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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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静海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2 09:55

2024年以来,静海区司法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践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融入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推动静海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法治保障,聚焦深化法治建设实践

一是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线,印发《关于持续用好“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的通知》,指导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自学自测。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和法治队伍、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各政法单位共组织任前考试3次,集中闭卷测试9次。利用“网信静海”平台,通过图文、小视频、长图、H5等形式宣传我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成效,推送稿件210余条,阅读量120余万次。

二是全面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制定《静海区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区委副书记、区长曲海富带队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实现各级领导干部“零距离”观摩,“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审议通过《静海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制定《静海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对21个部门进行实地走访,强化督察实效。

三是严格履行审核职责,服务政府依法决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职能,审核确认政策文件40件。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草案征求意见21次。审查涉及区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活动决策等各类文件411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项目、合作协议研判5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咨询、法律宣传等3900余次。参与政府项目、合作协议研判50余次。全区79个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咨询、法律宣传等1933件,13个党政机关配备公职律师 41名,全年开展业务1943件次。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全面监督。依托市级平台强化常态化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月提示+季通报”制度。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4期。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1232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执法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全区执法业务骨干共计百余人开展专题培训。制定《静海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静海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静海区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紧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评估、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理、非现场执法规范等工作,持续提升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35件,受理290件,办结254件,其中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职复议决定16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调解和解结案86件,制发行政复议调解书3件,推动多元解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29件,继续保持“零败诉”。

六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印发《2024年静海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开展法律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210余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1期,旁听庭审48场。组织全区4124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培育“法律明白人”2265名。制作征集普法短视频30余部,利用“静海普法”微博、“静海司法”微信公众号、“静云”APP“静海普法”专栏推送法治资讯620余条,制播《法治静海进行时》法治专题节目9期。

七是持续优化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办理法援案件292件,公证1912件,法律顾问每月现场开展法律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7000余次,群众法治获得感切实增强。承办全市九区律师联培,首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处长朱书龙权威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该法正式实施“把脉定向”“预热升温”。深化“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100余次,化解涉企矛盾纠纷484件,班子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商会、企业、村居调研,结合调研组织编纂、发放《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法律手册》《静海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录》4000余册,引导企业、村居依法维权。以“党建+法治”为亮点,建成台头镇北二堡村、华康街道湖岸栖庭社区“党建引领示范点”,持续推进陈官屯镇邹咀村法律服务供给“示范点”创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特色鲜明。

(二)突出安全稳定,聚焦压紧压实维稳责任

一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探索“3+N”协同解纷新模式,推进司法所、派出所、律所“三所联动”机制建设,做实“三室联建”平台,打造老杨、睦馨、海吉星市场等具有地域特色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健全完善交通事故调委会调解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工作。全区483个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区级、街镇、村居全覆盖,新评定一级调解员2人、三四级调解员89人,排查矛盾纠纷4.54万次,化解2772件,通过多调对接机制调解结案1956件,司法确认75件,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

二是全力加强特殊人群监管。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强700余名列管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抓牢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走访排查和针对性教育活动,走访排查6060人次,开展宣传教育、心理辅导、公益活动2.3万余人次,开展训诫37人次、警告12人次、提请撤销缓刑6人次,提请收监执行3人次。建立线上+线下对接机制,妥善衔接刑释人员940名,协助申请救助资金20.3万元。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充分发挥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作用,为司法所配备更新必要办公设备,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持续指导基层司法所结合街镇区域特点和优势,突出重点,找准定位,重点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有特色的“品牌司法所”。组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互学互看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司法所品牌创建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检验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成果,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是推动京津冀司法协同共建共享。强化与河北省接边市县的交流合作,与5市县司法局签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协同发展协议。积极推动津冀两地接边各市(县)司法所对接,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7次,对3名跨区通勤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延伸监管和代为监管,调处化解2起跨区矛盾纠纷,切实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总体推进有序,但亮点不“亮”,在示范区及单项创建上至今尚未获评全国和市级命名。

(二)公共法律服务人才不足。律师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群体,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目前我区现有注册律师77名,其中60岁以上的13人,能够高质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仅有64名,存在人员结构老龄化、知识体系陈旧等问题,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树牢法治思维,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2024年党组会“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区委文件精神及决策部署80个,切实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抓紧抓实理论学习,不断筑牢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旗舰”领航作用,先后组织13次集体学习、12次交流研讨、2期读书班,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学习14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三是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围绕“六项纪律”分别开展专题研讨。深化“以案四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

完善领导小组,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司法局成立了以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司法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任务台账,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严格履行《职责规定》和《职责清单》,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效能

1.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法治工作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全领域各环节,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有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指标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人民满意度测评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对号入座,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体检”。着力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联系,了解我区示范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势项目,争取示范创建项目取得新突破。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强化政府决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完成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和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征集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督促各起草单位规范履行备案审查相关程序。通过提供书面法律论证意见、参加现场专题会等形式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及政策文件法制审核,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4.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实地检查、案卷评查、平台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压实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责任,督促各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办案能力。严把行政执法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暨年度注册考试活动。充分利用平台开展监督,落实“月提示+季通报”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推动建设区、乡镇(街道)执法监督工作体系,通过组织参与专项执法监督、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压实责任,提升区、街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成效,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效发挥。

5.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作用。加大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针对行政复议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推动其采取有力措施,纠正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定期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在企业密集的园区、街道、商会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建立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机制,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二)深化平安静海建设,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能力水平

1.持续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推动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运用“三所联动”“三室联建”“庭所联动”解纷机制,进一步形成调解合力。推进京津冀调解工作联动,做好与河北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造“党建+人民调解”模式,发挥党员人民调解员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提炼“枫桥式工作法”典型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陈官屯镇调委会“有来有去有始终”纠纷预防工作法、良王庄乡调委会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三包四联三送”工作法等经验做法。持续打造老杨、睦馨、海吉星市场等具有地域特色的调解品牌,以点带面,释放品牌效应,通过品牌影响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定提质增效。

2.持续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针对性教育活动,严格落实重点人群24小时稳控措施,综合运用心理矫治、入户走访、警示教育等多种方法,发现和甄别影响稳定和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化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资源和优势,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生活贫困、就业困难、残疾患病等困难实施精准帮扶。强化刑满释放人员隐患排查,定期召开安置帮教工作动态研判会。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扶、教育工作,切实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满足安置帮教人员就业需求。

(三)深化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动具备条件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进一步形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深入探索“互联网+公证”,逐步实现远程零接触办证,提升涉外公证服务质量,探索轻微刑事案件提存业务。持续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部门沟通,贯彻落实通知辩护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2.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草制定系统性工作意见,从全周期服务、法治保障、执法规范、法律服务、需求反馈等5个方面提出指导性要求,通过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进诚信公平市场秩序、打造公平执法环境、“法治体检”常态化、完善企业家座谈会商机制等途径,进一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结合优化基层法律供给主题,持续推动陈官屯镇邹咀村市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持续推进“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题活动,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与组织、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引导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工作质效,释放“公职”与“律师”双倍能量。

3.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利用“静海智慧普法”平台创建“法治文化作品”和“法治文化阵地”普法专栏,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方式推广法治文化。汇集全区各单位普法工作的最新动态和亮点成果,建立普法集群和矩阵,形成全面、立体、动态的普法成果展示窗口,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法律明白人”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好“八五”普法验收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

202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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