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内设机构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1:15

    (一)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名。负责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公文、会务、督办、政务网管理、业务网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人事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报送、固定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与拨付、办公用品采购及政府采购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与实施本局内部审计制度,对本局重大项目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工作。负责局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值守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组织综治、反恐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组织、纪要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公章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和本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车管理、公房管理、公务接待、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科室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配合做好本局维稳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群工作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负责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闻报道、网信、意识形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窗口建设等对内对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保密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会组织、记录、纪要等工作。配合做好全局安全维稳工作。负责本科室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业务科(政务服务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负责综合业务管理和业务协调、督办、服务等工作。负责业务会审会组织、纪要工作。负责本辖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区政务服务办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综合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12345服务热线接收、回复等工作。负责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全局安全维稳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建设项目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核发区管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协助)做好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牵头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建筑外檐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建设项目的组织、审查、上报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配合做好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配合做好全局安全维稳工作。负责本科室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规划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落实“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组织编制、指导并实施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完成市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落实市域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合编制专项规划。配合做好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合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审查、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本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配合做好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配合做好全局安全维稳工作。负责本科室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除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指导监督本辖区土地储备工作,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价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三)负责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配合做好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配合做好全局安全维稳工作。负责本科室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自然资源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本辖区土地、水资源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配合做好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配合做好全局安全维稳工作。负责本科室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资源保护管制科(地质矿产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承担本辖区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本辖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落实本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审查报批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用地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负责本辖区耕地数量、复垦土地地块质量及生态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占补平衡统筹管理。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本辖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负责落实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发布平台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规范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使用,对符合规定的完成项目备案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配合做好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局安全维稳工作。负责本科室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证后管理和执法监督科(信访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严格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等违法案件。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维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组织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本科室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配合做好全局安全工作。负责本科室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本科室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