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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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接收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 2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837.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51.1 万元。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 10837.1万元。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 10837.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2711.1 万元,主要原因是 帮扶上岗退役士兵已分流到各个单位,专项人员经费减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占 0 %;一般公共预算10837.1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10837.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2711.1 万元,主要原因是 帮扶上岗退役士兵已分流到各个单位,专项人员经费减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501.1 万元,占 4.6 %;项目支出10336 万元,占 95.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 0 %。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0837.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2711.1 万元,主要原因是 帮扶上岗退役士兵已分流到各个单位,专项人员经费减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837.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 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37.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2711.1 万元,主要原因是 帮扶上岗退役士兵已分流到各个单位,专项人员经费减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增加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51.1 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37.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2711.1 万元,主要原因是 帮扶上岗退役士兵已分流到各个单位,专项人员经费减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增加 。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86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2395 万元,主要原因是 帮扶上岗退役士兵人员经费本年由我局做预算,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增加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57.2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 0.5 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8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人员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9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人员职业年金;
抚恤 6599.6 万元,包括:死亡抚恤 200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优抚对象补助 ;伤残抚恤 800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优抚对象补助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3564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优抚对象补助 ;义务兵优待 1351.4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大学生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550.2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其他优抚支出 134.1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万元;
退役安置 2877.1 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 1287.6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15.2 万元,主要用于 退役后管理教育支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384.2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1190.1 万元,主要用于 帮扶上岗退役士兵人员经费及保险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852.1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262 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经费等 ;拥军优属 340.7 万元,主要用于 开展双拥活动,春节、八一慰问金;事业运行 154.4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95 万元,主要用于 支付协会运转经费 。
2、卫生健康支出 451.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316.1万元,主要原因是 在预算执行中还会增加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15.4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 9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3.1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
优抚对象医疗 423.6 万元,包括: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423.6 万元,主要用于 缴纳优抚对象医疗保险 。
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0.4 万元,主要原因是 晋级晋档及公积金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 467.9 万元,主要包括: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保险;
公用经费 33.1 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手续费、残保金、交通费等。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0.21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0.21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2024年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天津市静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1 万元,包括办公费 2.9 万元、咨询费 0.5 万元、邮电费 4.3 万元、差旅费 0.6 万元、工会经费4.1万元、福利费5.3万元、其他交通费12.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主要项目是:购买复印纸项目 0.4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9 个,涉及预算金额 9716 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