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01-20 11:54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交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系列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区交通局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保障。完善公开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审查制度,在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发布等环节,对信息格式正确规范、用字准确无误、信息是否涉密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及效率;二是加强信息管理。指定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到上传下达、统筹协调。积极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完善公开信息并及时予以公开,同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等重点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2件,均已处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29

6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701.146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时效仍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进行了整改,配合上级部门优化政府新公开栏目,加大了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切实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