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4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区住房建设委邮箱jhqzjw11@tj.gov.cn。
附表: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
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程浩,联系电话:68920276)
附表
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表