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区司法局:
按照《关于公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提示函》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我局未开展行政执法,原因:根据区委编办《关于明确全区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的通知》文件规定,区发改委为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目前,市工信局官网原“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评估和验收”、“未公布能源消耗或污染物情况的处罚”、“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弄虚作假或不报告结果的处罚”和“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处罚”等5项职权均已划转市发改委。按照工作上下衔接特点,上述5项职权已不属于区工信局管辖,且区发改委已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我局正与区委编办、区发改委进行沟通对接,开展权责清单划转工作。
综上所述,实际上区工信局权责清单中已无行政执法事项,只有一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初审上报”职权,因此2022年我局未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