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海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区卫健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项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能,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1.健全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
建立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健全法治建设工作网络。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注重监管实效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完善“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被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三是注重监管实效,全年国家、市、区三级抽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917单,任务完结率100%;查处违法行为42起,其中41起已结案(其中警告27家、警告并罚款14家,共处罚金8000元,已全部履行到位)、1起尚在调查取证中;抽样检测72家,合格70家,并在规定时限内对监督检查信息、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信息及案件处罚信息进行了公示。2022年度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共92件,简易程序56件 ,一般程序36件。其中2件案件部分履行罚款,实际罚款总金额222871.63元,没收总金额4320元。
3.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及落实力度,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022年处理信访113件,按期办结率100%。二是依托12345热线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度共回复热线件4955件。三是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依法有效处置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处理6件违法行医案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法治治理能力
4.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要求,对《静海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静海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进行了法制审核,两份文件制定主体和权限合法,制定程序符合要求,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均予以审核通过。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根据2022年天津市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月每个监督科室抽查3条已结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全年共抽查行政处罚案件66件,确保其公示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二是推动执法全过程制度的落实,每月抽查各执法科室3份执法文书信息,查看其执法记录仪使用及信息记录情况是否符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三是落实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经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报集体讨论决定方可生效,2022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
专门聘请理论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为全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审查各类合同协议以及政策措施,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等法律事务,不断提升我委科学化决策水平。2022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委审查各类合同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书15份。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7.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
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群防群控专业工作方案》,明确 4类重点场所,4个重点环节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杜塞漏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集中隔离点等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和给予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力度。先后召开了2次约谈会,先后对9个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
8.完善行政执法力量衔接协作
由区卫健委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社部门、网信部门等多部门落实无证行医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全年共出动监督员129人次明察、78人次暗访,受理无证行医投诉线索30条。
9.推动构建医疗机构信用分级监管机制
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和管理相对人行为为重点,加强我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分析、运用,开展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执业教育,加强事中信用考核评价分级监管,完善事后信用惩戒、信用跟踪辅导、信用修复,及时将医疗卫生行业严重失信行为推送至信用网站公示,逐步建立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促进规范透明运行
10.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及时维护,缩短办件时间,优化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公示。
11.进一步做好政务诚信系统工作
按照区发改委要求,将行政处罚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天津静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了“双公示”工作长效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进一步充实了执法工作人员力量,同时,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责任制原则,明确了具体责任人,确保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报送,2022年度于静海信用信息平台共公示信息2681条。
12.积极推进信用监管
为做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召开《静海区宣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实施方案》学习推动会,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共同学习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推动各级工作人员自觉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做到忠诚、敬业、诚信。
(五)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3.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为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完善普法责任承诺制度。2022年度共开展以案释法5次。
14.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按照区普法办要求,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行部署,认真组织参加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利用电子屏,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同时积极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网上安全专题法律知识竞赛,切实增强了全系统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15.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根据区依法治区办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通知》,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及所属单位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设立法治宣传橱窗,并及时更新内容,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培养公民法治信仰,增强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16.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宣传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的深入开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融入监督检查过程中。本次活动共发放行政处罚法宣传资料10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行政处罚法的重视,增强了广大群众守法意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处置能力
17.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022年7月启动《天津市静海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2017年版预案进行了修订,书面征求了50个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面意见。预案中设立了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各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指挥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序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8.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照要求更新扩大卫生应急队伍成员和规模,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医疗机构骨干力量为成员的卫生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置队伍,按照专业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19.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专题解读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治工作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引领法治建设工作方向。党委会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审议了《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静海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自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二)注重学习引领
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重要法律法规、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律法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2022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5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有效发挥了“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严格推进依法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充分发挥本单位法治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决策文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需再提高。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
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履行,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将宣传形式丰富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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