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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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金融工作局2019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1-23 15:46

  2019年,我局坚持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金融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办公室和金融服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开展。

  (二)加强规范建设,提高理论水平

  根据上级要求及本单位实际,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为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静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学习,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载体建设,提升公开质量

  按照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早公开和公开时间尽量长的原则,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等工作任务为重点,依托静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突出实用性、规范性。组织相关负责同志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干部业务培训班、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撰写质量,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从2019年的工作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有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

(二)对于以上问题,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的工作流程。二是强化公开意识,加大政策解读类政府信息发布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