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优化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布局,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特编制《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指导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发展。
一、规划背景
天津市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目标,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为保障,通过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得到不断发展。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殡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天津市《关于涉农区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殡葬事业发展,严格落实殡葬政策,大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注重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殡葬用品市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和管理得到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为推动农村殡葬移风易俗,提升殡葬服务和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街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但当前静海区殡葬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殡葬设施不规范且存在占用农田的现象。为加快推进静海区殡葬改革,优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科学合理配置殡葬设施,结合当前正在编制的《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特编制《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指导静海区殡葬设施建设和发展。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过程中,团队多次赴各乡镇调研、座谈,确定各乡镇的骨灰堂选址。与《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对接,保证规划协同编制且专项规划的成果在静海区国土规划中体现,与静海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接,保证殡葬设施选址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生态红线等。与市级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完成对接,落实市级殡葬专项规划对静海区的安排。向各乡镇、委办局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当前《规划》已完成阶段成果,于2023年6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殡葬设施需求量预测
需求预测是为了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殡葬设施的用地面积,殡葬设施需求总量包括累计死亡人口总量、现状散坟和农村义地安葬量、拆除现状殡葬设施需迁移安葬量。根据调查研究,确定静海区至2035年,累计死亡人口总量10.35万人,现状散坟和农村义地安葬量21.21万穴,拆除现状殡葬设施迁移安葬量0.93万穴,累计总安葬量为32.49万穴。
(二)殡葬设施总体布局
构建覆盖静海区的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三级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市级服务设施包括天津市静海殡仪馆,区级服务设施包括公益性公墓“林海福地”生态园、经营性公墓德慈塔陵、静海林海骨灰堂和静海区殡仪服务站,乡镇级服务设施包括乡镇公益性骨灰堂、乡镇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和回民公墓。规划不再新增村级殡葬服务设施,并逐步退出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市级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迁建天津市静海殡仪馆,位于陈官屯镇一街村,占地面积11.34公顷;
区级殡葬服务设施:规划推动节地树葬发展,打造“林海福地”生态园,作为京津冀地区生态树葬创新基地;保留现状德慈塔陵经营性公墓;规划新建静海区林海骨灰堂,占地面积3.37公顷;规划新建静海区殡仪服务中心,位于静海镇静丰路5号静海区殡仪馆现址,规划占地约3.75公顷。
乡镇级殡葬服务设施:包括乡镇公益性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和回民公墓。规划新建12处公益性骨灰堂,总占地面积23.67公顷,规划存放总量约24万个,结合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殡仪服务站。陈官屯镇、西翟庄镇和双塘镇的殡葬服务需求由天津市静海殡仪馆提供。梁头镇、台头镇和王口镇的殡葬服务需求由静海区林海骨灰堂提供。朝阳街道殡葬服务需求由静海镇提供。华康街道殡葬服务需求由杨成庄乡提供;规划保留静海镇公墓、梁头镇公墓、子牙镇龍港公墓和团泊镇公墓4座,总占地面积27.65公顷;保留良王庄乡回民公墓、唐官屯镇三街回民公墓,保留回民公墓用地总面积19.71公顷。
(三)近期建设计划
综合考虑与“十四五规划”相协调,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到2025年,推动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1)开展天津市静海殡仪馆迁址工作。
(2)开展新建静海林海骨灰堂建设。
(3)开展静海区殡仪服务中心新建工作
(4)规划近期开展5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即杨成庄乡骨灰堂、大邱庄镇骨灰堂、子牙镇骨灰堂、唐官屯镇骨灰堂和中旺镇骨灰堂,有条件的乡镇可同时结合殡仪服务站建设。
(5)开展“林海福地”生态树葬示范点的建设。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10月和2023年3月,静海区民政局下发《关于征求<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应急局、自然资源静海分局、体育局、中日示范区等14个职能部门和20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并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
现就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共30天。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日
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
(2021-2035年) |
文本 (草案) |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2023.7
规划目的
为加快静海区殡葬改革,优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科学合理配置殡葬设施,特编制《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指导静海区殡葬设施建设和发展。
规划原则
节约土地、绿色发展原则;
合理布局、多规协同原则;
均衡发展、方便群众原则;
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原则。
规划目标
殡仪馆建设标准化;
公益性骨灰堂实现全覆盖;
安葬设施达到节地化、生态化;
殡仪服务实现文明化。
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回民公墓等殡葬设施。
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天津市静海区行政辖区,总面积1474.0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5年。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殡葬管理条例》(2012修正本)
4、《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5、《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6、《殡葬术语》(GB/T 23287-2009)
7、《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397-2016)
8、《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
9、《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
10、《节地生态安葬基本评价规范》(MZ/T 134-2019)
11、《骨灰生态节地安葬规范》(DB12/T 3026—2020)
12、《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13、《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14、《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津民发〔2019〕21号)
15、《编制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指导意见》
16、《关于现有殡葬服务设施处置指导意见》
17、《关于涉农区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的实施意见》
18、《关于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津民规[2021]2号)
19、《静海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21、《天津市静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22、《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23、《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24、国家、天津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根据静海区2020年现状人口数据、2035年人口预测数据和7‰死亡率计算,至2035年,静海区死亡人口数约为10.35万人。
全区现存散坟16.67万穴,农村义地(农村义地指农村地区集中安葬点)安葬总量4.54万个。
现状已建公益性骨灰堂,规划不再保留,总安葬(放)量 9322穴,规划移至规划乡镇级骨灰堂。
至2035年,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需要总安放量预测为32.49万穴,各乡镇公益性骨灰堂穴位数预测如下表所示。
静海区各乡镇穴位数预测
序号 | 乡镇名称 | 累计死亡人口 (万人) | 现状农村义地安葬量(穴) | 需整改散坟数量(穴) | 合并公益性骨灰堂安葬量(穴) | 合计 (万穴) |
1 | 静海镇 | 2.24 | 9708 | 4530 | 20 | 3.67 |
2 | 唐官屯镇 | 0.80 | 3256 | 16522 | 0 | 2.78 |
3 | 独 流 镇 | 0.63 | 1823 | 6633 | 0 | 1.48 |
4 | 王 口 镇 | 0.59 | 0 | 15416 | 0 | 2.13 |
5 | 台 头 镇 | 0.44 | 293 | 10396 | 23 | 1.51 |
6 | 子 牙 镇 | 0.64 | 0 | 11255 | 0 | 1.77 |
7 | 陈官屯镇 | 0.53 | 1388 | 14626 | 0 | 2.13 |
8 | 中 旺 镇 | 0.61 | 7300 | 11173 | 95 | 2.47 |
9 | 大邱庄镇 | 0.75 | 6758 | 8205 | 232 | 2.27 |
10 | 蔡公庄镇 | 0.37 | 1508 | 7173 | 0 | 1.24 |
11 | 梁 头 镇 | 0.37 | 33 | 12650 | 21 | 1.64 |
12 | 团 泊 镇 | 0.19 | 0 | 1637 | 167 | 0.37 |
13 | 双 塘 镇 | 0.24 | 5035 | 1133 | 42 | 0.86 |
14 | 大丰堆镇 | 0.27 | 7540 | 1386 | 14 | 1.16 |
15 | 沿 庄 镇 | 0.63 | 0 | 24604 | 0 | 3.09 |
16 | 西翟庄镇 | 0.24 | 80 | 5890 | 0 | 0.84 |
17 | 良王庄乡 | 0.34 | 634 | 3168 | 0 | 0.71 |
18 | 杨成庄乡 | 0.47 | 0 | 10328 | 8708 | 2.37 |
总 计 | 10.35 | 45356 | 166725 | 9322 | 32.49 |
构建覆盖静海区的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三级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市级服务设施包括天津市静海殡仪馆,区级服务设施包括经营性公墓德慈塔陵、静海林海骨灰堂和静海区殡仪服务站,乡镇级服务设施包括乡镇公益性骨灰堂、乡镇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和回民公墓。规划不再新增村级殡葬服务设施,并逐步退出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市级殡葬服务设施为天津市静海殡仪馆,是以服务静海区为主,并面向天津市的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迁建殡仪馆1座,拟选址地块位于陈官屯一街村,静青公路以东、静陈公路以西、一街砖厂路以南、港团河以北地块,面积为11.34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总体规划为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
区级殡葬服务设施是指德慈塔陵、静海林海骨灰堂、静海区殡仪服务站以及公益性节地生态树葬园- “林海福地”生态园,是提升静海区殡葬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
德慈塔陵:保留现有的1处经营性公墓,为天津市德慈塔陵,位于西双塘村西侧,占地面积16.9公顷,安葬(放)量约2.90万穴。
静海林海骨灰堂:规划新建区级公益性骨灰堂,为静海林海骨灰堂,位于静台路北侧2公里,津涞线东侧0.5公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占地面积3.37公顷,安放量约15万穴。
静海区殡仪服务中心:规划新建区级殡仪服务中心1座,位于静海镇静丰路5号静海区殡仪馆现址,规划占地约3.75公顷,为全区提供殡葬服务。规划待殡仪馆搬迁完成后,在原址进行建设。
规划打造公益性节地生态树葬园—“林海福地”生态园,打造京津冀地区生态树葬改革创新基地,天津市生态树葬试点区。形成生态树葬区、文明祭奠区和管理服务区。
乡镇级殡葬服务设施是指乡镇公益性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和回民公墓,是静海区殡葬服务均衡布局的基础。
乡镇公益性骨灰堂:规划新建12处公益性骨灰堂,总占地面积23.67公顷,规划存放总量约24万穴。
乡镇殡仪服务站:规划结合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殡仪服务站,共建设乡镇级公益性殡仪服务站12处。陈官屯镇、西翟庄镇和双塘镇的殡葬服务需求由天津市静海殡仪馆提供。梁头镇、台头镇和王口镇的殡葬服务需求由静海区林海骨灰堂提供。朝阳街道殡葬服务需求由静海镇提供。华康街道殡葬服务需求由杨成庄乡提供。
公益性公墓:规划保留静海镇公墓、梁头镇公墓、子牙镇龍港公墓和团泊镇公墓4座,总占地面积27.65公顷。
回民公墓:保留良王庄乡回民公墓,位于良二村南部、徐良路两侧;保留唐官屯镇三街回民公墓,位于唐官屯镇烧窑盆村北、三街村东大河东。规划保留回民公墓用地总面积19.71公顷。
规划撤销现状21处村庄级公益性骨灰堂。
规划至2035年,静海区预测殡葬设施安葬需求量32.49万穴,规划殡葬设施可安葬量39.62万穴,两者比例达到1.22,可满足至2035年,静海区殡葬服务需求。
序号 | 街/乡/镇名称 | 预测殡葬设施需求量(穴) | 规划设施的可用安葬安放量(穴) | 规划设施可安葬(放)量与本乡镇(街道)预测总安葬(放)量比值 |
1 | 静海镇(含朝阳街道) | 37509 | 38399 | 1.02 |
2 | 唐官屯镇 | 27778 | 28524 | 1.03 |
3 | 独流镇 | 14756 | 14721 | 1.00 |
4 | 王口镇 | 21316 | 0 | 0.00 |
5 | 台头镇 | 15089 | 40000 | 2.65 |
6 | 子牙镇 | 22375 | 27093 | 1.21 |
7 | 陈官屯镇 | 21314 | 38252 | 1.79 |
8 | 中旺镇 | 24573 | 50000 | 2.03 |
9 | 大邱庄镇 | 22463 | 22705 | 1.01 |
10 | 蔡公庄镇 | 12381 | 12373 | 1.00 |
11 | 梁头镇 | 20206 | 3823 | 0.19 |
12 | 团泊镇 | 4421 | 5466 | 1.24 |
13 | 双塘镇 | 8568 | 32900 | 3.84 |
14 | 大丰堆镇 | 11626 | 11630 | 1.00 |
15 | 沿庄镇 | 30904 | 30875 | 1.00 |
16 | 西翟庄镇 | 8370 | 0 | 0.00 |
17 | 良王庄乡 | 7202 | 15657 | 2.17 |
18 | 华康街道(含杨成庄乡) | 15028 | 23750 | 1.58 |
合计 | 324879 | 396168 | 1.22 |
综合考虑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并与“十四五规划”相协调,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到2025年,完成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1)开展天津市静海殡仪馆迁址工作。
(2)开展新建静海林海骨灰堂建设。
(3)开展静海区殡仪服务中心新建工作
(4)规划近期开展5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即杨成庄乡骨灰堂、大邱庄镇骨灰堂、子牙镇骨灰堂、唐官屯镇骨灰堂和中旺镇骨灰堂,有条件的乡镇可同时结合殡仪服务站建设。
(5)开展“林海福地”生态树葬示范点的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按照自身职能做好相关审批等工作,积极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建设。
(2)建立殡葬事业服务平台,加大资金投入
用标准规范殡葬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建立殡葬事业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殡葬事业体系,加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的更新改造,加强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的资金投入。
(3)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文明祭扫氛围
民政主管部门应在生态环保葬式、节地葬式、文明祭扫等方面进行政策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通过宣传了解新理念,了解国家政策,让公众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自愿选择。
第二十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设施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划经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