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12 11:32

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就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应公尽公,大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

三是明确公开形式。2021年全年,静海区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77条,其中包括行政处罚公示99条,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新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共0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2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相关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做到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人员为兼职人员,存在相关操作不到位的情况,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予以公开,信息公开效率需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做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安排专人参加集约化网络信息平台上线培训,并组织相关科室业务骨干进行平台操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平台使用的熟练度。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积极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沟通交流,借鉴其在信息公开工作上的经验及公开信息,同时捋顺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