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的通知》相关要求,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对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回顾,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建章立制,促进依法行政。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提升土地保护和管理治理水平。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刑衔接等制度颁布出台,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对标“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夯实土地工作理论基础,压实土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土地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同时高度重视其配套制度建设并推动落地落实。一是制定了《静海区关于严格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建立快速发现查处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静海区违法用地分工和责任追究规定》,目前已印发实施并组织开展了四轮“田长制”业务培训;二是会同区检察院建立会商机制,针对历史遗留违法问题,逐案审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有力推动历史违法整治成效;三是与区纪委联合建立《土地领域“双联双评”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已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执行;四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履行“集体讨论、法制审核、重大案件会审”三项程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违法案件办案质量,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促进依法行政。
(二)培训宣传,提高法治素养。分局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牵头制定《静海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先后组织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静海区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市规划资源局执法监督培训会、土地领域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庭审视频会、市委依法治市相关文件视频会、2022年卫片视频培训会、市规划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三季度讲座等培训会、2022年卫片视频培训会、市规划资源局宪法专题讲座、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提高班等培训会议,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同时开展市规划资源系统“七五”普法成果展静海巡回展宣传活动、“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民法典》主题宣传周、“6·25土地日”普法宣传活动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树立大格局普法意识,实现“人人是普法员、时时是普法时机、处处是普法阵地”,不断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效,推动规划资源领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铁腕攻坚,消除历史违法。按照区委、区政府六大攻坚战统一部署,将违规用地治理作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工程”加以推进,认真履行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将攻坚任务细化为拆除、补办、开垦、规划、闲置、设施农业、培训“片长制”等七个条块,按照分工由分管负责同志包保,压实责任。违法占地整改方面,将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审计、巡视等专项整改反馈问题和土地利用清查整治工作叠加汇总,去除重合后形成历史违规占地总台帐,有效解决了基层普遍反映的“底数不清”、“多头整改”问题。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策。产业类以拆除为主,凡是不符合保留标准的项目,坚决拆除整改到位;对公益基础设施、农业配套设施、以及社会贡献较大的规模企业,以完善手续为主,拆除与保留项目相同面积的其他违建后,腾挪建设规模指标,纳入规划完善用地手续。鼓励乡镇拆除非耕地上的违建后进行复垦,复垦取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予以合理适当奖励。通过“用地指标拆后给,复垦土地有奖励”的政策,激发乡镇拆违和补充耕地资源的积极性,为静海规划产业发展、增加耕地保有量创造有利条件。截至目前共分类处置违法占地3.1万亩。
(四)多措并举,严格遏制新增。一是在“田长制”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继续细化措施,制定实施了《静海区关于严格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建立快速发现查处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压紧压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责任,进一步织密巡查网络,做到网中有片、片中有人、人各有责;二是建立《静海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有执法权的单位纳入土地管理体系,厘清职责边界,明确用地管理权限,实现部门法与专业法相衔接,形成自然资源保护强大合力;三是拓宽信访渠道,群防群治,充分利用举报信箱、网站、电话等多种方式获取线索,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和作用,有效打击犯罪,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有序推动,截至目前实现我区乱占耕地建房“零新增”。
(五)全面排查,严防死灰复燃。今年以来,分局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通报“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的通知》,组织乡镇开展全面排查,针对“大棚房”三类问题和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涉及的问题,对属地内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立整立改,确保实现“动态清零”。分局与区农业农村委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区41宗“大棚房”点位和部分重点备案项目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立整立改。同时,组织乡镇完善施农业台账,将属地种植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规模化养殖场、已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并将“大棚房”清理治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常态化监管。
(六)全力配合,完成专项工作。一是自2021年12月以来,配合区合同专班在全区18个乡镇(街道)383个村街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同清理工作,共梳理各类经济合同10675份,清查认定问题合同717份,包括:集体资产合同71份,集体资源合同643份,集体资金合同3份。截至今年9月底,383个村街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追回欠缴合同款项以及其他涉案款项294.95万元。同时积极创新,形成制发《关于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济合同专项行动中问题合同的处理意见》;创新开展了档案整理培训会,形成了清晰、完备、有特色的工作档案;针对涉及信访稳定问题合同处理上,形成“三级联审”制度;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领导要求,分局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了区委组织的子牙镇东高庄村问题专班,对党员群众反映涉及子牙镇东高庄村原村委会主任刘玉学任职期间,买卖宅基地、骗领危房改造补贴、违占违建等6个重点遗留问题进行了复核。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工作,采取调阅卷宗、查阅账目、谈话核实、走访调研等方式核实了相关问题相,并书面和反馈市委组织部,得到市委组织部领导的好评。
(七)加大监管,排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局组织各矿业权人开展了自查自纠、查缺补漏、风险隐患和安全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改工作。根据矿业权人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分局对21家矿权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逐一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巡查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2个地热超采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同时对已完成封填的23眼无证地热井,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避免产生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问题,群众比较敏感,多引发信访举报,但缺乏处置依据:一是对于历史遗留占用基本农田种植树木等问题,目前尚未出台此类问题的相关处置文件,处理存在瓶颈;二是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等情形,未明确表明是否受《行政处罚法》第36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二年追诉期的限制;三是对于没收后建筑物的处置情况,我市尚未出台相关操作性指导文件,实际工作中目前参照《北京市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试行)》,有时缺乏实操性;四是在处置设施农业用地案件时,对于传统养殖的认定目前没有明确到具体部门,部门之间沟通不畅。
(二)历史遗留违法占地总量较大。经过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但违法占地总量仍居全市高位,且大多数为民宅、公益、基础设施等民计民生项目,占比达49%,整改难度大。
(三)产业类违法占地项目占比较多。我区产业类违法占地共计3.29万亩占违法占地总量一半以上,且大多数为规模以上,纳税额较高,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局将以区委、区政府六大攻坚战为契机,扎实推进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治理,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较真碰硬,扛牢压实政治责任,自我加压、持续推进、深入整改,努力推动历史违法整改“见底清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同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不断提升我区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治理水平。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