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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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23 10:53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静海区水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天津、法治静海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安排为主线,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静海区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政府行政职能,动态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开展2022年权责清单梳理确认工作,经梳理再次确认180项行政职权,并根据法定依据和执法改革变动,共调整31项行政职权法定依据和156项行政职权实施机构,现已经区委编办确认并在静海政务网完成更新。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深化“一制三化”改革,优化和简化涉水审批程序,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网上办、一次办占比均达100%,全年共办理涉水审批事项22件。加强审管联动,畅通审批和监管衔接通道,提升服务和监管企业效能,逐步实现“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3.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水务领域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确保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推动“非禁即入”在水务领域普遍落实。

4.推动水务领域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落实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目前我局已完成28项监管目录认领工作,研究制定区级水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8项,共开展随机抽查125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1项未达相关要求的违法违规情况,已要求相关单位开展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5.加强诚信监管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全年共在天津市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1条。发挥信用信息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对供水、排水、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经营性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大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6.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把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到勤政高效、公开透明。2022年,我局不存在违约毁约的情形。

(二)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核中,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天,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相关群体、有代表性的企业和相关协会、商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对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经内部审查完成后送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决策草案进行必要调整或补充,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避免出现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和约束性不足的情况。

2.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与北京高文(天津)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委托其作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法制咨询、法律服务、涉法信访和调解等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2年为我局重大决定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次,参与修改重要的协议1次,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2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水务执法。落实《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标准>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务执法,努力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效取信于民,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先后制定了《静海区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暨2022地下水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静海区高耗水行业用水专项执法行动暨“红线行动2022组织实施方案”》等5个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严格落实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查处涉水违法案件。全年累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56起,行政处罚28.2万元。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规范文明执法,制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强化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文明执法工作纪律,严明队风队纪,不断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定期对执法案卷、案件质量进行综合评查,通过问题导向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业务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高质量推动水务综合执法工作。

3.持续探索行刑衔接。积极推进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根据水务工作实际和执法领域案件特点,明确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畅通移交渠道,打通信息壁垒,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高效推动执法协作,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连接,形成行刑衔接工作新格局。2022年,我局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1起,该案件现已结案。

(四)坚持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坚持“说理式执法”,将事理、法理、道理、情理融为一体,扩大水法律法规群众知晓度,持续维护我区水事秩序,坚持执法、普法两手硬,积极为执法对象提供普法服务,既不影响行政执法效率、又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3.22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作为宣传重要时间节点,以《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和《水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等专业法作为宣传重要内容,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重点点位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年共张贴布标5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份,宣传品8000余份,受宣传教育人员近万人,切实提高公众水法律法规意识,营造良好的水事法制秩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推动政务公开管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围绕行政处罚、重大民生信息等栏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6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16.601632万元,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件,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4件已全部或部分公开,2件因不掌握信息故未公开。

2.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2022年未发生涉水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水务局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有效加强对信访矛盾的综合分析和排查化解,认真细致做好信访问题地接访、受理、办理、回访。2022年,区水务局共接到系统转办信访案件10件,现已全部办结完成,水务信访形势整体良好。

2.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区水务局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2022年,接受行政诉讼1起,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一审诉讼结果维持原行政决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落实专题学习教育。坚持以理论学习为抓手,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推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见到实效。党委理论中心组发挥头雁效应,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材料,并围绕“坚持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开展深入交流研讨。积极组织发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网上知识竞答活动,全局共有200人参与竞答,其中有11名同志获奖,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2.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党内法规、公开条例、行政法规共计6次,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以处级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为重点,学习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树立宪法权威、党内法规概要、法治政府建设、民法典概述等方面内容,23人参加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

3.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现代化水政执法队伍。2022年邀请市水政监察总队执法骨干,对我局水政执法人员开展1次线上培训,全面解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宪法》《民法典》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年共参加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20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贯穿到水务各项工作当中。

(二)加强清正廉洁教育,铸造干部清正队伍

全年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工作会议4次,经常性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在重大节日前进行廉政提醒,开展纠“四风”明察暗访4次。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12份,重新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坚持抓住“关键少数”,盯住重点人、重点事,着力在抓“常”和抓“长”上下功夫、见成效。

(三)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招标等工作的监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修订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实施细则》,力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部门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增强执政能力建设。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创新方式有待加强。2022年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宣传活动转为线上开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效果仍需加强。

(二)法律专业人才相对短缺。受法律人才储备不足影响,现有法治工作人员受专业水平限制,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仍有差距。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方向和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提前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市、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工作要点,着重工作实际和薄弱环节,提前研究部署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3.22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营造我区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水务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动态更新权责清单,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经营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促进公平竞争,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我区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加强执法力度。推进执法检查责任落实,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制度,强化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发生行政执法投诉和复议情况。对重点水事案件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时效。

(五)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目录,重点推进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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