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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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安全生产服务采购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7-21 15:04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政府采购

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安全生产服务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安全生产服务采购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静海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助力静海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申请

一、招标内容

(一)招标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安全生产服务

(二)甲方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三)概述:本次招标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安全生产服务,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选派专家提供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和指导服务。安全生产检查完成后出具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指导服务完成后出具相关意见建议。在招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需求和效劳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具有最正确性能价格比的进展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专业的团队、优良的效劳和方案优惠的价格表达竞争实力。 

二、招标要求

(一)工作要求:根据甲方需求对静海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公交运营、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养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出具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闭环化管理机制。根据甲方需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指导服务,提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能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事发生。

)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选派的专家要熟悉交通运输、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5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和公开咨询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及其相关资料等信息

三、服务期限

202585日起,至202884日止,有效期为3年。

  1. 招标程序
  1. 发布公告

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 投标与评审
  1. 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公司资质和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

2、评审小组由静海区交通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局内部监督联络站负责监督。评审小组负责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谈判评议,本次谈判进行二轮报价,以最低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最低的为中标方。

3、同等资质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合同签订

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五、标的确定

参照《天津市静海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确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费用以不超过2000//天(暂定具体数额以最后合同为准)为标,超出标的为无效标。

 六、招标须知

)本标采用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评定;

)投标单位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和多年从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服务工作,不对中介组织及个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标。

(三)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件(情况简介包含营业执照、规模、安全专家人数等;

(四)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效劳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但亦应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及指派安全专家情况与专业水平与标书所述不符,或中标单位实际从业能力无法到达招标人的要求,甲方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甲方将不承当任何费用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获取采购方案文件

(一)时间:2025726日到20257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

(三)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20257299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静海区交通局三楼小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

联系方式:022-5959522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起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部分。

(四)联系部门: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联系电话:022-59595227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

附件: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合同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2025721

附件


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合同


方:

址:

联系方式:

方:

址: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等要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选派专家(专家名单详见附件一)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安全生产检查完成后出具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指导服务完成后出具相关意见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标准:XXXX//天。

2根据乙方服务的人数和频次【按月】结算,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全部服务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服务需求应至少提前于服务3通知乙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安全生产服务,出具安全检查记录或相关服务意见建议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3选派的专家要熟悉交通运输、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5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第五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咨询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及其相关资料等信息保密。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期限xxxxxx日至xxxxxx日。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章):                           乙方(公章):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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