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海区2021年高二年级学生结核病
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天津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精神,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要求,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及《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学生肺结核病患者主动发现工作,规范高中二年级学生肺结核病筛查项目,避免发生学校结核病聚集疫情,2021年静海区高二年级学生肺结核病体检筛查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二、筛查范围及项目
(一)筛查范围
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二年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同年级学龄段学生。
(二)筛查项目
胸部X线检查,应选择数字化X线成像系统,严禁使用胸小片、胸透作为常规检查手段。
三、筛查单位
我区指定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卫生院为筛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学校进行筛查。
四、肺结核病筛查方法及费用标准
胸部X线检查。学生体检结核病检查建议选择数字化X线成像系统,禁止使用胸部透视。胸部 X 线检查费用标准建议为20元/人。如有异常转诊至天津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检查项目费用按照常规收费标准补齐。
五、工作流程
(一)筛查方式
在筛查前由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填写《高二年级学生体检结果登记表》(附件)中学号至班级前6项内容,电子版于9月3日前反馈给区疾控中心。筛查单位在筛查结束后并将全区高二学生胸部X线检查结果录入《高二年级胸部X线检查结果登记表》(附件)。有疑似肺结核病例及时反馈给疾控中心,并通知学生(家长)去天津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
(二)反馈方式
筛查单位将体检结果录入《高二年级学生体检结果登记表》(附件),于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以电子版(Excel)形式向区疾控中心反馈学生体检情况。
六、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确定筛查机构,组织筛查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医疗行为相关管理。区教育局负责高二学生肺结核病筛查的组织实施。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为学校和筛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开展高二学生肺结核病筛查工作。
(三)学校负责体检的协调、组织及实施、管理。将肺结核病筛查档案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应根据学生肺结核病筛查结果和筛查机构给出的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对需要进一步观察或肺结核潜伏感染的学生进行相关的健康建议并关注其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异常。
(四)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筛查机构要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并告知学生(家长)到天津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进一步排除或确诊。
七、肺结核病筛查经费管理
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二年级学生结核病筛查费用由《2020年天津市肺结核患者政府免费治疗及强化发现和治疗项目》(津结控中心〔2020〕5号)统一拨付。在筛查过程中发现有异常者,转诊至结核病防治所进行进一步检查,检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常规收费标准自行补齐费用。
附件:高二年级胸部X线检查结果登记表
附件
静海区高中二年级学生体检结果登记表
学校: 高中二年级学生总人数: 筛查人数: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校 | 班级 | 筛查时间 | 胸部X线检查结果 | 备注 |
填表说明:1.该表由学校提供基本信息,结果由体检机构填写;
2. 胸部X线检查结果:1)未见异常 2)疑似活动性结核 3)非活动性结核或其他异常 4)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