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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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卫健委综合业务科 发布时间:2024-01-25 10:30



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静海区卫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法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静海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内部流程,提高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区实际情况,于2020年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内部程序暂行规定》。2023年静海区产生行政处罚案件89件,全部依据该规定进行办理,从而确保了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职权,提高行政处罚工作效率。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建立及落实

依据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增强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政务公开时效,把公开意识融入静海区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全过程,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于2018制定了《政务公开管理办法》。

凡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均逐级审核,通过静海区政务网公开2023公示处罚信息88件、双随机监督信息1482条、检测信息113,从而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

根据2023年天津市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月抽查各执法科室3份执法文书信息,查看其执法记录仪使用及信息记录情况是否符合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从而推动执法全过程制度的落实。2023年共抽查行政执法记录仪视频20段,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稽查,发现2段视频中存在着装不符合工作要求情形,稽查人员下达了稽查意见书,督促监督员整改。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静海区司法局《关于报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的通知》要求,及时更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规范审核内容标准2023年未产生需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行政处罚案件。

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静海区卫健委依法行政,于2020年制定了《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依照该项制度的规定及2023年静海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全所非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执法科室在完成案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环节后向法制稽查科提交法制审核申请,法制稽查科收到执法科室的法制审核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审核: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对案件不存在问题的,在《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存在问题的,通过填写天津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记录表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023年共进行法制审核案件31件。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落实情况

2023年产生的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2023111日前均参照《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8版)》(津卫规发〔20184号)进行处罚,2023111起均参照《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津卫规发20233进行处罚,确保执行裁量基准适当。

二、本单位重点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一)本部门专项行动

截止1130日针对“四小”场所创卫、公共场所群防群控落实、供水单位水质监测、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预防接种管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开学期间学校公共卫生安全、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医疗执殊重点业特领域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打击“无证行医”和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共开展专项行动29项,完成专项检查25项,4项行动尚在进行中。

(二)跨部门联合执法

本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社部门、网信部门等多部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其中双随机联合检查1次。全年共出动监督员210人次明察、120人次暗访,受理无证行医投诉线索25条,全年共处罚无证行医案件8起,共计罚款人民币2439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728元,并没收了相关药品器械。

参加其他部门牵头联合执法检查4次,均为双随机联合检查。共出动监督员24人次明察、12人次暗访,监督检查公共场所7户、学校及托幼机构18户,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全年国家、市、区三级抽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1498单,截至目前任务完成率96.26%、任务完结率100%;查处违法行为46起,均已结案,其中警告41家、警告并罚款5家,共处罚金5500元,已全部履行到位;抽样检测114家,合格107,尚未收到检测报告1家。并在规定时限内对监督检查信息、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信息及案件处罚信息进行了公示。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组织在职人员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法律培训活动7次、区爱卫办培训1次、跨省培训1次,开展内部法制培训19次,监督员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完成相关考核3次,其中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加考核38人、合格38人;新入职监督员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参加考核2人、合格2全市卫生机构执法人员集中考法参加考核38人、合格38人。

四、执法监督职能的发挥

(一)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截止20221130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共89件,简易程序58件 ,一般程序31件,罚款293400元,实际履行149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768元。其中首违不罚案件1件。

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营商环境,静海区卫健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督促整改、批评教育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对某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违法行为,鉴于该违法行为是当事人首次进行该违法行为,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人数仅1人,在岗时间4天,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且营业期间无此类违法行为,符合《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此案为我区卫生健康领域首例首违不罚案件。

(二)投诉举报办理

截至20231130监督科室共受理投诉举报信息123件,经核查排除109件、移交相关部门3件、立案查处8件,现场责令整改11家。稽查科室稽查投诉举报信息63件,投诉举报信息均做到及时反馈。

(三)案件评查情况

根据2023年天津市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月参与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法制稽查处组织的各区案卷互评工作,并将评查结果按时上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法制稽查处,2023年共评查案卷2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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