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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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2019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1-23 15:4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切实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升学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工作计划、年度报告、规范性文件等需要社会了解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

  2019年以来我局在静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信息数36条。依申请公开1项。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项。

  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3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6

12724.1437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要求,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够强,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够高,工作中存在“公开就是公布”的理解误区,认为公布了就可以了,对于公开的内容有的不够具体,不够到位。

  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进—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增强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了政务公开形式。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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