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侨务、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规定;研究拟订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和侨务、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加强民族工作的调查研究;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会同指导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民族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三)加强宗教工作的调查研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信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会同指导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四)负责归侨、侨眷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加强与涉外眷属的联系和沟通。
(五)综合管理、指导全区文化事业,健全区、乡镇、村街三级文化阵地;组织培训文化骨干队伍,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
(六)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七)管理全区文化娱乐市场,对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经营活动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娱乐行业和网吧等的管理,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的稽查工作。
(八)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收集、管理、研究工作;协调处理文物保护的重点问题。
(九) 依法管理全区新闻出版事业,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广播电视收录播出以及对相关法规、条例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5579377.8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255893.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82105.93元,占82.8%;其他收入58212.71元,占0.2%。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5579377.8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255893.12元,其中:基本支出9390262.47元,占36.7%;项目支出12720952.28元,占49.7%。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101645.75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4388362.24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726604.20元,其中:
“行政运行”726604.20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人员、公用经、业务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19968447.21元,其中:
“行政运行”6081353.07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用支出。
“群众文化”10422952.28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文化市场管理”80000元,“扫黄打非”业务支出。
“其他文化支出”3384141.86元,主要用于:老放映员生活补助、村(街)公益岗补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59417.49元,具体情况如下: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1351.8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320.37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7745.32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326143.32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优抚支出”326143.32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人员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1033.53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321033.53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经费支出。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9380693.47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2089204.9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396244.97元,其中:“基本工资”888025元,“津贴补贴”1261704元,“奖金”37806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0320.37元,“职业年金缴费”87745.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4897.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35.54元,“住房公积金”1200469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9779.26元主要用于:职工值班费和带薪年休假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1279.85元,其中:“离休费”147030.40元,“退休费”94321.40元,“生活补助”863580元,“医疗费补助”106136.0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212元,主要用于:上下班交通和通讯补贴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021.65元,其中:“办公费”160455元,“印刷费”6460元,“咨询费”20202元,“手续费”1763元,“水费”4730.60元,“电费”46397.27元,“邮电费”47516.80元,“取暖费”139013.30元,“物业管理费”550元,“差旅费”98267.90元,“维修费”42980.40元,“租赁费”1134700元,“公务接待费”10450元,“专用材料费”44241.80元,“劳务费”108100元,“工会经费”17046元,“福利费”532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66.90元,“其他交通费用”238304.1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9349.29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7073.29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和律师费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8914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7641元,“专用设备购置”21506元。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593168.65元,比2017年增加333490.68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机关增加民族宗教事务业务科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增加业务经费,业务活动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09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09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和文化广播电视局(本级)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