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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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预公开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01 16:52


为优化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布局,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特编制《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指导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发展。

一、规划背景

天津市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目标,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为保障,通过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得到不断发展。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殡葬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天津市《关于涉农区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殡葬事业发展,严格落实殡葬政策,大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注重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殡葬用品市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和管理得到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为推动农村殡葬移风易俗,提升殡葬服务和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街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但当前静海区殡葬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殡葬设施不规范且存在占用农田的现象。为加快推进静海区殡葬改革,优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科学合理配置殡葬设施,结合当前正在编制的《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特编制《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指导静海区殡葬设施建设和发展。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过程中,团队多次赴各乡镇调研、座谈,确定各乡镇的骨灰堂选址。与《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对接,保证规划协同编制且专项规划的成果在静海区国土规划中体现与静海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接,保证殡葬设施选址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生态红线等。与市级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完成对接,落实市级殡葬专项规划对静海区的安排。向各乡镇、委办局征求意见,并按照意见完成修改。当前《规划》已完成阶段成果,于20236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殡葬设施需求量预测

需求预测是为了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殡葬设施的用地面积,殡葬设施需求总量包括累计死亡人口总量、现状散坟和农村义地安葬量、拆除现状殡葬设施需迁移安葬量。根据调查研究,确定静海区至2035年,累计死亡人口总量10.35万人,现状散坟和农村义地安葬量21.21万穴,拆除现状殡葬设施迁移安葬量0.93万穴,累计总安葬量为32.49万穴。

(二)殡葬设施总体布局

构建覆盖静海区的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三级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市级服务设施包括天津市静海殡仪馆,区级服务设施包括公益性公墓“林海福地”生态园、经营性公墓德慈塔陵、静海林海骨灰堂和静海区殡仪服务站,乡镇级服务设施包括乡镇公益性骨灰堂、乡镇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和回民公墓。规划不再新增村级殡葬服务设施,并逐步退出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市级殡葬服务设施:规划迁建天津市静海殡仪馆,位于陈官屯镇一街村,占地面积11.34公顷;

区级殡葬服务设施:规划推动节地树葬发展,打造“林海福地”生态园,作为京津冀地区生态树葬创新基地;保留现状德慈塔陵经营性公墓;规划新建静海区林海骨灰堂,占地面积3.37公顷;规划新建静海区殡仪服务中心,位于静海镇静丰路5号静海区殡仪馆现址,规划占地约3.75公顷。

乡镇级殡葬服务设施:包括乡镇公益性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和回民公墓。规划新建12处公益性骨灰堂,总占地面积23.67公顷,规划存放总量约24万个,结合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殡仪服务站。陈官屯镇、西翟庄镇和双塘镇的殡葬服务需求由天津市静海殡仪馆提供。梁头镇、台头镇和王口镇的殡葬服务需求由静海区林海骨灰堂提供。朝阳街道殡葬服务需求由静海镇提供。华康街道殡葬服务需求由杨成庄乡提供;规划保留静海镇公墓、梁头镇公墓、子牙镇龍港公墓和团泊镇公墓4座,总占地面积27.65公顷;保留良王庄乡回民公墓、唐官屯镇三街回民公墓,保留回民公墓用地总面积19.71公顷。

(三)近期建设计划

综合考虑与“十四五规划”相协调,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到2025年,推动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1)开展天津市静海殡仪馆迁址工作。

2)开展新建静海林海骨灰堂建设。

3)开展静海区殡仪服务中心新建工作

4)规划近期开展5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即杨成庄乡骨灰堂、大邱庄镇骨灰堂、子牙镇骨灰堂、唐官屯镇骨灰堂和中旺镇骨灰堂,有条件的乡镇可同时结合殡仪服务站建设。

5)开展“林海福地”生态树葬示范点的建设。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210月和20233月,静海区民政局下发《关于征求<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应急局、自然资源静海分局、体育局、中日示范区等14个职能部门和20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并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

现就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联系人:曹琪        电话:28943909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3830日,共30天。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202381




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021-2035年)

文本

草案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2023.7


  1. 总则

  1. 规划目的

为加快静海区殡葬改革,优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科学合理配置殡葬设施,特编制《天津市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指导静海区殡葬设施建设和发展。

  1. 规划原则

节约土地、绿色发展原则;

合理布局、多规协同原则;

均衡发展、方便群众原则;

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原则。

  1. 规划目标

殡仪馆建设标准化;

公益性骨灰堂实现全覆盖;

安葬设施达到节地化、生态化;

殡仪服务实现文明化。

  1. 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回民公墓等殡葬设施。

  1. 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天津市静海区行政辖区,总面积1474.0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5年。

  1.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殡葬管理条例》(2012修正本)

4、《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5、《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6、《殡葬术语》(GB/T 23287-2009

7、《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397-2016

8、《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

9、《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

10、《节地生态安葬基本评价规范》(MZ/T 134-2019

11、《骨灰生态节地安葬规范》(DB12/T 3026—2020

12、《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13、《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14、《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津民发〔201921号)

15、《编制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指导意见》

16、《关于现有殡葬服务设施处置指导意见》

17、《关于涉农区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的实施意见》

18、《关于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津民规[2021]2号)

19、《静海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21、《天津市静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22、《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23、《天津市殡葬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24、国家、天津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 殡葬设施需求预测

    1. 死亡人口总量预测

    根据静海区2020年现状人口数据、2035年人口预测数据和7‰死亡率计算,至2035年,静海区死亡人口数约为10.35万人。

    1. 现状散坟与农村义地安葬量

    全区现存散坟16.67万穴,农村义地(农村义地指农村地区集中安葬点)安葬总量4.54万个。

    1. 拆除现状公益性骨灰堂安葬(放)量

    现状已建公益性骨灰堂,规划不再保留,总安葬(放)量 9322穴,规划移至规划乡镇级骨灰堂。

    1. 总安放量测算

    2035年,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需要总安放量预测为32.49万穴,各乡镇公益性骨灰堂穴位数预测如下表所示。

    静海区各乡镇穴位数预测

    序号

    乡镇名称

    累计死亡人口

    (万人)

    现状农村义地安葬量(穴)

    需整改散坟数量(穴)

    合并公益性骨灰堂安葬量(穴)

    合计

    (万穴)

    1

    静海镇

    2.24

    9708

    4530

    20

    3.67

    2

    唐官屯镇

    0.80

    3256

    16522

    0

    2.78

    3

    独 流 镇

    0.63

    1823

    6633

    0

    1.48

    4

    王 口 镇

    0.59

    0

    15416

    0

    2.13

    5

    台 头 镇

    0.44

    293

    10396

    23

    1.51

    6

    子 牙 镇

    0.64

    0

    11255

    0

    1.77

    7

    陈官屯镇

    0.53

    1388

    14626

    0

    2.13

    8

    中 旺 镇

    0.61

    7300

    11173

    95

    2.47

    9

    大邱庄镇

    0.75

    6758

    8205

    232

    2.27

    10

    蔡公庄镇

    0.37

    1508

    7173

    0

    1.24

    11

    梁 头 镇

    0.37

    33

    12650

    21

    1.64

    12

    团 泊 镇

    0.19

    0

    1637

    167

    0.37

    13

    双 塘 镇

    0.24

    5035

    1133

    42

    0.86

    14

    大丰堆镇

    0.27

    7540

    1386

    14

    1.16

    15

    沿 庄 镇

    0.63

    0

    24604

    0

    3.09

    16

    西翟庄镇

    0.24

    80

    5890

    0

    0.84

    17

    良王庄乡

    0.34

    634

    3168

    0

    0.71

    18

    杨成庄乡

    0.47

    0

    10328

    8708

    2.37

    总 计

    10.35

    45356

    166725

    9322

    32.49



    1. 规划设施建设布局

    1. 整体规划结构

    构建覆盖静海区的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三级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市级服务设施包括天津市静海殡仪馆,区级服务设施包括经营性公墓德慈塔陵、静海林海骨灰堂和静海区殡仪服务站,乡镇级服务设施包括乡镇公益性骨灰堂、乡镇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和回民公墓。规划不再新增村级殡葬服务设施,并逐步退出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1. 市级殡葬服务设施

    市级殡葬服务设施为天津市静海殡仪馆,是以服务静海区为主,并面向天津市的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迁建殡仪馆1座,拟选址地块位于陈官屯一街村,静青公路以东、静陈公路以西、一街砖厂路以南、港团河以北地块,面积为11.34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总体规划为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

    1. 区级殡葬服务设施

    区级殡葬服务设施是指德慈塔陵、静海林海骨灰堂、静海区殡仪服务站以及公益性节地生态树葬园- “林海福地”生态园,是提升静海区殡葬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

    德慈塔陵:保留现有的1处经营性公墓,为天津市德慈塔陵,位于西双塘村西侧,占地面积16.9公顷,安葬(放)量约2.90万穴。

    静海林海骨灰堂:规划新建区级公益性骨灰堂,为静海林海骨灰堂,位于静台路北侧2公里,津涞线东侧0.5公里,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占地面积3.37公顷,安放量约15万穴。

    静海区殡仪服务中心:规划新建区级殡仪服务中心1座,位于静海镇静丰路5号静海区殡仪馆现址,规划占地约3.75公顷,为全区提供殡葬服务。规划待殡仪馆搬迁完成后,在原址进行建设。

    规划打造公益性节地生态树葬园—“林海福地”生态园,打造京津冀地区生态树葬改革创新基地,天津市生态树葬试点区。形成生态树葬区、文明祭奠区和管理服务区。

    1. 乡镇级殡葬服务设施

    乡镇级殡葬服务设施是指乡镇公益性骨灰堂、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和回民公墓,是静海区殡葬服务均衡布局的基础。

    乡镇公益性骨灰堂:规划新建12处公益性骨灰堂,总占地面积23.67公顷,规划存放总量约24万穴。

    乡镇殡仪服务站:规划结合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殡仪服务站,共建设乡镇级公益性殡仪服务站12处。陈官屯镇、西翟庄镇和双塘镇的殡葬服务需求由天津市静海殡仪馆提供。梁头镇、台头镇和王口镇的殡葬服务需求由静海区林海骨灰堂提供。朝阳街道殡葬服务需求由静海镇提供。华康街道殡葬服务需求由杨成庄乡提供。

    公益性公墓:规划保留静海镇公墓、梁头镇公墓、子牙镇龍港公墓和团泊镇公墓4座,总占地面积27.65公顷。

    回民公墓:保留良王庄乡回民公墓,位于良二村南部、徐良路两侧;保留唐官屯镇三街回民公墓,位于唐官屯镇烧窑盆村北、三街村东大河东。规划保留回民公墓用地总面积19.71公顷。

    1. 村级殡葬服务设施

    规划撤销现状21处村庄级公益性骨灰堂。

    1. 静海区殡葬设施安葬总量

    规划至2035年,静海区预测殡葬设施安葬需求量32.49万穴,规划殡葬设施可安葬量39.62万穴,两者比例达到1.22,可满足至2035年,静海区殡葬服务需求。

    序号

    //镇名称

    预测殡葬设施需求量(穴)

    规划设施的可用安葬安放量(穴)

    规划设施可安葬(放)量与本乡镇(街道)预测总安葬(放)量比值

    1

    静海镇(含朝阳街道)

    37509

    38399

    1.02

    2

    唐官屯镇

    27778

    28524

    1.03

    3

    独流镇

    14756

    14721

    1.00

    4

    王口镇

    21316

    0

    0.00

    5

    台头镇

    15089

    40000

    2.65

    6

    子牙镇

    22375

    27093

    1.21

    7

    陈官屯镇

    21314

    38252

    1.79

    8

    中旺镇

    24573

    50000

    2.03

    9

    大邱庄镇

    22463

    22705

    1.01

    10

    蔡公庄镇

    12381

    12373

    1.00

    11

    梁头镇

    20206

    3823

    0.19

    12

    团泊镇

    4421

    5466

    1.24

    13

    双塘镇

    8568

    32900

    3.84

    14

    大丰堆镇

    11626

    11630

    1.00

    15

    沿庄镇

    30904

    30875

    1.00

    16

    西翟庄镇

    8370

    0

    0.00

    17

    良王庄乡

    7202

    15657

    2.17

    18

    华康街道(含杨成庄乡)

    15028

    23750

    1.58

    合计

    324879

    396168

    1.22


    1. 近期建设计划与规划实施保障

    1. 推动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综合考虑与其他规划相衔接,并与“十四五规划”相协调,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到2025年,完成静海区殡葬服务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1. 近期建设项目

    1)开展天津市静海殡仪馆迁址工作。

    2)开展新建静海林海骨灰堂建设。

    3)开展静海区殡仪服务中心新建工作

    4)规划近期开展5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即杨成庄乡骨灰堂、大邱庄镇骨灰堂、子牙镇骨灰堂、唐官屯镇骨灰堂和中旺镇骨灰堂,有条件的乡镇可同时结合殡仪服务站建设。

    5)开展“林海福地”生态树葬示范点的建设。

    1. 规划实施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按照自身职能做好相关审批等工作,积极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建设。

    2)建立殡葬事业服务平台,加大资金投入

    用标准规范殡葬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建立殡葬事业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殡葬事业体系,加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的更新改造,加强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的资金投入。

    3)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文明祭扫氛围

    民政主管部门应在生态环保葬式、节地葬式、文明祭扫等方面进行政策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通过宣传了解新理念,了解国家政策,让公众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自愿选择。


    1.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设施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划经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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