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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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30 00:00

 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2019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静海区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责

一是强化体系建设,压实属地部门责任。各乡镇、园区及区直有关部门向区政府递交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同时,各乡镇、园区也分别与辖区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以今年机构改革工作为契机,区编办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对各单位“三定方案”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完善,逐一确定了安全生产职责,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此外,按照《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我区制定了《天津市静海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将《实施细则》中区委、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逐条梳理、细化,并逐一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推进网格化监管,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为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区安委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各乡镇、街道园区及以下的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为每个网格配备相应的网格员并建成覆盖全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共设置Ⅰ级网格23个,Ⅱ级网格432个,配备网格员719名。10月29日,区安委办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员进行了一次专题培训,有效的提高了网格员工作能力,使其掌握了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三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并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机构改革后,结合新的“三定”方案,积极与水务局、科技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对原有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同时,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确保权责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保持一致。全年,共新增职权23项,取消职权23项,调整职权118项(次)。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息公开的警示曝光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信用惩戒。制定了《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制度》,对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开、公示和联合惩戒报送程序进行了规范,确保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全年共报送我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20家,利用静海应急微信公众号曝光涉及违法行为企业35家,有效推动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

(二)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照《静海区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并在必要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做好规范文件管理工作。2019年,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两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文件清理工作。经自查,我局未制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原区安全监管局起草的1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因有新的法律和标准作为代替,已请示政府申请废止。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统筹安排全年执法工作。为更好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局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经区政府批复后执行。全年计划检查企业610家次,其中重点检查企业382家次,一般检查企业228家次。全年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二是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先后组织了春节、两会、清明、五一及国庆等重大节日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先后开展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全行业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保安全迎大庆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等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行动。通过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联合市场、消防、住建、属地政府等单位部门,直赴现场、综合整治,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尽快消除事故隐患。2019年,全区共检查企事业单位5.3万家次,查改事故隐患8.8万项,下达执法文书2.5万份,对306家企业罚款742万元,责令停产停业企业数127家,责令暂时停止使用设备71台(套),曝光企业280家,约谈201人次。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审核。机构改革后,我局成立了政策法规科,专门负责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对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及执法决定开展监督和审核。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同时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行政行为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62起。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了加强我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制定了《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我局新录用人员及已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的执法证申领、换领工作,新取得执法资格人员9人,到期换领执法证人员28人,37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换领工作已按时完成。

(四)全面提升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我区组织修订了地震、防汛预案以及相关保障方案。区委、区政府于20181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应急职责,完善了应急联动机制。为确保面对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调度指挥,快速处置,我局编制了《天津市静海区应急工作通讯录》并配发给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同时利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定期对各乡镇园区进行无线通信系统点名,保证应急联络顺畅。二是充分摸清应急救灾人员物资情况。在先后两次对各乡镇、园区及有关单位的应急队伍和救援物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我区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信息库。通过充分的调查摸底,为有的放矢的开展应急工作提供支持。经统计,我区现有消防及社会应急队16支,应急救援人员400余人和2万余人的民兵救援力量。救援物资主要有编织袋4.3万条,照明设备1103个,冲锋舟、橡皮艇6艘,救生衣1162件,救生圈227只。三是多措并举确保平稳度汛。汛前,区防指组织召开了静海区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对2019年汛期天气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起了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体系,对各防汛分部、河系、分洪口门、分洪洼淀逐一确定了责任人。组织各乡镇、园区,各有关单位对城市水管网、泵站、排水节制闸、涵洞、管线、排水沟渠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汛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面对汛期4次强降水和台风“利奇马”来袭,做到积极会商、快速联动、及时处置,深入一线组织开展抢险排险工作,确保汛期平稳度过。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督与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面对行政复议案件,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做好答复举证各项工作。二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我区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全体干部都以一名信访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妥善解决合理诉求。2019年,我局充分运用沟通调解等手段化解争议纠纷,共办理信访及举报203件。三是通过源头化解矛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对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及执法过程中,注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普及和政策宣讲。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纠纷矛盾,引导相关人员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偏重,安全基础薄弱,特别是黑色金属轧延、机械制造、有色等传统行业中规模较小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较低,生产波动较大,员工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较大。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教育滞后,“三违”现象仍很突出。三是执法检查模式单一。执法检查仍然停留在监管部门发现隐患,企业对照整改的“保姆式”检查阶段,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的主动性差,依赖性强。

(二)应急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职责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区应急管理“三定方案”中对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只确定了基本职责,具体的职责尚需在工作中进一步细化、明确。同时,区应急管理局的内设科室有很多是新成立的,对于一些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尚不明晰,需要进一步与市局及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二是应急管理相关机制尚不完善。区应急管理局整合了原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消防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水害灾害防治等职责,但是部门合并时,划入人员较少,且部分单位(如消防支队)“三定方案”尚未下发,因此对于一些整合后的工作尚需进一步与水务局、科技局、林业中心、消防支队等单位深入对接。此外,当前应急指挥的综合平台尚未搭建,应急联动和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应急管理相关经验较少。由于原安监局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因此在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后,对于应急管理相关经验较少,部分只停留于理论阶段,实战经验比较欠缺,因此亟需一次系统培训,同时加强实战演练,以提升综合应急管理能力。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建设

一是完善应急机制,落实应急责任。按照边组建边应急、边应急边融合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厘清机构职责,加快建立应急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流程,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规划和要求,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一整合气象、地震、水务、消防、安全生产等信息资源,完成互联互通与集成展现。进一步理顺应急预警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互通、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实现较大以上灾害事故和重特大险情快速准确报送,确保第一时间响应。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应急“铁军”。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应急管理工作总遵循,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转观念、强能力、补短板,真正做到懂应急、会应急、能应急,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本领过硬的应急管理队伍。四是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救援、地震疏散等不同主题的综合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各部门快速响应、协同合作、科学处置的能力,进而提升我区整体应急处置水平。

(二)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大力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落实,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隐患排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工贸冶金、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面,推动企业设置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面,通过强化宣传,监督引导,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上线率,逐步推动企业由“被动监管”向“主动自查自纠”转变,逐步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覆盖。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区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充分利用《静海应急》报、“静海安监”微信公众号、短信群发平台等新老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周末大讲堂”、专题讲座、人才帮扶等机会,强化对各级领导、安监干部和企业员工等不同层级的培训,提升各级安全意识和能力。同时,着手建设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理论联系实战,提升全区整体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企业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狠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企业硬件保障、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的整体提升。

 

 

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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