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以来,静海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市司法局“一二四六”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十项行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努力为静海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25次,集中研讨10次。贯彻落实海富区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文件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上的重要批示要求,积极推动法治政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三督导组来静督察。与区委政法委联合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深入政法各单位实地督察。
(二)履行《职责规定》和《职责清单》。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2万余次,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150余次。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9件,审结122件,纠错率18.6%。承办案件53件,46起案件已判决或裁定,继续保持“零败诉”。强化政府决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查文件524件,对54件政府文件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确认,完成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指导推动法律宣传活动230余场。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0期,观看旁听庭审37场,学法考法活动20余场。
(三)推动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104国道早点餐车占地经营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及程序适用等问题,协调静海镇、区卫健委研究下沉执法事项适用法律依据问题。高质量服务保障“十项行动”,坚决扛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中法治保障组职责,积极推进台头北二堡村和华康街湖岸栖庭社区两个示范点位创建。
(四)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落实。高度重视《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评反馈意见》和《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察静海区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形成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刻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助力青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政治站位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强与河北省接边市县的交流合作,组织台头、王口、沿庄等5个司法所积极与接边市县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对接,组建毗邻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文安县、青县签订《社会矛盾纠纷联调化解合作协议》,建立联调化解机制,以实际行动助力人民调解全覆盖、无盲区;与文安县签订《静海区、文安县两地社区矫正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两地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沟通机制,有效提升两地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同治理成效。
二是以更高水平执法监督助力经济建设。依托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实时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月提示+季通报”制度,年内向执法机关印发《行政执法工作提示》8期,印发《行政执法工作通报》4期,每月向区政府报告重点情况,并将行政执法重点环节内容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区绩效考评,督促各执法机关切实履职尽责。重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安全生产、创建卫生城市等多个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街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总体向好发展。
三是以更高标准法律服务引育发展新动能。深入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集约化、精准化、专业化法治服务210余次,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助推全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以更高质量服务保障“十项行动”。切实增强“添秤”意识、“交账”意识,制定《静海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十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20条工作举措并狠抓落实。坚决扛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中法治保障组的职责,积极推进台头北二堡村和华康街湖岸栖庭社区两个示范点位创建,安排法律顾问值班70余次,解决法律问题42件次,电话解答群众咨询50余通,引导群众使用智能终端50余次。依托现有基层党建和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在台头镇北二堡村建设法法治文化阵地,打造“党建高地”+“法治高地”。定制“道德银行积分存折”,与国网静海电力公司共同成立“电力爱心超市”,围绕遵纪守法、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塑造等9类32项内容进行积分评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深刻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责任,坚定不移推动法治静海建设
一是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指标体系解读研讨会,全面推进各层级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汇总2021年—2022年以来全区工作亮点和优秀成果,梳理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4个备选项目(企业开办“审核分离”基层全覆盖、全市首推个体工商户“同城通办”、全市首推“办小助”企业办事导航、推动外综服务平台企业上台阶)申报单项示范项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9件,审结124件,纠错率20.2%。认真履行代区政府出庭应诉职责,承办不服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应诉案件52件,47起案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或裁定,继续保持“零败诉”。
二是强化政府决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拟提交区政府会议研究、区政府批转请示报告、以区政府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征求意见等文件606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管理,对56件政府文件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确认,组织相关部门完成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并公开评估结果。会同区政府办完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和调整工作,完成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是大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成效。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修订《静海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天津市静海区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静海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组织开展静海区国家机关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指导推动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法律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230余场。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0期,观看旁听庭审37场,学法考法活动20余场。组织全区4144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1306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113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组织全区执法业务骨干187人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持续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组织2122名“法律明白人”开展学习培训。指导开展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工作。建设“静海智慧普法”平台,累计推送法治资讯700余条,制播《法治静海进行时》专题节目9期。
(三)深刻把握坚持人民至上的宝贵经验,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
一是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2万余次。指导全区79个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组织12个党政机关配备公职律师35名,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7800余次。
二是助力拓展便民服务渠道。公证处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活动,开通服务企业绿色窗口,推行“容缺受理”机制,缩短办证时限,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779件,减免收费13件。“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持续深化,全年受理案件238件,值班律师现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318份。
三是着力强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各类矛盾隐患。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3万余件次,化解案件2736件。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公、诉、访等部门衔接联动,着力打造多层次对接平台,共调解成功案件2512件,司法确认案件114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职能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发挥作用还不尽如人意,调解案件少且质量不高,调解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依旧突出,问题化解难度大。
(二)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够充分。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但个别单位不够重视律师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对照《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是履行合法性审查机构职责。严格把关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导,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和动态调整工作。全面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全面监督。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着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坚实支撑。
四是推动行政复议提质增效。加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各项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受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将调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加大运用听证方式审理案件的力度,落实“繁简分流”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工作,提高行政复议社会知晓率。认真履行代区政府出庭应诉职责,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
(二)深化法律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案例质量,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民法典宣传教育质效。建立普法联动机制,实现各部门各单位之间普法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普法教育成果宣传和典型经验推广。
二是持续优化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日常监督,让群众享受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探索“互联网+公证”,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公证信息,逐步实现远程零接触办证。持续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部门沟通,贯彻落实通知辩护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三)深化平安静海建设,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能力水平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人民调解与公、诉、访等部门衔接联动工作。深入推进京津冀调解工作联动,加强交流合作,做好与河北周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是持续加强特殊人群监管。将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列为重点管控,建立专项台账,逐人制定矫正方案,从严落实管控措施。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临时性安置、救助“三无”等有特殊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认真总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