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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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发改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2-28 10:35


    

静海区发改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下,区发改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履行职责,真抓实干,高度重视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基础逐步夯实

1.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部署持续强化。委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法治思想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再上台阶。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组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纳入全年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围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22年工作要点,结合发改委工作职责,研究依法治区工作落实举措,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10次,涉及法治思想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学习,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着重做好集中法律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委内集体法律知识等法治培训12次。3月21日,特邀我委签署协议的专职律师杨律在区发改委801会议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主题法律知识讲座4月29日开展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5月17日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6月17日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24日至10日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区发改委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内部顾问积极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

3.学法考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一是决做好网上学法用法。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度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学习考核全部合格。二是拓展学法清单。按照《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学法清单”和“共性题库”》《市发展改革机关“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精准编制我委“个性学法清单”“个性题库”,着力构建学法用法“共性清单+各性清单”的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的学法用法清单体系,要求领导干部切实以清单体系做好学法工作,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三是落实考法要求。2022年9月30日,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考法部署工作,组织我委工作人员开展了发改委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切实增强委机关干部学法自觉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做好推优促学。坚持以考促学、以点带面,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考法工作。选派学法用法考法优秀的工作人员代表我委积极参与市发展改革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2022年共计1名干部职工参与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按照《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的重大事项,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天津市静海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22030年)》经20221013日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21110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天津市静海区粮食安全“十四五”规划》已经20221113日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2127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2.依法规范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及依法行政提供参谋和决策,在“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对外合同协议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业务事务上,均充分咨询和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022年,法律顾问共计为委内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5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6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19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1件。严格落实我委“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加强行政决策科学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全部通过集体讨论,委党组会做出决定。2022年共召30党组会共备案“三重一大”重要事项129项。

3.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外无准入环节审批事项。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2255日向政务服务办等30个部门单位发送了《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工作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扎实梳理市场准入环节的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清单(2022年版)》,原则上应一律清理取消《清单(2022年版)》外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事项,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清单(2022年版)》之外无准入环节审批事项。同时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1130日向各单发送了《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天津市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的通知》,建立健全静海区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

4.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落实联审职责。对其他区级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联合审查,2022年共出具7份审查意见函。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津党编发〔2020〕6号),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新增“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职责,新增5项行政处罚职权,修改38项行政职权监督电话信息。

(三)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按照权责清单和市发改委文件要求,我委认真开展粮食监督、电力执法、管道保护等检查工作。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执行《文明执法和廉政建设制度》、《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等制度。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做到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利用职责、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行为。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端庄。

2.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按照权责清单,认真开展粮食监督、电力及价格监测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共组织监督检查20次,出动人员54人次,圆满完成了检查工作。2022年我委在行政执法检查中,未发现有关违法情况,没有做出行政处罚。二是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重动员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紧抓集体会、党员大会等集中培训时间,做好集中法律业务培训工作。510日利用市发改委网上培训课,组织各相关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执法流程和规范文书。1229日,区发改委积极组织执法科室普法骨干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线上法律知识暨“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当天课程结束后,及时组织重点科室开展普法骨干参加线上法律知识暨“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交流研讨,交流课程内容和学习心得,不断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委内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5次,科室内部自主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共计10次,有效保障了委内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全覆盖。

3.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静海区发改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区发改委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信用宣传等宣传教育活动中广泛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二是多途径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信用静海网站区县动态专栏宣传《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5月份,在朝阳街道开展普法宣传1次。通过向群众发放电力安全宣传单、油气管道保护宣传海报的形式,普及《电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电力设施、油气管道的自觉性。10月14日在北环园区开展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序推动

1.强化信用监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一是构建信用承诺监管闭环。我区将各类信用承诺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天津”网站公示,同时督促各单位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诺信息及时共享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信用承诺监管闭环。今年以来,已产生信用承诺数据2000余条。二是引导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引导行政处罚企业主动到“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今年以来共完成修复行政处罚信息148条,涉及企业129家。三是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比例和频次,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实施差异化监管,在各行业监管领域内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具体措施和方案。2022年,我区已有司法局、城管委等9个单位在12个领域落实了市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同时,文旅局、公安静海分局、教育局等单位在各自相关领域开展了区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2.政务诚信建设有序推进。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着力解决违约毁约拖欠等政务失信问题。为深入推进我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诚信办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构建政务诚信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着力解决违约毁约拖欠等政务失信问题。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政务失信信息的采集归集,将全区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约毁约拖欠等失信信息及时归集至天津静海信用信息平台。根据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发布的《天津市区域信用建设监测双月报2022年第6期》内容报告,截至2022年底,我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无待治理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落实惠企政策,推动落实天津市稳经济35条政策、26条接续政策,制定印发《天津市静海区贯彻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静海区稳经济35条措施),制定市26条接续措施区级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双万双服工作。全力解决企业各类问题,走访企业500余户,截至12月31日,纳入全区1907家企业,共收集企业问题1200个,解决1198个。企业问题解决满意得分位列全市第三,答复满意度全市第二。广泛开展“信易+”惠民便企工作,积极推广“海河分”小程序注册,推出健身、出行等多种应用场景推广“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2年底,在天津市“信易贷”平台注册企业达2100余家

4.认真办理信访案件。我委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不稳定因素、信访隐患摸排工作,做好疏导化解,力促各类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2022年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26起,其中12345群众热线33件,智慧信访14件,办结率达100%,主要涉及价格收费、煤改燃政策,轨道交通、规划编制等。

5.做好价格监测工作。为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价格影响,稳定市场物价,在认真做好日常性价格监测的同时,密切关注重点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管理,落实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下降政策,开展了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专项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专项调查,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6.扎实做好涉案、涉纪价格认定。2022年共办理涉案、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案件628 件,认定金额344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无复议案件发生。

(五)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地

1.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5月5日向各单位发送《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工作通知>的通知》,扎实梳理市场准入环节的管理措施,经梳理,各单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外无准入环节审批事项。11月30日向各单位发送了《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天津市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并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的通知》,建立健全静海区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

2.依法加强投资类企业监管。按照《静海区企业股东股权等信息变更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文件要求,严格监督办理股东股权等信息变更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22年2月9日经区委财经委员会主要领导同意,印发了《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主要任务的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2022年,已为5家投资类企业办理股东股权变更。

3.强化信用监管效能。一是强化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比例和频次,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实施差异化监管,在各行业监管领域内推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具体措施和方案。2022年,我区已有司法局、城管委等9个单位在12个领域落实了市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同时,文旅局、公安静海分局、教育局等单位在各自相关领域开展了区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二是开通“海河分”小程序应用场景。协调体育局在“信易健”领域推出“信易+健身”活动;协调交通局在“信易行”领域推出“信易+青桔电单车”活动。同时在“信用中国”、“文明静海”、“静海融媒”等网站积极宣传“海河分”微信小程序应用,宣传报道20余篇,营造良好的诚信社会氛围。三是强化信用修复。引导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引导行政处罚企业主动到“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共完成修复行政处罚信息148条,涉及企业129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自觉自主带头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和《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学法知识讲座、专题培训等学习机会,坚持并带头落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网上学法等制度。为党员干部上法律知识专题党课,带领班子成员开展了对党的二十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研讨交流。

2.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一是健全领导,完善机制。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将党的领导贯彻我委法治建设全过程。二是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委中心工作中,明确了责任和要求,压实了工作责任,建立起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委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组织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三是普法学习。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讲座、谈心谈话会等方式开展学法普法,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4月29日主持开展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重点学习《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开拓全委干部学习思路,确保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5月17日主持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所有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普法课。12月4日至10日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发改委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2次,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3.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在自觉接受上级和人大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反馈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社情民意都进行专题落实,并以文件形式一一作出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委的办理和答复情况满意率100%。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委起草的协议合同,出台的政策都要通过委法律顾问出具答复意见,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委党组决策合法。三是严格开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自查。依照依法治区办要求,对标对表,查短板差距,并形成自查报告,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的持续整改促进委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改善向好。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度和系统性不强。虽然在《静海区发改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中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头等大事,但在融会贯通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不深入不具体,与实际工作结合力度不强,委内宣传教育方式老旧,创新方式不多,致使个别领导干部职工在主动理解和贯彻落实上欠缺全局思考,学习实效不强。

2.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2022年新增行政执法事项,全委涉及专业跨度,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也相对欠缺,在合理安排部署强化执法工作上依旧存在短板

3.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不完善。在推动《静海区发改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区发改委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普法方案上,狠抓落实的力度不强,缺乏持续性和连续性,对法治宣传和服务对象法律服务的调研工作不充分,推出发改部门特色普法活动少,普法实效不明显。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监督保障。落实法治中国、法治天津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坚决按照《法治静海建设规划(2021-2025)》《静海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 -2025 )》《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部署要求,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区发改委年度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台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科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遵照《静海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推进《静海区发改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区发改委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落地,组织各相关科室常态化持续性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学习、党员大会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委内依法治区工作,动员党员干部运用各类媒体资源自觉学,组织机关干部以科室为学习小组,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从发改工作角度如何全面推动依法治区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进行讨论学习,力争短时间内理解悟透,大力营造委内领导班子带头学、机关干部集体学的浓厚学习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不断夯实平台基础。着力拓展信用信息系统的功能,发挥后发优势,学习借鉴先进区域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提升平台的共享、分析、研判、预警和应用等功能,积极开发后续新型监管模式的相关功能,满足各部门查询、应用需求,更好发挥平台作用。二是做好诚信宣传工作,突出《条例》宣贯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包括组织开展“信用日”宣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等。积极主动做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三是强化信息归集工作。按照区领导在区诚信工作年度推动会上的讲话要求,根据《天津市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做好信息归集工作,严格按照目录事项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以应用促归集,重视动态归集信用数据,确保依法依规应归尽归。四是大力推广市信易贷平台。做好对天津市信易贷平台的推广宣传工作,组织辖区有信贷需求的诚信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天津市信易贷平台解决金融服务需求,协助指导有信贷需求的中小微企业线上申请信贷资金,助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五是持续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信用修复培训,积极推动修复工作。涉部门、事业单位行政处罚的原处罚部门要在公示期满第一时间引导被处罚单位修复失信信息,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4.继续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在2022年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委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人才力量,全力支持我委公职律师申请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诸如宪法学习等法律普及讲座,使全体机关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竭力营造委内浓厚的学习氛围。持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以业务领域法律规范规章制度为学习重点,广泛聘请业内专家开展专题讲座,邀请科室或外单位的行家里手向执法人员传授经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委内行政执法水平。

天津市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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