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静海区围绕《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总体向好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静海区属行政执法主体共有53个,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306人。今年静海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113人,因岗位调整、退休等原因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67人。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统计,全年共实施行政检查20484次;实施行政处罚1969件,其中简易程序705件,一般程序1264件。
二、行政执法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全区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强化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实施“随机查餐厅 餐饮红黑榜”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查处食品案件742件(含警告简易程序),罚没款270.6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13件。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查办药品、化妆品案件63件、罚没款35.48万元,查办医疗器械案件30件、罚没款20.46万元。自然资源领域着力提升土地保护和管理治理水平,开展执法检查5346次,立案11起。生态环境领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企业226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4534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5起,罚款150余万元,收到群众环境污染投诉信访举报件1641件,均按期办结。安全生产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6191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0501家次(其中处级领导督导检查企业3239家次),查处安全隐患53589项(其中重大隐患73项),下达执法文书16435件,责令暂时停产整顿34家,曝光约谈284家,立案处罚338件,行政处罚839.64万元,已完成整改52038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力社保领域通过协调方式为1684名农民工补发工资2684.623万元,通过立案方式为37名农民工补发工资49.9205万元,督促35家企业为40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348.2641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行业监管领域分别制定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实施差异化监管。今年对医疗卫生机构、食品生产、民办幼儿园、娱乐场所和重点商贸领域等5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将评价结果共享至市级平台。区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结合环境守法、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运行等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正面清单,做到无事不扰。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更新,激励企业诚信守法,落实主体责任,目前我区共33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区交通局大力推广运用说理式执法,以讲明事理、说准法理、释清情理为工作目标,探索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方式,年内实施说理式执法893次,普法宣传962人,实施免罚案件3起。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励作用,查处某网店“刷单炒信”类案件入选天津市2023年第六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19期“铁拳”行动简报刊登,被中国市场监管报报道;查处“买房送媳妇”地产广告违法案件被中国工商出版社公众号、《法治日报》公众号、天津市广播电视台公众号宣传报道。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1306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2023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113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工作部署,组织乡镇、街道和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全区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共计187人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听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讲课、部门内业务骨干领学等多种形式自行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总计达1200余学时。
(四)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全区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开展常态化抽查,强化数据汇总分析,发布行政执法“月提示+季通报”共12期,督促各执法机关履职尽责。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静海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创建卫生城市执法领域、校外培训治理领域专项监督。通过查看资料、座谈交流、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监督执法部门履职情况,对执法薄弱环节及时提示整改。扎实开展街镇行政执法案卷季度评查4期,重点围绕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等进行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并提示整改,进一步推进街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受理人民群众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年内收到行政执法投诉案件3起,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履行法定程序向当事人作出书面回复及政策解释。
三、存在问题
2023年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基层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不高、执法人员流动较大,执法监管能力较为薄弱。每年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确认程序违法或被撤销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调查取证不充分,检查询问不够细致、严谨,文书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抓紧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着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实支撑。
(二)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全面监督。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执法主体履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程序适用、自由裁量标准适用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等行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加强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业务知识考试、实战练兵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在检查、询问、取证、处罚等各环节做到既敢查、也会查,补齐业务短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