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7月24日在天津市静海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天津市静海区审计局局长 靳秀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审计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审计、为经济安全担当”,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以有力有效审计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审计查出问题238个,问题金额3.3亿元,提出审计建议67条,向区纪委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7件,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经济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聚焦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和“三大经济”,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区级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多措并举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收入2.6亿元。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园区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强化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缩机关运行成本,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教育支出19.1亿元,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700个。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发放特困、低保等各类补贴1.6亿元,切实兜底兜牢民生底线。
——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推进全口径化债,年度化债任务全面完成。严把新增债券审核关,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深化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有效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审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区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压紧压实部门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截至目前,2023年度审计查出的202个问题已有198个问题整改到位,促进部门单位建章立制70项,追责问责29人次。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两重”“两新”专项资金使用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有待强化。一是区财政局报送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不够细化。二是大丰堆镇等2个乡镇房屋出租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三是区军休所等3家预算单位未将2024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四是静泓公司等5家区属企业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二)“两重”“两新”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短板。一是格力天津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未正式启动,获得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出为零。二是双塘镇未按规定对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开展重大财政资金内部审计工作,勘察服务合同中岩土勘察费用没有明确对应勘察内容,无法准确衡量实际勘察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是否相符。
(三)政府债务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第十四小学新建项目债券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使用材料不达标,多计工程款1.8万元且未据实结算;校园信息化设备采购验收不精细,7万元合同约定内容未实施仍验收通过;30.2万元新购置设备存在闲置问题。二是唐官屯镇乡村振兴项目因前期风险预判不充分、后期政策变化调整等原因工程推进缓慢,债券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专项债券资金偿付存在风险。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部分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基本规范,但在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一是子牙镇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超财政核定标准数。二是静海镇等3个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房屋租金。三是朝阳街道在申报和发放第五次“大筛”网格小组长补助资金环节,存在虚假申报、违规截留情况。四是区殡仪事务中心违规为6名外聘安保、物业人员和合作机构工作人员支付体检费用0.5万元。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采购方案和文件编制有欠缺。静海镇等4个单位5个项目未开展采购需求调研,采购方案与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蔡公庄镇等4个乡镇4个政采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未明确服务标准、验收要求等关键条款。二是采购程序及评审操作不合规。大邱庄镇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疏于监管,出现了供应商投标文件由同一人编制的情况,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三是项目验收与绩效管理流于形式。西翟庄镇等3个单位4个政采项目未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验收;杨成庄乡等2个乡镇未对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三)网络安全制度建立与执行存在疏漏。区商务局等4个单位分别存在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相关检查考核制度、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新建信息系统未做备案审批和等保测评等问题;区网格中心关键岗位人员离岗未签订保密承诺。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静海新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4个项目资金及政策落实情况。
(一)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我区2021年至2024年8月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未全面摸清老旧小区底数并建立项目储备库,事前调研不深入,实施方案未充分反映群众需求。二是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存在缺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上变更较大,且未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项目开工前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变更部分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未按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三是项目建管运维不善。已改造提升的6个小区存在设施闲置、损坏和丢失的问题。同时,由于改造后的小区没有引入物业化管理,造成后续维护更新不可持续。
(二)静海新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静海新城雨水管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没有做到精打细算。在南纬二路部分路段进行雨污管网建设中将更换不足1年仍可继续使用的花岗岩侧缘石拆除更新,造成9.7万元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二是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漏洞。建设路、胜利大街等4条路部分路段使用的材料规格与设计不符,降低了建设标准;复兴大街个别路段人行道恢复工程结算审核不实,多计工程款13.8万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我区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补贴资金发放不够精准。违规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低保边缘救助金0.4万元;海福祥养老院等3家养老机构通过已死亡老人和外出住院老人信息违规申报运营补贴0.6万元。二是老年人助餐服务与管理较为薄弱。12家一级老人家食堂在市民政局抽查评估时被认定不合格,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与市级要求差距较大,4家老人家食堂三年仅为18名老人提供过助餐服务。三是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粗放。未按合同约定对泰禾世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进行过程监管和绩效考核;团泊镇和华康街道2处非经营性公建养老服务设施长期闲置。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的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严。陈官屯镇等3个乡镇5个村泵站、防渗斗渠部分施工偏离设计要求;唐官屯镇4号疏浚沟渠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减少了沟渠清淤宽度和深度。二是建成设施管护不力。台头镇3个村5条田间路路肩被村民强占种树。大邱庄镇一处管涵出口被人为封堵,影响管涵通行、过水。陈官屯镇南长屯等3个村部分永久基本农田被改变用途种植莲藕。梁头镇等7个乡镇存在个别田间路路面、桥涵桥面、管涵路面和泵站散水开裂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中,持续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城投公司及4家所属企业2023年度运营情况和团泊新城公司2022至202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城投公司1.8亿元土地已不在公司名下,但未进行账务处理;216.7万元土地出让违约金计入工程成本,未按要求通过营业外支出进行核算;4863.7万元银行贷款在往来科目核算,未通过短期借款核算。二是风险防控不到位。科慧热力公司对外出借6500万元未经公司党总支及董事会研究决策;团泊新城公司为规避涉诉风险,借用团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但该账户余额已无法覆盖暂存资金余额,资金安全存在风险。三是资产资金管理有短板。城投公司所属3.3万平方米土地及2.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长期闲置;荣馨泰公司收购桦科科技大厦房产未提前进行资产评估,对外出租也未向区国资委备案。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部门预算执行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6个单位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资产信息登记不完整、账实不符、资产处理处置不规范、使用效益低下甚至个别资产长期闲置等。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沿庄镇等2个乡镇4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同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了子牙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落实“田长制”“河长制”和“林长制”不到位,未严格按照“三制”要求定期进行巡查巡护。沿庄镇8个地块基本农田被占用,3处高标准农田存在“撂荒”“非粮化”现象;王口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到位,造成部分树木因病虫害死亡。同时,3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河道垃圾较多、水质较差等问题。
五、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9个单位、13名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朝阳街道通过重复报销或超标准报销等方式多报销人员交通费用0.3万元;区医保局违规将0.5万元慰问金打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用于慰问;王口镇连续三年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二是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执行有缺陷。主要表现是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粗放,未按规定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团泊健康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笔大额资金支出未提交董事会研究决策。朝阳街道12个事项党工委会议研究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涉及金额148.7万元;王口镇3项支出26.6万元付款时间早于党委会研究时间。三是履行内部审计主体责任有差距。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未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的要求,也未实质性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保障水平。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大力盘活闲置资产,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科学安排“两重”“两新”资金。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狠抓政府项目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加强政府项目全流程监管,压紧压实建设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关键环节质量把控,优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源资产使用效益。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和共享调剂力度,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加大对耕地保护和河道环境的监管力度,切实扛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属地责任。
(四)加强纪律刚性约束,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把过紧日子作为硬约束,持续强化资金监管,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压紧压实债务单位责任,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守牢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