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示批示,健全完善我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为重点,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静海区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让静海区的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我局特开展《天津市静海区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现就《天津市静海区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如下:
一、规划背景
我区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静海区常住人口为78.7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已经达到18.66%。全区19个乡镇(街道)中有13个老龄化率已超过20%,达到中度老龄化。而这13个乡镇(街道)所拥有的机构养老床位仅占全区机构养老床位数的15.43%,床位数量无法有效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同时通过规划梳理研究,还反映出我区还存在的养老机构分布不均,导致供需不匹配的问题。例如华康街道常住老年人口仅占静海区常住老年人口的0.4%,老年人口数仅为556人,但静海区70%以上的机构养老床位都集中在华康街道,呈现出养老服务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作为涉农区,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能力还较为薄弱,普惠养老服务的需求尚未有效满足;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同样存在供给不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亟需优化的问题;养老服务人才也存在较大缺口,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升。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催化了本《规划》的发布出台。
二、编制过程
《规划》自2020年9月正式启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民政部登记并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中民养老规划院负责研制工作。规划工作简要分为调查研究、文本编制、征求意见、报审发布四个主要阶段。
《规划》由区民政局和中民养老规划院共同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首先召集了我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医保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和全区各街道、乡镇规划主要负责人员召开了项目调研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对规划的意见建议。《规划》同时通过公务公开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对各方意见建议的采纳梳理,结合基础数据和政策文件,形成了详实的规划基础资料,为规划框架的搭建和后续实地调研以及重点部门的工作衔接打下了良好基础。
规划组先后开展了5次实地走访调研,对我区街道和农村地区养老问题分别进行调查研究,重点与康宁津园、鹏海老年护养院、海福祥养老院等具有代表性的养老机构和中日健康产业园等重点产业项目进行专题座谈对接,征求各方意见并梳理形成我区养老服务现状,明确规划的重点要点,并通过多次前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重点部门上门对接规划工作,对规划阶段成果征求意见、衔接规划指标和重要数据标准,为规划发布落地实施做好衔接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全面发展;全面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深化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积极推进医养融合深入发展,全面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促进多元化医养康养服务发展。
(二)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功能配置,规范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内容,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探索“党建+养老”模式,着重加强农村老年人巡访;着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对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乡村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推进乡村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三)优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结构。规范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构建覆盖静海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补齐老旧居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按照四同步原则,落实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统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挖掘存量资源利用潜力、试点推广家庭养老床位的途径来保障养老服务资源供给。
(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提升城市老年宜居水平,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保障适老交通安全出行;提高为老服务的科技化水平,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丰富智慧养老服务形式,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积极健康老龄化观念,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养老服务人力资源供给。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年教育水平升级,积极推动老年人口再就业,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素养,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养老护理员规范管理,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认同感;打造专业化养老人才队伍,丰富养老专业教育资源,加大养老专业人才培训力度,促进养老专业人才就业创业。
(六)培育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加快建设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区、健康养老生活先行区、国际养老合作示范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优化养老服务市场营商环境,创新养老产业发展模式,鼓励老年人用品创新升级;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构筑服务天津定位的产业支撑区,深化“静沧廊”养老服务领域协同发展战略。
(七)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养老服务重点监管内容,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保持养老机构平稳高效运营,提升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落实各类主体监管责任,落实政府综合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协同监管制度,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健全信息共享制度。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3月1日通过静海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规划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2022年8月2日静海区民政局下发《关于征求<天津市静海区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应急局、规划资源静海分局、体育局、中日示范区等14个职能部门和20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5月份、10月份先后两次召开部门、乡镇座谈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就该草案向网民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联系人:张民玉;电话:28942597。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共30天。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静海区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及《天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静海区实际,编制本规划,旨在明确“十四五”及中长期静海区养老服务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通过对静海区现状人口及养老服务设施的分析,制定养老服务发展指标,以“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及养老服务产业”为核心,兼顾农村养老、人才队伍、综合监管及保障措施等模块,构建本次专项规划的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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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为重点,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静海区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健全居家和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统筹把握老年群体与全体社会成员、老年期与全生命周期的关系,系统整体推进静海区养老服务发展。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推进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保障全体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兜好底线,广泛普惠。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改革创新,扩大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养老服务市场营商环境,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落实《天津市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要求,锚定“四区”发展定位及“六个静海”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养老服务发展机遇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养老设施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趋向合理,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养老服务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60%,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覆盖率不低于90%。
到203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可持续地满足人民养老服务需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80%,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全面覆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表1 静海区养老服务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2025年 | 2035年 | 指标 属性 | 指标依据 |
1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 - | 预期性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2 | 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 100% | - | 约束性 |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3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重 | 60% | 80% | 约束性 | 《天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4 |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达标率 | 100% | - | 约束性 |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5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 - | 约束性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6 | 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覆盖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7 | 乡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 设施覆盖率 | 100% | - | 约束性 | 《天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8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80% | 90% | 预期性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9 | 全区老年大学覆盖面 | 1所 | ≥1所 | 约束性 |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 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10 | 全区“敬老月”活动覆盖面 | 1次/年 | ≥1次/年 | 约束性 |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 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
表2 静海区养老服务规划依据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文号/年份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2018年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019年修订版本) |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民政部令第66号) | |
《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 (2020年12月) | |
标准规范 |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 (JGJ 143—2010) |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 | (JGJ 144—2010) |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GB50180—2018) |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 (GB50442—2015) | |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 分类指南》 | (2020年试行) | |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 (GB50340—2016) | |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 (JGJ 450—2018) | |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 (GB50437—2007) (2018年修订) | |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 (MZ/T170—2021) | |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 (GB38600—2019) | |
国家及天津市政策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 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 (国发 〔2021〕35号) |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 (2019年) |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13〕35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 〔2019〕5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 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 〔2020〕52号) | |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自然资规 〔2019〕3号)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 | (建房 〔2020〕92号) | |
《天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2022年2月) | |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调整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通知》 | (津民发 〔2014〕57号) | |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兴办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试点的意见》 | (津民发 〔2018〕34号) |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 (津政办发 〔2019〕30号) | |
《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 | (津政办发 〔2019〕38号) |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津卫老龄 〔2020〕484号) |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津卫老龄 〔2020〕495号) | |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津政发 〔2021〕5号) | |
《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 (津政办规 〔2020〕24号) | |
静海政策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制定和 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津静海政办发〔2018〕61号)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静海区关于 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 (津静海政办发〔2019〕32号) |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街(社区)老年日间照料 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 (静民字 〔2019〕92号) | |
《关于印发静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3)的通知》 | (津静海政发 〔2020〕14号) | |
《天津市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津静海政发 〔2021〕5号) |
静海区位于天津市西南部,北京市东南,素有“津南门户”之称。辖区有1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地理位置优越,东与滨海新区的大港为邻,东北隔独流减河与西青区相望,其余各向为河北省诸市环绕:西北与霸州相连,西与文安县接壤,西南与大城县毗邻,南与青县、黄骅市交界。
静海区已初步形成了循环经济、健康产业、先进制造、商贸物流、都市农业、文化旅游等六大特色产业:
循环经济:推动传统拆解等循环经济产业优化升级,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再生资源和再制造及配套服务业。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健康产业:依托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以打造健康产业创新区、健康生活先行区、国际合作示范区为目标,聚焦医疗、教育、体育、康养四大领域,全面构建医、康、养、体、健深度融合的全生命周期健康产业体系。
先进制造: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推进制造强区建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深度嵌入新发展格局,重点推动金属制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装配式建筑、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信创服务业。
商贸物流:初步搭建起静海至雄安新区物流平台。重点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和物流配送仓储。重点发展现代商贸、平台经济、现代物流、绿色农产品加工贸易及配套服务业。
都市农业:以绿色种养、林下经济、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智能农业为重点发展领域,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夯实高质高效种植业、设施农业、特色种植等农业基础产业,打造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文化旅游:充分挖掘静海深厚历史文化资源和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旅、体旅、康旅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形成一批富有静海特色和可持续发展价值的品牌活动。
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不断深入。为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静海区先后出台了《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3)的通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街(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静海区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工作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持续推动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机构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静海区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功能配置。在“十三五”期间,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区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海福祥养老服务团队实现公建民营;引进国有企业天津旅游集团兴建康宁津园,落户健康产业园;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汇中养老服务中心,指导鹏海医院建设鹏海老年护养院;不断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能力,对梁头镇、中旺镇和独流镇敬老院进行了改造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登记备案养老机构8家,设有养老床位5760张。
表3 2020年静海区养老机构信息表
序号 | 所属街镇 | 机构名称 | 床位数(张) | 建筑面积(㎡) | 性质 |
1 | 独流镇 |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康馨园养老服务中心 | 70 | 2400 | 公建民营 |
2 | 华康街道 | 天津康宁津园老年公寓 | 4000 | 238250.4 | 国有企业 |
3 | 华康街道 | 天津康宁津园养老院 | 500 | 13210 | 事业单位 |
4 | 区级 | 天津市静海区海福祥 养老院 | 269 | 12000 | 公建民营 |
5 | 团泊镇 | 天津富力颐安 长者照护之家 | 102 | 4500 | 民办 |
6 | 杨成庄乡 | 天津静海鹏海 老年护养院 | 389 | 11687 | 民办 |
7 | 中旺镇 |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 安康养老院 | 30 | 1000 | 公建民营 |
8 | 中旺镇 | 天津市静海区汇中 养老服务中心 | 400 | 16000 | 民办 |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完善。2019年,静海区成功申报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逐步打造“康养·静海”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形成适度普惠、就近便捷、服务精准、多元供给、充满活力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并联合29个职能部门和19个乡镇(街道)1共同建立静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老年人助餐工作,在静海镇、朝阳街道共设立35家老人家食堂。在静海镇等试点乡镇(街道)基础上全区全面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加强325个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实施社会化运营。
表4 2020年静海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信息表
序号 | 街镇名称 | 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个) |
1 | 静海镇 | 25 |
2 | 唐官屯镇 | 43 |
3 | 独流镇 | 26 |
4 | 王口镇 | 23 |
5 | 台头镇 | 18 |
6 | 子牙镇 | 12 |
7 | 陈官屯镇 | 24 |
8 | 中旺镇 | 29 |
9 | 大邱庄镇 | 2 |
10 | 蔡公庄镇 | 16 |
11 | 梁头镇 | 18 |
12 | 团泊镇 | 3 |
13 | 双塘镇 | 10 |
14 | 大丰堆镇 | 11 |
15 | 沿庄镇 | 24 |
16 | 西翟庄镇 | 13 |
17 | 良王庄乡 | 18 |
18 | 杨成庄乡 | 5 |
19 | 华康街道 | 1 |
20 | 朝阳街道 | 4 |
合计 | 325 |
医养康养融合发展。通过积极推广康宁津园、鹏海老年护养院、汇中养老服务中心“医养护”三位一体养老模式;扶持公建民营海福祥养老院开展医、养、康、健服务,与区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推动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为老人提供就近诊治通道。“静海区打造医养结合新模式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中被确定为典型经验做法。
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扩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在新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六室一校一台”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实现服务中心全区村级基本覆盖。在农村地区全面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补贴对象所需的照料程度确定,按照不同的照料等级(轻度、中度、重度),分别给予相对应的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健康养老产业蓬勃发展。静海区天津健康产业园养老康复产业区设有康宁津园综合养老体项目,首创集全龄化社区、全模式养老、全程持续照护为一体的“三全”社区,将机构养老、集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三种模式融于一体。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设立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聚焦健康产业,强化创新要素集聚、高端生产制造、健康生活示范,引进培育优质企业,创新国际化医疗康养机构合作模式,带动京津冀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静海区养老服务获得长足发展,但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依然不足,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主要体现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高、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方面,养老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滞后。与城镇地区相比,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受到农村家庭规模缩小、空巢家庭比例上升、劳动力老化等因素影响,静海区作为天津市主要涉农区,农村养老服务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农村的老年人思想观念较为保守,也更习惯于中国传统家庭文化,往往不愿离开家庭入住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静海区常住人口为787106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66%。静海区共计19个乡镇(街道),其中老龄化率超过20%的有13个,这13个乡镇(街道)所拥有的机构养老床位仅占全区机构养老床位数的15.43%,床位数量无法有效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华康街道常住老年人口仅占静海区常住老年人口的0.4%,老年人口数仅为556人,但静海区70%以上的机构养老床位都集中在华康街道,养老服务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导致静海区多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
表5 天津市静海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乡镇(街道)老龄化情况统计
序号 | 乡镇(街道) | 常住人口 |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 老龄化率 |
1 | 华康街道 | 5958 | 556 | 9.33% |
2 | 静海镇 | 239848 | 35404 | 14.76% |
3 | 唐官屯镇 | 42257 | 11139 | 26.36% |
4 | 独流镇 | 42236 | 10373 | 24.56% |
5 | 王口镇 | 31009 | 7294 | 23.52% |
6 | 台头镇 | 23946 | 5552 | 23.19% |
7 | 子牙镇 | 35290 | 6788 | 19.23% |
8 | 陈官屯镇 | 28312 | 7757 | 27.40% |
9 | 中旺镇 | 33301 | 8744 | 26.26% |
10 | 大邱庄镇 | 79546 | 10993 | 13.82% |
11 | 蔡公庄镇 | 23661 | 4867 | 20.57% |
12 | 梁头镇 | 22888 | 4964 | 21.69% |
13 | 团泊镇 | 48547 | 3867 | 7.97% |
14 | 双塘镇 | 19914 | 4000 | 20.09% |
15 | 大丰堆镇 | 18949 | 3658 | 19.30% |
16 | 沿庄镇 | 32076 | 7259 | 22.63% |
17 | 西翟庄镇 | 13684 | 3223 | 23.55% |
18 | 良王庄乡 | 20825 | 5252 | 25.22% |
19 | 杨成庄乡 | 24859 | 5201 | 20.92% |
总计 | 787106 | 146891 | 18.66% |
注:表中静海镇包括开发区常住人口,子牙镇包括子牙经开区常住人口,团泊镇包括团泊新城常住人口。
图1 天津市静海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乡镇(街道)老龄化情况统计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缺乏。静海区目前存在养老服务人才总量不足、养老护理从业人员队伍整体年龄偏大、专业技能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满足老年人群体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等问题。且因为养老护理行业普遍存在工作强度较大、薪资待遇偏低、职业发展空间较小,社会地位偏低,职业缺乏吸引力等情况,导致养老护理行业很难吸引年轻人加入。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按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意义,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对“十四五”和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多元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越来越追求物质生活的好品质、精神生活的高品位、社会生活的深参与,其服务需求从简单生活照料需求向多层次、个性化需求转变,养老服务逐渐与文化、旅游、科技等产业融合发展,诞生了文化养老、旅游养老、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新模式。同时老年人的社会角色也从过去被动接受照顾型向主动寻求社会参与型转变。
人口老龄化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预计到2035年,静海区常住老年人口将达到22.63万人,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人们对养老产品的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有利于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促进银发经济多元化发展,催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出现。老龄文化产业、老龄健康产业、老龄宜居产业、老龄服务产业、老龄金融产业等都将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同时对于高素质、高技能养老服务领域人才的需求也在增加,这也为社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
表6 天津市静海区未来老年人口预测
年份 | 60岁以上常住 老年人口 | 老龄 化率 | 80岁以上常住 老年人口 | 占全区老年人口比例 |
2020 | 14.69万人 | 18.66% | 1.49万人 | 10.14% |
2025 | 16.64万人 | 19.22% | 2.03万人 | 12.20% |
2035 | 22.63万人 | 22.23% | 5.00万人 | 22.09% |
图2 天津市静海区2021-2035年人口预测
加快构建静海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以满足失能照护需求为核心,以保障生活安全为底线,研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目录;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城乡区域统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静海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以满足失能照护需求为核心,以保障生活安全为底线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公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等服务。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整合现有的高龄津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逐步完善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补贴精准度和有效性。细化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建立并完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为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老年人统一开展综合能力评估。对60周岁及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继续落实分类救助政策。
扎实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落实天津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政府支持政策清单,重点支持集中管理运营的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对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等设施建设。细化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在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推动增加普惠型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养老积极性,完善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型养老的支持措施。
推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群体范围,完善可持续发展的保险运行机制,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建立并完善重度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项目和等级评定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指导定点护理机构为重度失能老人提供规范的护理服务。合理引导长期护理保险社会预期,持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指导经办保险公司规范开展试点服务工作。
深入推进静海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将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
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实施针对特殊老年人的既有住房的适老性改造,进一步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的安全性,提升居家生活品质,以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科学性。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和内容的宣传引导,扩大工作知晓度,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认同度。
开展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提供“喘息服务”。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鼓励低龄老年人及其子女积极参与社会化培训,提高其日常照料水平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利用。加强与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和统筹规划建设,提高设施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鼓励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相邻设置或混合设置,推动养老、助残设施共享设施部分功能和服务,共同建设、融合发展。通过采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的方式,加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到2025年,静海区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
进一步推动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助餐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老人家食堂。扩大老人家食堂覆盖面,重点补齐农村、远郊等助餐服务短板。鼓励老人家食堂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加强对老年人用餐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鼓励推动老年人助餐行业发展。发掘选树一批老年人助餐典型。到2025年,静海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立1家一级老人家食堂2。
积极开展为老助洁助浴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引导物业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开展社区助浴点、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培育专业化、连锁化的助浴机构,配备流动助浴车。加强养老护理员助洁助浴技能培训。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照料中心。拓展社区养老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多样化养老服务,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发挥物业企业贴近住户的优势,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延伸服务功能。加强与专业养老机构信息和业务联通,开展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和示范作用,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提升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鼓励养老机构向家庭、社区延伸服务,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提升,完善公办养老机构轮候评估入住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丰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实施方式。将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打造成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示范基地。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设施(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加大扶持社会运营养老机构力度。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形成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知名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对闲置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利用,使之用于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
鼓励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养结合,以收养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提供长期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建设,畅通双向转介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连续性、全流程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的比例,切实提高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水平。到2025年,实现静海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到203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
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住养老年人基本权益,引导静海区养老服务机构学习《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标准,结合机构实际,对照机构运行要求,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收集整理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相关服务业组织标准,掌握养老领域最新理念。养老机构服务价格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养老机构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让利于民、服务惠民。
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互利互惠、协同发展,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专区,将优质医疗和护理资源融入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综合征管理,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服务衔接,积极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
提升养老机构医疗照护能力。实施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增设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疗卫生设施,简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程序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到2025年,实现静海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将健康教育纳入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积极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健康指导和宣传。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做好老年人疫情防控工作。分类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根据老年人的特点,通过广播宣传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指导老年人及其家人预防疾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在疫情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医帮助、生活照顾、心理慰藉等服务。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
专栏一:静海区老年人健康管理专项工程 |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每年提供至少1次健康服务。监测老年人健康素养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到2025年,实现静海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到203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不断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力争超过90%。 |
发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及养老机构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提高生命质量,帮助老年患者舒适、安祥、有尊严的离世。注重宣传引导,帮助公众尤其是老年群体了解和接受安宁疗护理念,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介制度。
持续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缺口,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功能配置,保障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供给,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利用农村闲置资源,采取新建和改扩建等方式,探索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示范点,为老年人开展照料、餐饮、娱乐、医疗等多样化互助养老服务。协调安排老人们结对互助,互相照顾,充分发挥互助性养老服务功能,鼓励低年龄者照顾高年龄者,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照顾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按照“自治、自愿、自理、自助”的原则,将乡村中高龄、空巢及特殊困难老人就近搬迁到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集中生活。
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通过将原有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方式,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丰富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养老服务指导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和居家老年人。推动乡镇卫生院与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毗邻建设,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提升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医疗服务水平。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和运营。完善静海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相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发展,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逐项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保障能力,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加强护理型服务人员配备,合理配备使用专业社会工作者。
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模式。以“党建+农村养老”等形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为老志愿服务,充分利用静海区各类乡村资源,探索发展旅居式康养,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挖掘农村丰富的康养旅游资源。发扬推广台头镇北二堡村“生态建村、文化强村、旅游富民”的发展思路,瞄准大健康产业,以主动服务式康养为核心,推动“文旅+康养”产业融合。根据静海区各乡村实际情况,充分挖掘静海区村庄资源,将村中闲置民宅改造成特色民居,服务城镇里有康养需求的老年人群,在满足其食宿定制的基本需求基础上,拓展服务内容,提供特色健康养生服务。打造乡村特色康养社区,建立主动服务式康养体系,吸引城市人群到农村栖居,为村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开启乡村振兴新模式。
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养老事业。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资源要素整合、日常工作管理中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留守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各乡村党委组织需牵头建立并督促党员干部对本村特困老年人群开展日常探视、结对帮扶等活动,建立党员养老志愿服务队,为村里的老人提供送餐配餐、宣传教育等多项服务。
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详实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摸底,掌握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动态信息,做到精准到村、到户、到人。聚焦重点对象,将村中事实身边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关爱服务范围。完善助老爱老志愿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寸草心”、“手足情”志愿助老行动。委托村委会成员、专业社工、志愿者、亲朋邻里等开展定期探访工作,积极拓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内容。到2022年,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专栏二:农村养老服务提升专项工程 |
整合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资源,转型升级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静海乡村地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到2022年,实现静海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 |
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传承弘扬家庭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培育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推进公共环境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建设兼顾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
树立和培育积极老龄观。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深入推进静海“文化大院”建设,对在乡村老年人文化建设活动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的优秀文化大院进行表彰,进一步鼓励文化大院传播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提高群众精神面貌和乡风文明程度。将打造“静海乡村文化墙”作为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利用村中公共服务设施墙体,以宣传画、标语的形式,弘扬敬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好老年人基本优待政策。
优化农村老年人出行环境。为老年人提供运行安全、便利快捷、环境适宜、服务周到、信息详明的公共交通和出行服务。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乡镇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加大道路、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为老年人设置专席以及绿色通道,加强对坡道、电梯、扶手等的改造,助力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建设,提升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加快形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实施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程,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激发农村养老服务参与主体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更多的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当中,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进范围,确保农村养老服务持续发展。紧紧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历史性机遇和“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以筑牢底线补齐短板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统筹发展,着力打造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四梁八柱”。着眼培育乡村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产业。
构建覆盖静海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充分发挥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引领示范功能,依托乡镇(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兜底保障功能,推动村(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全面覆盖,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包含静海区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中心与静海区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养老服务热线呼叫、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和服务、组织协调、指导培训、信息分析等功能,设置养老服务人员实训、养老服务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养老服务示范、养老服务指导等功能设施;设有静海区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三合一”式平台(数据平台、服务平台、管理平台)。静海区区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海福祥养老院建设,其中海福祥养老院为区级养老设施机构,承担静海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职能,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照护需求,重点为失能、半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乡镇(街道)级养老服务设施分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区域型嵌入式机构,采取“嵌入式机构+”的方式配置,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居家探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培训、老年用品体验、养老服务顾问等综合功能,满足就近便民、综合专业、多元灵活的基本特征。嵌入式机构应设置“三区一平台”(托养区、日间照料区、多功能区、智能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主要包含“三入四嵌一床位”(入托、入照、入户、嵌餐、嵌智、嵌康、嵌护、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结合实际创新其他形式和特色的养老为老服务。
村(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分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与农村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载体,是居家老年人就近获取养老服务的场所和服务台。可根据本村(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照料中心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设计,重点提供生活照料、配餐就餐服务、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生活便利服务等基本服务功能。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服务项目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开展适合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拓展项目。
本次规划按照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分别设置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系,综合考虑设施的服务半径和未来短、中长期人口发展规模,结合国家《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2018年版)等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制定静海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如下:
表7 养老服务设施分级分类配置表
分类 | 级别 | 床位数 | 建筑面积 | 建议用地面积 (公顷) |
公办养老院 | 区级 | 400张(含400张)以上 (注:该床位数要求为各区全部区级公办养老院床位数总和) | 新建设施床均建筑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提升改造设施床均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 0.7-1.8 |
乡镇 (街道)级 | 建议以150张(含150张)以上为宜 (注:该床位数要求为各乡镇、街道全部乡镇、街道级公办养老院床位数总和) | 0.3-0.7 | ||
社会办养老院 | — | 最低10张以上,建议100张左右为宜 | 新建设施床均建筑面积 不小于35平方米 | 0.3-2.2 |
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 区级 | 不设床位 |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 可不独立占地 |
乡镇 (街道)级 | 10张以上 |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 ||
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和农村互助幸福院 | 社区 (村)级 | 10张左右 | 床均建筑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区总建筑面积350-750平方米,老旧城区或农村社区300平方米以上 | |
社区型嵌入式养老机构 | 社区级 | 不低于10张 | 建筑面积不低于500 平方米 |
适度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着力推进静海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现有设施功能配置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和改造,提高针对失能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
提升现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推动现有区级养老服务机构海福祥养老院积极承担静海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职能。加强团泊镇富力颐安长者照护之家、杨成庄乡静海鹏海老年护养院、华康街道康宁津园养老院养老服务功能,使其具备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和拓展作用;在静海镇、唐官屯镇、梁头镇、中旺镇、独流镇、王口镇、子牙镇、陈官屯镇、蔡公庄镇、双塘镇、大丰堆镇、沿庄镇原有养老服务设施(乡镇敬老院)基础上提升改造为乡镇(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餐饮等服务,并连接周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承担区域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辐射作用。
表8 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
序号 | 乡镇 (街道) | 规划设施名称 | 床位数 (张) | 建筑面积(㎡) | 地址 |
1 | 团泊镇 | 团泊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2 | 4500 | 团泊富力新城内 (富力颐安长者照护之家) |
2 | 中旺镇 | 中旺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50 | 4000 | 中旺镇中心街北侧 (原中旺镇敬老院) |
3 | 独流镇 | 独流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69 | 4000 | 独流镇团结街村委会对过 (原独流镇敬老院) |
4 | 杨成庄乡 | 杨成庄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389 | 11687 | 静杨路15号 (鹏海老年护养院) |
5 | 华康街道 | 华康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500 | 13210 | 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北侧(康宁津园养老院) |
6 | 静海镇 | 静海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269 | 12000 | (原静海镇敬老院) |
7 | 唐官屯镇 | 唐官屯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原唐官屯镇敬老院) |
8 | 王口镇 | 王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原王口镇敬老院) |
9 | 子牙镇 | 子牙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原子牙镇敬老院) |
10 | 陈官屯镇 | 陈官屯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50 | 2000 | 陈官屯三街 (原陈官屯敬老院) |
11 | 蔡公庄镇 | 蔡公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原蔡公庄镇敬老院) |
12 | 梁头镇 | 梁头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20 | 5400 | 梁头镇静台路与梁李路交口西侧(原梁头镇敬老院) |
13 | 双塘镇 | 双塘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原双塘镇敬老院) |
14 | 大丰堆镇 | 大丰堆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原大丰堆镇敬老院) |
15 | 沿庄镇 | 沿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70 | 1500 | 沿庄镇东禅房村北, 沿庄中学东侧 (原沿庄镇敬老院) |
补齐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白点。依托静海区民政局新建静海区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中心,发挥其引领示范和培训功能,调度指挥静海区各乡镇(街道)的养老服务设施规范。规划到2025年,补齐静海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空白点,在台头镇、大邱庄镇、西翟庄镇、良王庄乡、朝阳街道等五个乡镇(街道)各规划新建一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表9 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
序号 | 乡镇 (街道) | 规划设施名称 | 床位数 (张) | 建筑面积(㎡) | 地址 |
1 | 大邱庄镇 | 大邱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大邱庄镇政府驻地 |
2 | 西翟庄镇 | 西翟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西翟庄镇政府驻地 |
3 | 良王庄乡 | 良王庄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良王庄乡政府驻地 |
4 | 朝阳街道 | 朝阳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朝阳街道政府驻地 |
5 | 台头镇 | 台头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800 |
推进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全面覆盖。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要求,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新建农村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结合服务人数确定设施规模,老年人分布密集的村、社区,可按照规定适当增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大邱庄镇、杨成庄乡等现状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覆盖率较低的乡镇,需结合静海区小城镇规划原则配置,确保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数量及位置符合规划要求。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到2035年,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表10 静海区各乡镇(街道)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规划情况
序号 | 乡镇 (街道) | 2020年末设施数(个) | 规划设施数(个) | 设施缺口数(个) |
1 | 静海镇 | 25 | 33 | 8 |
2 | 唐官屯镇 | 43 | 43 | 0 |
3 | 独流镇 | 26 | 26 | 0 |
4 | 王口镇 | 23 | 23 | 0 |
5 | 台头镇 | 18 | 18 | 0 |
6 | 子牙镇 | 12 | 13 | 1 |
7 | 陈官屯镇 | 24 | 24 | 0 |
8 | 中旺镇 | 29 | 29 | 0 |
9 | 大邱庄镇 | 2 | 12 | 10 |
10 | 蔡公庄镇 | 16 | 16 | 0 |
11 | 梁头镇 | 18 | 18 | 0 |
12 | 团泊镇 | 3 | 7 | 4 |
13 | 双塘镇 | 10 | 10 | 0 |
14 | 大丰堆镇 | 11 | 11 | 0 |
15 | 沿庄镇 | 24 | 24 | 0 |
16 | 西翟庄镇 | 13 | 12 | 0 |
17 | 良王庄乡 | 18 | 18 | 0 |
18 | 杨成庄乡 | 5 | 7 | 2 |
19 | 华康街道 | 1 | 2 | 1 |
20 | 朝阳街道 | 4 | 8 | 4 |
合计 | 325 | 354 | 30 |
补齐老旧居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补充建设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已建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优先在老旧小区内实施加装电梯工程,提升小区老人生活品质,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空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配建设施,增加老人活动空间,有效利用公有住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相邻居住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已建成社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补齐养老服务设施。
落实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原则,新建小区住宅项目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内容,切实做到“四同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充分解决社区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需求,新建住宅小区需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底,实现静海区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达标率100%。
充分利用存量设施资源,保障规划土地供给,满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补齐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缺口,积极促进养老服务发展。
统筹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规范存量土地改变用途和收益管理,利用存量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过渡期政策,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
优化存量设施利用机制。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支持利用存量设施发展养老服务,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存量土地用途的变更程序。摸清养老服务设施存量信息,联合开展城乡现有闲置社会资源的调查、整理和信息收集工作,摸清底数和相关环境信息,建立台账。坚持“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主要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
积极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将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扩大家庭养老床位在农村及老龄化程度较高地区的覆盖面,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进一步规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家庭养老床位设置和服务标准,充分兼顾为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专业化支持。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床边,让老年人在家享受专业化的照护服务,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专栏三: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工程 |
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设施布局,提升区内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划到2025年,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试点建设至少200张家庭养老床位;到2035年,村(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
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年教育水平升级,充分调动老年人群体的积极性,再次投身于社会建设中以增强静海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推动养老服务向“助学”延伸,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推动办好静海区老年大学,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教育支持。持续扩大老年教育基层覆盖面,带动老年教育和文化养老水平整体提升。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设计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积极开展老年人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整合利用社区教育机构及文体教育资源开展才艺展示、参观游学、体育运动、音乐舞蹈、志愿服务等老年教育活动。积极探索为失能失智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
积极开展“银龄行动”。鼓励老年人依法依规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按照“单位按需聘请、个人自愿劳动”原则,鼓励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延长工作年限。引导有意愿的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支持老年人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科教文卫等事业。通过再就业或志愿服务等形式,推动老年人回归社会参与,实现自身价值,创造社会财富,充分激发老年人才力量,充实老年人精神生活,延长社会生命。
完善老年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积极为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低龄老年人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为有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社会宣传,为老年人才再就业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沟通桥梁,确保供需信息畅通。发挥老年人才专业特长,释放老年人才专业潜能,更好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依法保障养老护理员合法权益,建立养老护理员褒扬机制,努力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认同感和社会地位。
大力培育养老护理员队伍。采取吸引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规模。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计划,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鼓励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逐步扩大招生数量。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开办专门培训机构,承担养老护理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关心、尊重、认同和支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社会氛围,形成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支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
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引导养老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鼓励在行业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养老护理技能大赛,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素质,同时支持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为失能老人家庭护理人员开展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将失能老人子女亲属吸纳到养老护理人才队伍。
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素养。对养老护理员队伍实行全区统一登记管理。引导养老护理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源头监督治理,依法依规加强对养老护理员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依法保障养老护理员劳动权益。优化养老护理员工作环境,鼓励养老服务相关企业每年为养老护理人员提供免费体检机会。倡导养老服务企业关心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养老护理员,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对于安宁疗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开展日常心理健康评估并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通过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中拓展雇主责任险等方式,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风险抵御能力,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引进新型护理设备及护理辅助用品,降低养老护理员劳动强度,改善养老服务行业从业环境。
建立养老护理员褒扬机制。立足静海区实际情况,广泛吸取行业内专家以及从业工作人员的意见,制定和完善养老护理员激励政策。研究设立静海区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进一步完善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逐步建立合理的养老护理员职务晋升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层面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广泛的理解和尊重。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提高养老服务人才要素供给能力。充分调动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拓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途径,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吸引外地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来静就业。
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服务职业院校,支持社会资本、企业与职业院校进行校企合作。引导部分高校开设老年护理学等养老服务相关课程,鼓励高校自主培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领域的高水平人才。鼓励、引导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师资队伍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开展教学资源建设,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类专业教学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依托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康复、护理及临床的优质教学资源,以静海鹏海护养院养老人才实训基地为核心,辐射到静海区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引导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纳入现行养老服务和就业政策扶持范围。
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养老服务企业负责人的养老服务政策、理论和实操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服务行业法律法规、养老服务管理运营、养老服务风险防范、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等内容,全面提高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定期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参与地区性养老服务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养老服务的先进经验。引导包括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在内的从业人员自觉养成良好职业道德、掌握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专栏四:静海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工程 |
鼓励、引导静海区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学科数量,依托养老人才专业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护理员、养老专业人才技能培训。规划到2025年,基本建成静海区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至少建成1所区级老年大学。 |
依托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园,充分发挥其国家级健康产业平台优势,引进日本等亚洲国家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服务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优质康养资源、医疗卫生资源及教育资源,做大做强静海区健康养老产业。
探索全方位健康养老新业态。推动医养结合,将示范区内医疗资源导入康养机构,将医疗服务延伸至康养机构、社区、家庭,打造高端康养社区;发挥中医药康养的独特优势,推进中医药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中医康养特色品牌;推进体养融合,构建体养结合的健康管理模式;借鉴国际康养先进经验,加快专业康养人才培训和标准制定等体系建设,创新国际化医疗康养机构合作模式。
传播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利用示范区生态环境优势,导入健康生活服务资源,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体系,引导老年人群体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方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促进老年人健康、预防老年人疾病和伤病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倡导合理膳食,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环保的健康生活理念,在示范区内推行无烟机关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系统,优化公共治理体系,打造宜居安全的人居环境。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合作交流便利化程度,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体制,引导聚集高水平养老企业、养老项目、养老人才,打造立足全国、面向世界、服务优质、产业突出的跨境合作示范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平台。结合示范区健康养老产业的特色与发展需求,建立灵活有效的示范区合作机制,努力争取健康养老领域中日合作的大项目、好项目在示范区落地。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降低养老服务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培育养老服务发展新业态,促进养老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促进康养产业多元化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优化健康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推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康养市场环境。以优质服务带动消费,以消费带动产品供给和产业发展。加强规划和引导,引进多元化主体投资康养产业,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吸引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参与康养产业的市场布局,主动开展招商推介。积极推动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税费优惠待遇政策,发展和壮大民营养老企业,增加有品质的康养产品市场供给,提升康养产业的活力。
培育静海特色的康养品牌。统筹静海区全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开展市场化服务运营,推进养老服务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整合全区专业化社会组织,组建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引入优质服务企业,整合社区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整合各类养老服务领域优秀组织及个人,如:示范性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星级养老服务机构、敬老使者、孝老明星等典型案例,塑造养老标杆和示范。同时,进行静海养老大事记、历程、政绩等宣传展示。
大力发展旅居式健康养老服务。充分挖掘静海自然、人文资源,整合团泊湖周边体育、医疗、温泉、湖泊等优势资源,联动光合谷旅游度假区,打造团泊湖康养旅游综合体。结合天津中医药大学资源优势,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打造“登药山,观药展,品药茶,食药膳”的中医药文化旅游特色品牌。依托林海、湿地、河流、农业等生态资源,发展林海乡村休闲、生态度假游,挖掘大运河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全力打造“千年运河”文化旅游品牌。依托王口镇里村静海区第一个党支部纪念馆3A级红色旅游景区资源,打造精品红色旅游目的地。
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行动。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业计划(2021—2025年),加大智慧健康创新应用、智慧养老服务推广。促进老年用品科技化、智能化升级,强化老年用品的科技支撑。促进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升级,重点发展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加强老年用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相关专利、商标和商誉等合法权益。支持商业保险机构规范发展养老保险。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
发挥静海区独特优势,疏解中心城区养老服务压力。加强与北京、河北等地区在诚信评价、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机制方面互认。探索养老服务资源对接合作新路径,稳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疏解天津中心城区养老服务压力。发挥静海区土地供给、价格、人力成本、自然资源等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标准,积极承接天津市中心城区养老产业项目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吸引中心城区的老年人跨区域养老,有效缓解天津市中心城区养老机构运营成本较大的问题。提高与天津市公共服务体系的契合度和关联度,实现功能互补和产业互动。吸引市区优质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延伸。
深化静沧廊养老服务领域合作。发挥静沧廊地处京津冀腹地、环绕雄安新区、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最前沿的优势。积极推动三地养老服务人才、技术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加强三地养老服务信息共享,形成三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大健康养老产业关联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强化静海区养老产业配套体系建设。
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天津健康产业园等重点园区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做好非首都功能疏解承接。深化养老领域对接合作,借助静海区的优势教育资源,加强区域院校合作。打造高品质的医疗健康养老产业基地,推动社会保险顺畅衔接,努力实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跨省市转移接续、异地结算。完善地区间养老产业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优质要素和优势政策在区域内集聚。积极推动京津冀养老协同发展,鼓励本地区养老机构承接河北、北京籍老人养老。
专栏五:静海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工程 |
依托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园医疗优势和产业聚集优势,引进日本优秀养老产业入驻产业园区,推广日本长期照护模式和护理用品,优化外资进入的营商环境,落实优惠政策。对接日本养老产业资源,借鉴、引入成熟的养老产业发展经验,推广日本养老产品设计、制造、推广经验,优化老年辅具产品设计,提高实用性,为老年人视力、听力、记忆力、运动控制力等功能退化缺损提供智能科技代偿。引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度高的优秀企业,以大企业、大品牌带动产业集聚,形成基地化集聚发展规模效应。重点打造: 1.中日国际健康体检中心项目:建设体检中心、科学研究中心等; 2.日本先进早期癌症筛查技术落地项目:通过与医院或体检中心合作,引进日本先进早期癌症筛查技术,提高早期癌症筛查率; 3.介护培训学校及养老介护项目:启动建设中日介护培训学校,建设养老介护中心,开展养老介护商品展览展示交易。 |
围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等方面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促进养老服务领域部门联动协同监管;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效率。
重点监管养老机构质量安全等方面内容。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质量方面的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跟踪审计问效力度,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
完善养老服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协同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互联互通互认”机制,健全静海区部门协调配合监管制度,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按照“谁监管、谁列入”的原则,开展静海区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惩戒对象名单,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
探索“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减少人为因素,实现公正监管。及时采集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信息、服务质量、运营情况、安全管理、补贴发放,以及养老护理员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从业经历、职业信用等数据信息,形成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信息基本数据集和养老从业人员基本数据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有关基本数据集共享,推动技术对接、数据汇聚和多场景使用,实现跨地区互通互认、信息一站式查询和综合监管“一张网”。
优化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流程,提高养老机构登记工作效率,明确静海区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保障养老机构日常平稳高效运营;提高养老机构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优化养老机构登记流程。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的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衔接,及时掌握养老机构设立和运营状况。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落实“首问负责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逐步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线上”申请登记,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后应当向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将作为养老机构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和进行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养老机构名称、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业务(经营)范围等法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基于突发事件引发的服务纠纷,养老机构应当先行妥善安置老年人。引导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人文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培训,从源头上消除服务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预防纠纷发生。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退出财产处置、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等方面的监管,合理规避风险。
强化养老机构主体风险意识。养老机构要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养老机构应当制定员工守则,定期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主动防范安全风险隐患。组织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要配备与其运营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比例的服务人员,并具备相关资格,加强培养和培训。
引导养老机构主动透明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养老服务行业开展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吸纳公众社会舆论的意见。
加大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书面告知、在机构显要位置设置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其基本信息、规章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集养老服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和采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以实现在养老服务领域共享复用。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养老服务相关的数据统一和开放共享。
鼓励开展养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引导从业人员(包括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员工守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积极协调解决养老服务纠纷。
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坚持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相结合,优化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实现“民政牵头、归口负责”。高度关注社会舆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促进推动作用,引导全社会进一步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环境整治工作,加强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宣传报道应实事求是、表述严谨,对捏造事实、制造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响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静海区养老服务领域有关部门要履行自身职责,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将规划任务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以及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养老服务领域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障。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养老工作,将养老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把养老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建设党性坚强、作风优良、能力过硬的养老工作干部队伍。
强化组织协调。静海区养老服务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养老服务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全方位整合资源力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三种路径协同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
落实评估考核。落实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职责,完善跨部门“权责分明、分工协作、透明高效”的协调监管机制。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政府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推进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鼓励各层级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完善法治保障。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符合静海区实际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实现养老服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老年用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相关专利、商标和商誉等合法权益。发挥养老服务法规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合同管理、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健全养老服务奖补机制、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有机结合、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等方面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
(2021—2035年)
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
图集目录
1朝阳街道于2021年成立,其行政区划范围原属于静海镇。
2依据《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一级老人家食堂主要提供配餐(指膳食的现场加工制作、二次加工或集中配送等)、就餐(指老年人在老人家食堂集中用餐)、个性化送餐(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送餐入户,个人支付送餐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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