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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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12•26” 物体打击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16:48

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12·26”

物体打击事故评估报告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2023年2月6日,静海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12·26”物体打击事故评估组,开展该起事故评估相关工作。2023年3月13日,事故评估组完成事故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存在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规定,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特开展此次事故评估工作。

二、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6日牵头成立了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12·26”物体打击事故评估组,公安静海分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大邱庄镇政府作为成员单位开展评估工作。

按照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评估组成员单位做好评估工作;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单位、人员行政处罚方面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总体评估报告。

公安静海分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负责参与对追责问责、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

大邱庄镇政府负责落实属地责任,配合评估组其他成员单位做好此次事故评估工作。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1年12月26日16时07分左右,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的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12·2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发货员钟秀梅在成品库南侧第五堆垛垛缝中间由南向北穿行查看钢管内壁标注的钢管型号时,第五堆垛东侧钢管突然向西侧滚落,将钟秀梅挤压致伤,钟秀梅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的防止钢管滚落的防护措施。该公司虽然对钢管堆垛采取了放置铁卡子、水泥块等防滚落措施,但未起到应有的防滚落作用。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虽然该公司制定的《风险源点辨识与分级管控评估报告》对一般物料储存区辨识出了存在物体打击、火灾等危险有害因素,但未将该公司成品库及其他一般物料储存区列为风险源点并采取相对应的管控措施。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虽然该公司对钟秀梅进行了车间级及班组级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但未按照该公司制定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对钟秀梅进行公司级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发货员钟秀梅违章作业。钟秀梅违反该公司《挂钩工、发货员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的规定,违规进入堆垛垛缝中间查看钢管内壁标注的钢管型号是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2022年2月22日,事故调查组向区政府提交《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12·2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2月25日,区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结案。

四、评估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2023年2月6日,事故评估组召开了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12·26”物体打击事故评估组会议,对事故评估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2023年2月27日,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评估。

五、评估事项及结论

(一)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胡凌冰的处理建议载明: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处以65万元人民币罚款;对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凌冰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共计4.7万元人民币罚款。

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要求,于2022年3月16日分别向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总经理胡凌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津静)应急罚[2022]大队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津静)应急罚[2022]大队002号)。2022年3月24日,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总经理胡凌冰已足额缴纳罚款。

评估结论:区应急管理局对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总经理胡凌冰的行政处罚均已落实。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

1.要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对辨识出的风险源点存 在的各项危险因素要采取相对应的技术、管理等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要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和督促本公司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向从业人员如实 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 应急措施,坚决杜绝员工违章作业行为。

3.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2022年5月1日,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重新制定了《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风险源点辨识与分级管控评估报告》,重新对该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场所区域等进行了风险源点的划分,该公司重新进行的风险辨识已覆盖风险源点内全部要素。

2022年5月1日,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重新制定的《风险源点辨识与分级管控评估报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风险管控制度》,根据该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确定了公司级、车间级、班组和岗位级四个管控层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及相对应的检查频次,压实各级责任。

事故发生后,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其2022年、2023年初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每月向各事业部及职能部室下达《厂区安全专项隐患排查通知》的方式来明确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点位、组织领导人员等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隐患排查职责并严格按照2023年隐患排查计划中要求的检查频次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能够做到如实记录及时整改到位。

2023年1月2日,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重新修订编制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进行了学习,并在事故发生后至今组织召开了6次(2022年1月14日、2022年3月26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2023年2月20日)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定期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事故发生后,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料场作业规范》,明确了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钢管码放高度、卡板和防滚楔子的使用等内容。明确了不同重量的钢管要使用相应厚度、尺寸的卡板进行固定,如对单根重1吨以下的钢管,应使用8毫米以上厚度的卡板进行固定,单根重1吨以上2吨以下的钢管,应使用10毫米以上厚度的卡板进行固定等具体规范。并针对不同高度的码垛对卡板的使用位置及数量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

2.2022年1月1日,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修订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将工作地点不固定、需要登高、爬垛等危险系数较大的岗位加大培训力度和考核力度,并做到逢学必考。健全班前会制度,每天班前会由班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将现场安全操作和隐患识别列为每班必讲内容,通过不断灌输安全思想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事故发生后,重新制定了料场码放规程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按照2022年、202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先后对一线操作工人组织了3次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主要针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进行了培训。

事故发生后,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为坚决杜绝员工违章作业行为重新修订了《三违行为处罚标准》,完善了作业现场巡查机制和奖惩措施,2022年全年共发现120人次违章作业行为,共计处罚25855元,同比2021年全年违章作业人次下降33%,员工违章作业的次数显著降低。

3.事故发生后,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重新梳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料场工作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022年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分管各项业务的副总经理及公司13个职能部室负责人、一线员工310人开展了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层层压实了安全生产责任,2022年全年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未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023年1月,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逐级、逐岗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切实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到了实处。

评估结论: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已整改落实。

(三)评估结论

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处理意见及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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