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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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静海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静海分局 发布时间:2022-01-27 08: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公安静海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服务居民群众、建设廉洁高效、公正透明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提升我分局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工作中,分局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和公安政务新媒体平台联动效应,综合运用各类公开渠道,多维度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年内累计利用“静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24篇,利用“平安静海”短视频号发布短视频作品73条,制作发布“静海警视”栏目25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05

行政强制

217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分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趋于完善,但结合实际来看,我们的工作中仍存在服务工作细节事项发布量不够多、警示提醒类信息发布频次不够密集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上开动脑筋,进一步拓展渠道办法,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机制。三是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最多跑一次”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群众服务能力,为全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