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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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18 09:11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区政府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运转中枢和“三服务”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

1.协助区政府党组开展理论学习协助区政府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6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讲授专题法治课1次,围绕法治主题开展实地调研1次,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先后召开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积极开展内部人员普法学习。深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将法治学习纳入政府办党组和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充分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进一步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法治化管理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静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着力做好提升规范性文件科学制定水平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督管理两方面工作。凡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以及需要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议题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由区司法局预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公开宣布废止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在静海公众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确保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适应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2.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努力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上下功夫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97,发布动态新闻、政策解读240余条;紧紧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问题公开政府信息260余条政务访谈“公仆接待日”等活动20次,及时调整区政府领导信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件,全部按期答复。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监测,整改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330。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开设专栏,年内共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次。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实时推送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以及便民惠企政策。今年以来,整理民营企业家迎春座谈会滨海俱乐部企业家走进静海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及时进行责任分解,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处理解决,努力解决企业家的烦心事、忧心事,同时结合区内实际吸纳意见建议形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采取多形式走访企业年内共收集企业问题诉求42,解决问题32切实落实“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要求,做到无问题不进企强化政企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共同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4.认真做好建议提案(民心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原则,高标准落实市、区两级建议提案和民心工程各项任务。2023年,区两会转交建议提案共9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9政协委员提案65件。积极开展“双联系+1活动,办理代表建议23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100%。受理市建议提案办向我区交办建议提案14件。2023年市级20项民心工程和区级10项民心工程全部完成。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办会同区司法局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工作,经过广泛征集,组织会议专题研究等形式,共确定5项重大行政决策,按程序报审后于418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按时向市司法局和市政府办公厅备案。严格对标对表《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配套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实施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8个方面容予以细化,为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2.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办法》、《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凡是需要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提报部门研究论证清楚,涉及多个部门配合参与的意见统一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对重大行政决策,需经前期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再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同时,对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存档。

3.畅通公众参与和公共决策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设置调查征集板块,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问题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听取群众建议。开展开展“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及时公开做好“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工作,及时公开受理情况和办理情况,接群众监督。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全民健身、文明养犬等内容转载相关消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丰富新媒体账号功能,打击电信诈骗、交管咨询、人才信息、惠农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程序进行链接,不断完善为民服务功能。

二、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高位推动、积极谋划部署、全面落实责任。全面提升区政府办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政府办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开办9期政办工作大讲堂,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主线,向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解读。同时高度关注目前民企诉政府部门案件增多问题,推动建立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办加强与区法院沟通交流,协调相关涉案部门开展前置工作,主动与企业对接解决,坚决避免政府部门出现被列入失信名单情况发生。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针对政府办负责的政务公开、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等重点工作,做到亲自部署推动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区政府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需深入探索、创新普法学法新方式方法,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意识还有差距。二是相关工作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贯彻以及对相关制度的要求理解不够,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后评估等程序方面落实不到位。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到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充分,没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律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提高法治政府思想认识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广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干部队伍学法制度,通过区政府办全体会会上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工作、解决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静海区人民政府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办法》、《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家学者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实制度保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联系,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和便利,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强化政策文件解读

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回复,确保答复率达100%。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适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增加服务事项链接。组织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推动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做好解读工作,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多媒体、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开展解读,作“一图读懂”,搜集相关解读视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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