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津静农(饲料)罚〔2025〕1号 |
天津市静海区宝旺宠物用品店对饲料进行拆包、分装案 |
天津市静海区宝旺宠物用品店 |
92120223********** |
丁** |
对饲料进行拆包、分装 |
罚款2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饲料产品沙琳特(7.95公斤),三文鱼海藻美毛(1.5公斤),雪狼一族(7.75公斤),雪狼一族幼犬(4.85公斤),能量块幼犬(2公斤),摩炫肉粒(3.38公斤),混合粮(3.78公斤)。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
按照《天津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渠道缴纳罚没款。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