现已确定华夏实验楼(万和堂)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技术进行建设。       

2、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1)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预计将建成385万㎡绿色建筑。通过在大邱庄示范小城镇、团泊新城、子牙循环产业园区、静海新城四个重点发展区域建设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促进区绿色建筑总体发展。预计四个重点发展片区共建设绿色建筑达345万㎡,占全区总建设目标的90%。     

2)发展绿色工业建筑       

建筑厂房执行绿色工业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厂房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在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等工业重点发展示范区建设绿色工业建筑示范项目。在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新建绿色工业建筑比例达到100%。预计“十三五”期间,工业建筑总建设量为90万㎡,其中绿色建筑建筑面积为35万㎡,占总建设量的近40%。     

3)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       

结合静海区产业特色,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厂房,预计建设不少于5个装配式厂房。同时,针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在还迁房等项目上推广装配式住宅,逐步加大装配整体式保障性住房建设比重,将实施装配整体式住宅投资增量计入项目建设成本。预计将建设1-2个住宅产业化示范项目,建筑体量约20万㎡。到“十三五”末,培育1-2个建筑工业化基地。     

4)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发展绿色建材。全面限制使用高碳高污染的劣质建材,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建材产品和设备,以市场需求倒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促进全区建筑领域产业化升级。绿色建筑的巨大潜力市场可以带动静海区在环保节能产品产业上的发展,包括绿色建材,环保家装材料,节能设备生产等产业都面对巨大的市场机遇。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示范,到“十三五”末,建设1-2个规模化绿色建材产业基地。     

5)鼓励绿色农房建设       

扩展农村用能方式,提升农村用能体验。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综合利用,加强静海区新农村发展的能源支撑作用。结合有关光伏扶贫计划,发展农村地区屋顶光伏发电;创新生物质资源发展模式,实现生物质资源利用“规模化、效益化”,重点发展秸秆制气、沼气综合利用。预计“十三五”期间建设1-2个绿色农房试点项目,建筑面积3.5万㎡。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       

                  

围绕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改造两大建设领域,实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突破性发展。并通过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建筑产业提升等手段,促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全面实施建筑能耗的监测与平台建设,实现科学化管理。       

(一)全面深化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区住宅建筑面积1176.95万平方米,其中满足一步节能标准的为65万平方米,二步节能标准的为116.3万平方米,三步节能标准的为987.15万平方米,不满足节能标准建筑8.5万平方米。截止到2015年底,全区公建建筑面积143.5万平方米,其中满足一步节能标准的为54.78万平方米,二步节能标准的为85.12万平方米,不满足节能标准建筑3.6万平方米。     

1、全面实施最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深化执行天津市建筑节能标准。以“十二五”期间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所形成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方案设计节能审查制度,确保新建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并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效测评。同时,在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建设项目中,模范落实节能措施,体现绿色内涵。“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率达到100%,其中新建居住建筑一律实施四步节能标准,公共建筑一律实施三步节能标准。     

对于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交通干道旁的标志性项目和生态敏感区内的建设项目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项目可按照更高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建设,形成区域标志性绿色节能建筑示范工程。推动绿色节能建筑低成本化建设,通过政府项目的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大力发展绿色节能建筑。     

2、进行被动房建设试点工作       

“被动房”概念起源于德国,指通过采用各种节能技术使建筑对采暖和制冷需求降到最低,仅靠太阳辐射热量、建筑室内人体和设备散热,来维持冬季室内温度,对于节能和环境改善意义重大。为更好推广和发展被动房,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向纵深发展,选择有代表性的民用建筑进行被动房试点建设,探索被动式建筑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和运行管理效果。出台鼓励措施,支持选取多类型项目,积极创建绿色节能建筑示范园区,实现绿色节能建筑单体向区域建筑群跨越,强化绿色建筑先导效应,实现绿色节能建筑“点”、“面”结合的开发模式,取得规模效益。“十三五”期间选取不少于2栋楼作为推广研究试点,严格按照德国被动房标准进行试点建设。     

3、加强既有建筑节能       

有序科学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改造中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将适宜节能技术有机运用于既有建筑改造中。以经能源审计的高耗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写字楼、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及旅游类建筑为改造对象,创建既有建筑改造示范工程,逐步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实现冬季采暖节能量1.25万吨标准煤。     

1)有序推进居住建筑绿色节能改造,以建筑门窗、遮阳、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为主要改造措施,完善改造技术标准规范,探索适宜的改造推广模式和技术路线,确保供热能耗每年下降2%,2020年居住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实际供热能耗达到13.5公斤标煤     

2)积极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机制创新为突破,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完善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的市场机制,规模化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10万平方米的重点用能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运行管理,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改造,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鼓励企事业单位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为重点,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每年下降2%的目标。     

3)开展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推行供热热源、热力站、热网和室内供热系统整体改造模式,优先进行供热系统平衡、热网变频输送、二级泵系统及供热计量等供热系统综合节能改造,提高供热运行效率。使热源和热网的供热效率分别达到78%以上和90%以上。根据供热负荷和热源的具体情况,优化能源利用,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力度,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相结合,科学进行煤改燃,最大限度提高能源效率。完善供热统计制度,收集并上传包括煤耗、电耗、气耗、水耗等在内的每个采暖季集中供热的各种能耗数据。停止福利用热制度,建立“谁用热、谁缴费”的供热收费制度,实现用热的商品化和货币化。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至“十三五”末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全区集中供热总面积的100%。     

4)在政府机关及使用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文体设施等建设改造项目中进行节能建筑示范,形成区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在既有建筑改造推广难度较大的现状下,建立城市更新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并形成推广模板,以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的实施。       

4、落实建筑能耗定额管理       

落实建筑能耗定额管理,确保实现全区能耗目标及碳排放目标,在“十三五”末,单位GDP能耗比“十二五”末下降22%,煤炭消费总量削减28.2万吨,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0.599吨。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实施能耗分项计量和监测,完善能耗监管平台,加强监管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制定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和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指标,实行超定额或供热指标的审计和惩罚制度,建立低于用能定额或供热指标的碳排放量交易制度,完成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每年下降2%,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每年下降2%的目标。“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15栋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并对其中10栋重点建筑实现能耗的动态实时监测。在静海区政府网站,定期对每年能耗审计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能耗进行能效公示。     

“十二五”期间打下的良好基础下,继续开展静海区城镇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为本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依据;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保持基本信息的常态化维护管理;开展年度能源审计工作,在能耗统计的各类公共建筑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取一定数量的建筑作为重点用能建筑进行年度性的能源审计。     

对新建和实施节能改造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设计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实现能耗数据实时传输,通过远程传输等手段,将实时监测数据上传至市级能耗监测数据中心,实现建筑能耗的实时动态监测。       

5、调整建筑用能结构       

开发利用优质资源,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将太阳能、浅层地热能、深层地热能、污水热源等可再生能源,与电力及供热布局有机结合,降低一次能源应用比重。同时,加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和利用,通过科学进行煤改燃等技术手段,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全区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污染排放控制,新建锅炉需配套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特别是在厂房建筑中的应用,加快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能源的开发利用是值得培育壮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对于新能源利用技术与设备的研发,不仅支持了循环发展与节能的城镇发展理念,更可以带动区域科技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废弃物能源转换,重点推动依托大邱庄等污水处理厂发展污水源热泵建设,积极探索发展垃圾回收处理及垃圾发电技术应用。大力发展地热资源直接利用,在团泊及唐官屯区域发展冬季采暖、夏季制冷、全年供生活热水、娱乐保健、种植养殖等利用方式,重点实施地热高效梯级综合利用。支持公共建筑多工况综合用能,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融资管理模式,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达到建筑总耗能的5%,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1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太阳能光热技术应用总面积5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应用面积60万平方米。     

6、加强建筑能耗监测及管理平台建设       

大力推动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对新建和实施节能改造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建设区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方便对重点建筑和有代表性建筑进行能耗分析与诊断。充分发挥能耗监测系统的作用,对用能水平在能耗限额标准以上的建筑,应分析其能耗高的原因,采取改造与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加强节能,启动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     

建立绿色建筑信息平台,健全绿色建筑监管制度。将绿色建筑项目备案,建立绿色建筑数据库,对绿色建筑项目的技术定位、标识等级、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开展跟踪回访、分析比较、反馈指导、监督实施等,以此激励和引导绿色建筑理念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后续环节中得到贯彻执行。同时与本市建筑节能信息平台进行衔接,为行业规范、政府管理、城市规划等提供管理决策支持与技术支撑。     

(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区住宅建筑面积537.4万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230.15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405.18万平方米。预计全区“十三五”期间住宅建筑总建设量为260万㎡,公共建筑总建设量为90万㎡,工业建筑总建设量约90万㎡。     

1、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新建民用建筑100%满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推行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制度,激励社会各界的参与,扩大绿色建筑普及率。全区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面积不少于90万㎡且星级不低于二星级,占绿色建筑总量的25%。     

1 年均绿色建筑建设量预测表       

年份

绿色建筑建设总量

绿色工业建

建设总量

绿色农房

住宅产业化

2016

30

0

0

0

2017

50

0

0

0

2018

60

5

0

0

2019

100

10

1.5

0

2020

110

20

2

8

合计

350

35

3.5

8

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突破口,启动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政府投资新建的所有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体育场所、机关办公类等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设计及建造,同时,鼓励新建社会投资项目实施绿色建筑。预计2020年底,累计完成不少于20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其中政府投资类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15个。同时考虑,既有建筑重点发展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化改造。     

2静海区“十三五”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列表       

所在区域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绿色建筑星级

大邱庄示范小城镇

办公建筑(新建)

低碳体验示范楼

三星

社区配套(新建)

社区中心

二星

学校建筑(新建)

中学项目

二星

学校建筑(新建)

小学项目

二星

居住建筑(新建)

养老院,被动房示范项目

二星

保障房项目

农民还迁房

一星级

团泊新城

学校建筑(新建)

体育大学教学楼

一星

学校建筑(新建)

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一星

学校建筑(新建)

天津医科大学

二星

体育建筑(改造)

萨马兰奇纪念馆

三星

社区配套(新建)

社区中心

二星

办公建筑(新建)

健康产业研发办公

二星

静海新城

学校建筑

中学项目

二星

社区配套(新建)

社区中心

二星

医院建筑

综合医院项目

三星

保障房项目(新建)

住宅工业化示范项目

一、二星级

子牙循环示范区

办公建筑(新建)

园区办公楼

三星

办公建筑(改造)

子牙循环产业园区办公楼

二星

厂房(新建)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厂房

二星

厂房(改造)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厂房

二星

——

绿色农房(改造)

——

——

                  

2、积极推进绿色城镇建设       

合理规划绿色城镇布局:大力推广规模化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在大邱庄示范小城镇、团泊新城等重点区域建设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促进区绿色建筑总体发展。以大邱庄示范小城镇、团泊新城等区域的建设为重点,推动绿色建筑区域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四个重点发展片区共建设绿色建筑达345万㎡,占全区总建设目标的90%。     

在绿色城镇建设中,尊重自然格局,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保持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和程序。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所有区城和重点镇都要具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杜绝大拆大建。     

3、加快创建绿色工业园区       

以建设绿色厂房,实行绿色施工为基础,通过节约生产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在绿色工业建筑方面节能潜力巨大,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立的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即绿色建筑普及率达到100%,在已建成的13平方公里的工业建筑如果按照《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严格执行,监测建筑能源消耗,对于能源消耗大的项目,开展节能诊断和建筑节能改造,促进用能结构调整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废热等资源,将节省大量能源的资金投入。     

子牙循环产业园区为主,探索在循环经济产业条件下的绿色工业建筑发展之路。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承载着中国北方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再利用功能。依托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借助首都资源,构建京津冀区域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积极推动与天津港的合作,大力引进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全力推进40个在建、待建项目如期建设达产,实现铜、铝、塑料等年加工交易150万吨,初步构建起物资回收、拆解加工、延伸制造于一体的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条。     

                  

4、积极探索绿色农房建设       

推进“安全实用、节能减废、经济美观、健康舒适”的绿色农房建设,强调农房建设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突出静海区农房特色、传统风貌,示范试点带动、敏感区域率先推进,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区域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     

5、大力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住宅产业化:从建设量预测结果可以看出还迁房项目占全区十三区住宅建筑建设总量的42%,标志着静海区实现城镇化的关键五年。以保障性住房作为住宅产业化试点,可保障建设进度,提升住宅建设质量。预计在静海新城、团泊新城内分别建设一个示范项目,总建设规模约为20万㎡左右。同时,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应做到30%产业化及精装修。住宅产业化示范项目将给予容积率补偿政策,同时享受绿色建筑奖励资金。     

钢结构厂房:以工业厂房作为试点,探索大跨度钢结构装配式结构,预计“十三五”期间在几个重点工业区,如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大邱庄工业区等地建设不少于5个示范项目。     

绿色建筑产业提升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过程中大力推广绿色建材的应用。同时依托本地工业优势,例如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重点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深加工产业;天津大邱庄工业区重点发展优质钢管制造与研发转化、优质钢材制造与研发转化、金属制品制造与研发产业等,力图打造天津市乃至京津冀地区的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为静海区示范物流园区,以新型建材加工、木材深加工、家具制造业、钢材深加工、石油产品延伸加工、产成品、原材料物流为主导产业。     

6、建立完整的绿色建筑配套服务体系       

发挥区建委及各相关部门的作用,成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强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再生能源利用在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全过程管理。针对重点建设的示范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明确实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在规划条件、土地招拍挂阶段应当明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再生能源利用指标;绿色建筑规划方案需通过市专业评价机构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鼓励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请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绿色建筑项目应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严格按图施工,达不到要求的应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不予验收备案。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建立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保障体系       

1、绿色建筑规划保障体系       

编制片区、镇总体规划应遵循绿色生态发展原则,落实生态环保、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要求。由静海区规划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区绿色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等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报批后实施。区规划局、镇人民政府应将前款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2、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保障体系       

由静海区建委组织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片区、镇绿色建筑建设目标。由区建委联合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区内绿色建筑进行评价。     

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并编制包含建筑节能内容的绿色建筑专篇,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区建委备案。     

绿色建筑竣工验收时,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建筑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验收。由区建委联合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复验,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一)完善管理体制       

1、完善绿色建筑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管理机构职责       

遵守《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天津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上位规定,制定静海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由静海区建委牵头,联合静海区规划局,发改委,工经委,环境局,建筑设计单位,绿色建筑研究机构等相关部门,成立绿色建筑督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绿色建筑推进工作。     

绿色建筑督导小组定期联合各领域相关专家小组,针对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到各新城、示范区进行抽样调查、督导,评测各区域绿色建筑对于政府设定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绿色建筑督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绿色建筑推进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推动绿色建筑全局发展。     

以静海区建委作为绿色建筑日常管理部门,对于绿色建筑的使用评测、监管及问责的能力,对于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个别绿色建筑运营不达标的单位需进行责任追究和再次考察。     

2、建立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       

由静海区建委牵头,针对绿色建筑重点发展片区提出绿色建筑的统计指标和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实现责任目标的进行责任追究。绿色建筑的标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初步考虑可以包括能耗指标、供热指标、绿色建筑数量、可再生能源比例等内容。相关指标应由具有评价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     

(二)强化激励机制       

贯彻国家绿色建筑财政激励政策,落实财政部和住建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167号)的要求,对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实施财政奖励,引导更高水平绿色建筑建设。同时制定天津市出台的地方财政激励制度,形成有阶段、有重点、有区别、有创新的优惠政策。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建筑、再生能源利用、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农房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绿色建筑工程及示范城区建设,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保障性住房绿色建设、绿色建材、绿色建筑技术创新、绿色建筑配套产品推广等领域。     

在绿色建筑理念全面推广阶段,实施以财政奖励或补贴方式支持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发展,并尽量提升奖励覆盖面,奖励不同绿色建筑认证评价项目,注重对运营标识认证的引导,明确细化不同星级的奖励额度。在绿色建筑自主自愿深入推进阶段,采用将绿色建筑建设比例纳入城市区域规划指标体系,土地招拍挂前置等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商规模化开展绿色建筑建设。     

进一步创新鼓励政策,除了直接财政补贴之外,研究制定税费优惠政策,对发展绿色建筑有突出贡献的建设单位给予实施优惠或减免有关企业经营税费,对认购绿色建筑房产的消费者实施优惠房产税费或物业税、增加公积金贷款比例,对负责运营绿色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奖励等。创新金融制度,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出台对绿色建筑信贷支持的措施,强化市场引导,实施资源优化配置。     

(三)推进科技创新       

通过引入大专院校分校、或绿色建筑产业研究相关机构办公室,重点研究绿色建材、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技术。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设置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创新计划,积极组织参与相关培训,促进产、学、研结合的人才队伍建设,形成适合静海特点的成套绿色建筑适用技术体系。根据自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方向学习发达国家新型技术与标准,加强绿色建筑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引进、消化、吸收的国外先进技术实行再创新转化。研究发达国家推进绿色建筑产业的政策、机制,结合本区工业发展实际研究创新方法,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示范,“十三五”末建设2个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初步意向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钢框架厂房,静海新城住宅产业化示范项目。     

(四)引导市场模式       

培育绿色建筑服务业、推行第三方评价制度、提高绿色建筑咨询服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技术培训等。政府、教育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加大对于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学校设置绿色建筑技术课程和人才培养计划,积极组织参与相关培训,促进产、学、研结合的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我市绿色建筑监管信息平台,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行监管的培训。加强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技术培训,提高绿色建筑能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培育建筑用能审计和碳排放核证机构,参与建筑超能耗的审计。加快绿色建材和建筑工业化市场机制建设,建立绿色建材认定机构,提升建筑工业化集成能力。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和绿色施工专项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积极宣传绿色建筑科普知识、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营造开展绿色建筑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通过各种方式与渠道,如展览会、公益广告、节能宣传周、交流研讨、现场会、推广会等,针对性地宣传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理念,向全社会宣传绿色建筑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普及绿色建筑基本知识,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提高节能环保意识,促进行为节能,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有效引导绿色建筑消费需求,形成有力的市场终端推动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用能产品。     

学习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加强绿色建筑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引进、消化、吸收的国外先进技术实行再创新转化。研究发达国家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机制,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创新方法,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科技研发       

根据本市气候条件与地方资源情况,结合绿色建筑区域化、规模化、快速化与类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科技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完善科研机构、加大科研投入;组建绿色建筑科技联盟,搭建产学研平台;加快适宜技术研究,强化绿色建筑领域关键科技研究,实施效果研究,集成技术研究等。     

重点开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施工、运营管理、设备材料等关键技术研究和综合集成,形成适合静海特点的成套绿色建筑适用技术体系。突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包括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技术、建筑能效提升关键技术、适宜建筑围护结构保温体系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建筑室内外环境健康技术等研究;开展绿色建造与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包括绿色建造新型预制装配集成技术、绿色建造环境保障技术、绿色建造工程仿真模拟技术等研究;探索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开展绿色改造集成设计技术、区域环境改善技术、以及绿色改造性能效益评价等研究;加强绿色建筑配套产业技术与产品研究,重点研究绿色建材、空调与采暖系统、照明装置、节能电梯、节水器具、遮阳产品、可再生能源设备等产品研究;开展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服务体系研究,加强后评价研究,建立绿色建筑数据库,实施应用效益跟踪研究,深化绿色建筑检测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建筑碳排放计量研究,尽快建立统一权威的方法体系,促进碳交易机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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