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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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17 16:28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津静(农安)罚〔20243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芜菁

**



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芜菁

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按照《天津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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