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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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31 09:00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目支出决算表

、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6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区住建委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住房和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和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住房(含保障性住房)和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负责住房和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组织协调城市建设改造和开发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

(四)负责直管公产房屋资产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制定房地产建设计划。监督执行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七)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八)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九)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十)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推进住房和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住房和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十二)参与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健全租售并举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信息引领、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1)区住建委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2)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委等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既有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参与新建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2.在土地资源整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区土地资源整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包括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与拆迁、土地平整以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牵头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内设7个职能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部门决算编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级


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按功能分类列示)

、《收入决算(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2,761,652.052021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6,933.09,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供水配套费、静海区2022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本年收入151,775,974.66元,2021年度相比减少8,041,404.6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96,047.82元,占39.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00,000.00元,占17.13%;其他收入66,579,926.84元,占43.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2,127,183.34元,2021年度相比减少3,343,315.52,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070,231.75元,20.40%;项目支出129,056,951.59元,占79.6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1,693,153.10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832,203.34元,下降37.0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893,04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26%。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1,267,980.62元,下降57.71%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93,047.8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3,840.26元,占7.26%卫生健康支出2,078,499.80元,占3.11%;城乡社区支出36,249,072.76元,占54.19%;住房保障支出23,564,635.00元,占35.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7,000.00元,占0.22%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7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893,04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6%。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4,703.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行政单位退休人员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20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71,392.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9,41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9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4,122.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役安置人员退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50,203.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朝阳街道防疫围栏安装及拆除工程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3,54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新增在职退休与招录。

8. 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2,656.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新增在职退休

9. 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099.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调整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6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81,160.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严控基本运行支出。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9,8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39,560.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基本运行支出。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31,6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28,35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旭华道(北华路-十里长街)道路新建工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煤改电电力增容改造等项目资金未完全拨付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11,8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72,6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静海区农村房屋抗震改造补助、静海区农村房屋抗震改造补助等项目资金未完全拨付。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9,8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未完全拨付。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年初预算为36,9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9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未完全拨付。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年初预算为6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3.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静海区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工作项目资金未完全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1,559,958.22元,2021年度相比减少7,312,552.52,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对个人补助支出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29,580,820.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79,137.8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26,000,000.00支出26,00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2021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080,000.00元,增长790.41%,主要原因是城市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5,000.00支出决算15,000.00,与2022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支出0.00元,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000.00支出15,000.00元,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000.00支出15,000.00元,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截至202212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支出0.00元,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车购置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车购置费2022购置公务用车0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支出0.00元,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979,137.83元,比2021减少183,440.78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8,0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8,08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4辆抑尘车、1辆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已对59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41,949,200.00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已对59个项目开展部门自评,涉及金额241,949,200.00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